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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14:56 来源:人社局 【字体: 打印
设立荣誉津贴、技术革新奖和先进操作法奖、学历一次性资助……这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进技能人才获得感的新举措将通过集体协商逐步推动落实。这是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的规定。 
技能人才是新时期产业工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为解决技能人才分配问题,打破制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瓶颈,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石家庄市出台《意见》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的形式,探索建立健全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等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创新力、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职工与企业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场景提供坚实人才和技能支撑。 
《意见》明确,坚持共同协商,建立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协商方式合理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协商结果既可形成职工技术创新或岗位技能绩效等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也可纳入集体合同专章。坚持激励引导,提倡技高者多得、多创者多得,引导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创新潜能,增强与企业兴衰与共的责任感。在注重薪酬激励的同时,发挥企业文化、职业培训、工作环境、人文关怀等多元激励作用,营造尊重知识、爱护人才、鼓励创新、支持创造的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将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对职工荣获各级劳动模范(工匠)、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各级道德模范、最美职工(文明职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以及在国家级、省级、市级、集团(企业)等各级别劳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给予配套或专项奖励的办法和标准。 
《意见》明确,在职工与生产密切相关的技术革新以及工作方面的技术改进、管理改善活动中,设立技术革新奖和先进操作法奖,并根据具体项目为企业节约或增加的利润,按比例奖励相关职工。鼓励企业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建立内部评价体系,差异化岗位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按业绩表现设置绩效工资单元,实现绩效工资与企业效益、员工所在部门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的有效联动。鼓励企业设立学历一次性资助,鼓励技能人才提高学历水平;设立带徒津贴,促进高技能和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按不同职级,设置岗位职级(或技能)工资单元,体现不同职级的岗位工资和职称、技能津贴,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对技能人才根据技术等级等参照经营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提高薪资水平和相关待遇,实现技高者多得。 
《意见》同时明确,企业要视情采取工资升档晋级、增加岗位津贴、实施专项奖励、进行股权激励、报销或补贴相关费用、授予或向上级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组织参观考察等奖励措施,激发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协商工龄工资,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通过协商企业增加利润的分享,构建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将职工关心的一些奖励项目、奖励措施等,纳入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协商推动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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