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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3 15:02 来源:人社局 【字体: 打印
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专家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智囊作用,全面推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石家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面向全市征集志愿专家,组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服务团。
此次招募的志愿专家主要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社会机构负责人;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会干部,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研究机构有关教授、专家等;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集体协商指导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有关领域的高级律师、法官、专家等组成。
志愿专家要求在省、市有关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从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规范,工作绩效突出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在高等院校从事劳动关系、薪酬分配、社会保险、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领域教学与研究,或专职从事本单位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工作7年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高级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在大中型企业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专职从事企业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7年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在大中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从事相关咨询、指导工作7年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在相关社会团体、机构从事劳动关系等相关领域咨询、指导、法律服务10年及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在其他相关领域或行业从事专业研究、咨询工作且工作绩效突出。
志愿专家服务团主要协助开展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标准、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咨询;在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举办的相关培训中担任讲师等。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将正式聘为石家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颁发聘任证书。志愿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可连续聘任。相关申报要求及流程可及时关注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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