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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5〕4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和平路高架桥西延项目纳入2015年度

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的通知

新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省会市容市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和平路高架桥西延项目纳入市区2015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由新华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附件: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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