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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0〕12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2011年度农田

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搞好我市2010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推进新民居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0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突出改善生产、改善民生、改善环境三个重点,着力实施防洪保安、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逐步建立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

2010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目标是:解决20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平方公里,整修堤防20公里,水库岁修和除险加固17座,修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3349处,渠道防渗55.5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1.45万亩,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

(一)饮水安全工程。以群众为主体,以政府为保障,以市场为依托,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作用,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型的要求,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受益户参与,专业化管理,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采取“二五”工作法(“两制”即集中采购和县级报帐制度。严把“五个关口”即规划设计、工程质量、施工队伍、材料设备和检查验收)扎实工作,加快进度,全年解决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配合环保、卫生等部门,合理确定水源保护区和工程管护范围,加强水质监测,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节水灌溉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建设节水型农业为目标,以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效益为核心,加快实施以管灌和渠道防渗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探索建立“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奖超罚、民主管理、市场激励、群众参与”的节水管控模式,逐步实现输水管道化、渠道防渗化、果树微喷化、大棚滴灌化、管理现代化的农业节水灌溉体系。全年完成节水灌溉面积31.45万亩,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灌区建设工程。按照“两改一提高”的要求,大力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不断深化灌区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灌溉管理的社会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冶河、绵河两条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及计三渠的农业综合开发节水改造项目,全年完成干支渠防渗55.5公里,清淤沟渠867.2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

(四)水土保持工程。开展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采取工程、生物、耕作等综合措施,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加强封禁保护,促进植被恢复。加大“四荒”治理开发力度,重点实施梯田、小型蓄水引水、沟道坝系和造林整地等工程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项目建设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1平方公里。

(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石家庄市2006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依托国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现代农业、农资综合补贴和市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重点抓好以高效节水、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小型水源为主要内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创新“民办公助”机制,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规范建设程序,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六)防洪保安与抗旱水源工程。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整治建设为重点,依据有关规划,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努力实现防洪、蓄水、环境、旅游、土地开发统筹兼顾、人水和谐的目标。同时加大集雨、水池水窖等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对现有的小型水源工程进行整修配套与节水改造,努力提高蓄水能力。全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7座,整修堤防20公里,兴建各类小型抗旱水源工程3349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组织机构,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联查、督查通报、工作报告三项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优胜杯”竞赛活动,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以及民营水利大户予以表彰,并给予优胜单位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评比激励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开展竞赛活动。要加强总结交流,搞好宣传示范,营造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落实农建规划。各县(市)、区要以《县级2010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共建、目标管理、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发挥资金集中优势,提高投资使用效益,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三)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一是切实加大政府投入,抓住扩大内需,国家加大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用足用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把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要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二是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等“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农民投资水利建设。三是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和鼓励个体及社会经济组织投入水利事业,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形成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健全水价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规范程序,逐步形成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模式,加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二是加强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县办县管”、“三定一保”的原则,依据省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服务职能,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其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

(五)完善建设管理机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推行建设项目公示制,健全受益农户全过程参与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进度顺利推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尤其是要严格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确保三个100%”要求,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和拉动内需作用,使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把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继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水源地保护、灌区险工险段处理、水库、塘坝防汛度汛、废井填平和机井口保护等工作,严厉打击在水利工程保护和管理范围内开矿、爆破、取土、挖砂等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题词:农业水利意见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1217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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