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关于发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奖补资金公示
(第三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运【2020】364号)、《石家庄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实施方案》(石交【2020】212号)要求,现对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车辆发放奖补资金(第三批2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如果对车辆奖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联系高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办公室(地址:高邑县交通局业务大厅;联系电话:0311—84030913)。
高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
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