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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5 08:2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坚定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近期,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型煤企业负责人行政约谈会,从落实原料煤进货登记、产品批批自检、销货备案、严格产品外包装标注标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农村居民冬季取暖燃烧合格洁净型煤。
为进一步加强型煤质量监管效能,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型煤生产的时阶特点和周期性,要求各型煤企业开工生产前必须到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县市场监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市局第一时间对型煤质量进行抽检,坚决把好型煤生产质量关,严防不合格型煤流入市场。
目前,我市16家型煤生产企业已有10家陆续开工生产,生产型煤3万余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型煤产品56个批次,抽检原料煤15个批次,全部合格。(合同和价格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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