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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0〕4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绿化,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蓝、地绿、水清、气爽、景美、路畅”目标,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为主题,按照城市森林化、道路风景化、农田林网化、林业产业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以生态系统建设为中心,以增加绿量为重点,逐步打造生态健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力争到2012年达到或超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5%以上。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地率38.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2平方米以上。

3.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丘陵区达到40%以上,平原区达到20%以上。

4.河流、水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

5.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

6.城市郊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

7.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8.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

9.建成区内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10.通过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63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十一大体系建设:

 

()中心城市森林体系建设。包括城区公园建设、绿地养护、主干道绿化带、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等工程。一是城区森林建设。在旧城改造中留足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化;对新区建设按照森林城市的标准规划实施。加大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城区森林覆盖率。二是城区绿地养护管理。配齐专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制。推行绿地广场管理养护招标制度。三是城区主干道路绿化。对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四是广泛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活动。五是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坡面、立交桥、屋顶、阳台等发展立体绿化。到2012年底,有20%以上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标准,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地率达到38.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2平方米以上。

 

()环城生态圈体系建设。环城生态圈体系包括石环公路林带(含辅道两侧林带)、城区与组团间道路绿化(国道、省道、县道、田间道等)、太平河水系绿化、滹沱河防护林带。新增绿化面积6.78万亩,植树374.5万株。按照“多树种、大树苗、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思路,以乔木为主,灌木点缀,条块结合,林水相依,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形成环省会的绿色生态长廊。

 

(三)县级城区生态体系建设。全市18个农村县级城区重点抓好建成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到2012年,每个县级城区都要建成一座高标准公园,建成三条(段)以上绿化精品街,建成10块以上街旁绿地,整体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同时,加强环县城绿化带及出入城区口道路绿化,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7平方米以上,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四)绿色村庄生态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树进村绿化工程,加快文明生态村建设。按照“突出发展乔木、突出营造片林”的要求,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空闲宅基、水边、河边等地广植林木;因村制宜,建设一批经济型、景观型、园林型的特色绿化村;到2012年,全市60%以上的村庄绿化达到市级绿化示范村标准。

 

(五)山区丘陵生态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太行山绿化、山区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产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山、高山区加大飞封力度,重点建设生态防护林。浅山区重点建设经济型生态防护林和名优果品林带。丘陵区重点发展名优新特果品基地、增加群众收入,壮大县域经济。大力推广科技造林,提高造林成效。到2012年西部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平原农田林网体系建设。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村、乡行政区域为单元,全面恢复农田林网建设。以自然走向的路、河、渠两侧绿化为骨架,充分利用闲散地、弃耕地进行片林建设。到2012年,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七)省会西部山前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西山生态林区绿化美化工程和省会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西山生态绿化工程以鹿泉市山前大道两侧经济林带为基础,突出山体绿化,建设西山生态观光旅游带。到2012年底,新增绿地面积2725亩,栽植各种树木22.5万株;省会义务植树基地规划总面积2.17万亩,到2012年底植树228.2万株。形成省会“西花园”雏形,全面提升省会形象。

 

(八)绿色通道森林体系建设。以贯穿我市的高速公路及引线、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为重点,在贯穿城区与乡间的主干道路两侧建设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和谐的绿色林带。对现有的绿色通道,要加强养护,保护绿化成果。到2012年,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两侧可绿化范围内全部实现绿化。

 

(九)水系生态体系建设。包括水库、一河两环水系、南水北调及五河水系两侧生态建设。一是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特有的风光带和森林生态廊道。二是重点水系工程建设。环城水系建成一条集防洪排涝、水质保护、亲水景观、环水生态于一体的环城水系;民心河水系实施沿线建园工程,进一步挖掘生态休闲功能,适度营造水面,增加市民亲水空间;太平河水系建设以公园建设带动景观建设,形成风景秀丽的水系景观带。同时加强城市辖区内主要水库、水源涵养区的周边绿化,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十)森林公园、湿地生态体系建设。按照“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要求,在充分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森林、湿地资源基础上,实施重点生态区的景观改造工程。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文化品位,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与乡村休闲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业。积极申报和建立一批国家、省、市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使我市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分布和类型更合理、更丰富,使森林生态旅游更具活力和产业拉动力。

 

(十一)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80%以上。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绿化活动,继续扩大“青年林”、“三八林”、“双拥共建林”、“八一林”纪念林基地。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四、任务分解

 

为确保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将主要任务分解到六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组

 

1.负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森林城市的精神,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负责拟定和落实阶段性、区域性、专项性突击工作和资金计划,协调其他专门小组工作;

 

3.负责与省政府、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业务联系,根据创建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调研考察和专题指导;

 

4.负责创建资料的申报、整理、综合、归档工作;

 

5.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展、效果和工作方法、实施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负责督促和指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工作;

 

8.负责编印创建工作情况简报。

 

牵头单位:市绿化办;成员单位:市宣传部、市政协财经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

 

(二)规划组

 

1.负责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

 

2.负责创建指标的组织安排、检查指导;

 

3.负责重点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督查;

 

4.负责城郊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河段)及道路交汇处和老城区绿化改造与提高的指导、安排;

 

5.负责城市综合整治中的绿化调整、改造及亮化工程的指导、安排;

 

6.负责公园绿地精品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并监督服务。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成员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宣传组

 

1.负责拟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

 

2.负责创建工作专题报道。在不同阶段,组织市以上新闻媒体搞好专题宣传并滚动式专题宣传报道;

 

3.负责电视专题片、电视专栏和党报党刊专版的编辑、制作;

 

4.负责创建活动的社会宣传;

 

5.负责编辑印制大型宣传画册、光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石家庄日报社、团市委、市妇联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技术组

 

1.负责创建工作中各项林业、绿化和园林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和把关;

 

2.负责各项工程任务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3.负责各项工程的技术验收;

 

牵头单位:市绿化办;成员单位: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

 

(五)资金组

 

1.负责申办工作的资金保证;

 

2.负责各申办阶段的资金落实到位;

 

3.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安全组

 

负责申办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管局。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繁重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创建目标的实现。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政府各部门、工青妇组织和各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林业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让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深入人心,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建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从今年开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三)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坚持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贯穿于整个城市发展全过程,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或创建活动予以补助。要积极整合策划大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扶持。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和代征代建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四)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艺术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中心城区要抓好绿化的布局调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远城区重点抓森林植被数量的增加,提高森林覆盖率。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创建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树志        副市长

副组长:

常志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秋        市林业局局长、市绿化办主任

成员:

周书献        市政协财经委主任

薛建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会文明办主任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赵顺法        市发改委主任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文昌        市建设局局长

贾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维德        市水务局局长

李耀峰        市文化局局长

张炬          市环保局局长

王玉国        市旅游局局长

牛魁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智          市广电局局长

韩保来        市教育局局长

武瑞琪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管局局长

田朝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俊芳        石家庄日报社社长

葛瑞芳        市妇联主席

金福中        团市委副书记

狄运武        省会绿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忠        石家庄警备区军地协调办主任

张聪          长安区区长

陈彦报        桥东区区长

陶明法        桥西区区长

王德庆        新华区区长

王丽君        裕华区区长

赵拴文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米志奇        正定县县长

张旭          藁城市市长

孟胜林        栾城县县长

董晓航        鹿泉市代市长

 

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创森的日常工作和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建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狄运武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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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林业创建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517日印发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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