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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5 14:27 来源:新华区 【字体: 打印
新华公安分局以深入“亮剑2020”专项行动为载体,广辟线索,强化举措,不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该局成功破获1起生产销售200余吨假冒伪劣食用盐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今年6月初,该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销售“海晶、鲁晶”牌食用碘盐,外包装粗糙,盐质不良,经相关部门检测,系假冒伪劣产品。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经过20余天的细致侦查发现,河北新乐市协神乡西田村村民董某在该村一简易库房内,雇佣他人利用购买的散装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分装加工成假冒“鲁晶牌”、“海晶牌”食用盐销往我市桥西、鹿泉、栾城等多个县区。6月22日,专案组民警通过严密布控,在新乐市某小区内将正在加工劣质盐的董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当场查扣制假原材料28.5吨,以及加工好的成品盐6.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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