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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月25日
2022-01-14 09:31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1-14 09:31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字体: 打印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工作部署,方便部分异地务工人员元旦、春节返乡后在本地参保,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我市将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期限至2022年2月25日。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全年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便民缴费自助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冀时办”APP、云闪付APP、河北移动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各合作银行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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