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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6 17:0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按照省局《关于对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广电局、省药监局及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无线电管委会、市广告协会先后于2021年3月3日、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上午及下午,对省、市广播电视台、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等主流传统媒体和全市重点广告经营企业、广告发布企业(含户外、新媒体)共计46家单位,累计103人次,开展了5场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政指导工作会。
  
  在会议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传达了省局《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通报了2020年各媒体单位的违法广告监测情况。
  
  约谈会上邀请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等单位,并对相关媒体提出了行政指导意见,指出政治导向的红线一定不能跨越,要完善广告管理制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谋出路,求发展。
  
  在对市广告协会成员单位进行的约谈会中,市广告协会还发出倡议: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把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优先发布公益广告,不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杜绝一切违法违规广告,营造清朗的广告发展环境。各媒体单位纷纷表态,严格规范广告制作与发布活动,发挥正面引领作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会议指出,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承担媒体和平台主体责任,禁止播出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特别是对借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的违法广告。
  
  会议要求,各媒体单位一定要加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制定行业规范,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发挥公益广告的积极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洪恩全程参加行政指导活动,并对广告活动市场主体提出要求,要求市广告协会要以大局为重,引领整个行业发展壮大;各广告经营单位不仅要服从监管,更要服务社会,规范广告行为,依法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广告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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