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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8〕4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44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绩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增强创业创新载体的辅导、孵化和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创业创新主体,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促进经济转型、培育壮大新动能为目标,以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区域、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为载体,充分调动各县(市、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创业创新环境生态,推动“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落地,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和“双创”政策先行先试,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构建开放的协同创新网络和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为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

围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和服务链,推动“双创”组织创新和模式创新,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引领作用强、市场活力足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新模式、新经验,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带动高质量就业,为“4+4”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

三、建设任务

按照建设主体不同特点,市“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三类:

(一)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以各类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为载体,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探索区域性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引领区。

2重点任务

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环境、行政和服务环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改革,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成长搭建便捷、高效、低成本投融资服务;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双创”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

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流动、协同创新等鼓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大本地政府支持力度,制定完善促进新动能发展的政策举措。

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到2020年,区域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二)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以省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具有石家庄特色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

2重点任务

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制。建立和实施符合“双创”要求的大学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培育新动能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创业创新科研教育改革,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构建“学校-社会-政府-企业”四位一体的全要素参与、全方位支撑的“双创”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营造“双创”环境。开展教学模式、学业评价改革,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建设学术型、创新创业型社团组织。

持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围绕提升原始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1个以上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个以上科技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化场所。

(三)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领军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优势企业支撑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

2重点任务

建立创新型企业管理体系。按照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制定企业创新创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适应创新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创新体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发挥自身特长开展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完善投融资机制。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企业产业链和技术发展方向,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建设1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协同相关部门、有关县(市、区)共同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上下协调联动,集聚要素资源支持帮扶,探索各具特色、引领带动本地“双创”健康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

(二)加大宣传组织工作力度。各级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创业创新政策和典型事例,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加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创业创新组织服务工作,为广大科研人员及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辅导,在人才流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三)加大投融资支持引导。发挥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为示范基地发展提供资金和融资服务。“双创”基地承建主体要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为基地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绩效评估。对市“双创”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建设绩效评估,总结分析“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对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示范基地,积极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工作进展慢、绩效不佳的示范基地,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未改善的将取消其市“双创”示范基地称号。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双创”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适时发布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申报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要点》(附后),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各县(市、区)(园区)推荐的示范基地建设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综合筛选确定“双创”示范基地名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各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委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示范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促其抓紧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项建设任务,及时梳理总结代表性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二)工作步骤

1计划部署阶段(20181-2月下旬)。开展首批3家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落实进展、困难和问题、服务需求等调查工作;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2培育实施阶段(20183月上旬-7月下旬)。出台我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开展2018年度年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对示范基地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分类指导,提出落实方案,尽快解决。

3评估推广阶段(20188月上旬-12月)。认真做好市示范基地的绩效评价工作。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总结。

附件: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要点

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要点

为科学、合理选择布局市“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基地健康发展,发挥好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三类“双创”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参照国家、省有关评价标准,分类制订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要点。

一、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重点围绕打造区域创新创业扶持制度体系和环境生态,评价相应的支持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并对所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具体包括:

(一)优化管理服务。主要评价有无搭建政企共建公共服务平台,有无推出“放管服”改革的政策举措,是否建设了线上线下“双创”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创业政策发布平台,是否构建面向创客和小微企业需求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

(二)构建双创生态。主要评价是否通过“互联网+”创业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是否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是否推动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平台建设与发展,有无建设创新要素供需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是否开展国际化创新创业交流合作。

(三)拓宽融资渠道。主要评价是否设立区域“双创”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有无构建多层次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是否出台鼓励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双创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厚植双创文化。主要评价是否积极推进“双创”品牌建设,多渠道扩大“双创”宣传力度,有无开展双创成果展示、对接交流、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是否注重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双创”文化氛围。

(五)提升支撑能力。主要评价本区域研发投入强度是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是否比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是否达到60%以上。

二、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

重点围绕形成省会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开展“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评价是否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具体包括:

(一)双创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主要评价是否制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措施,是否推进相关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实现制度化、体系化,是否细化落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等鼓励政策,是否推进形成创业者、创业导师、企业家以及技术专家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评价是否落实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加大股权激励等改革措施,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有无提高,有无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否设立科研成果孵化基金。

(三)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主要评价有无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落实措施,是否探索实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是否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体系、创业导师队伍、兼职创业导师制度,是否有推进大学生创业服务和创业文化培育的相应工作举措。

(四)双创支撑服务体系。主要评价是否建立和完善高校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有无制定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的措施,是否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研发等专业化服务平台。

(五)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主要评价是否建设1家以上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是否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是否拥有科技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化场所。

三、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重点围绕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共同推进“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评价有无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并对所出台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具体包括:

(一)适应双创的制度创新。主要评价企业是否建立技术和服务等“双创”支撑平台,是否建立健全激发企业参与“双创”的股权激励机制,是否建立推进“双创”项目建设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无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的有效措施。

(二)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主要评价是否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和创新创业投资服务体系。

(三)双创资源共享平台。主要评价企业创新创业资源是否向社会开放,是否探索开展服务产业和区域“双创”发展的新模式,有无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手段向社会提供开放式服务,是否利用自身资源条件为中小微企业成长提供财务、市场、融资等服务。

(四)建设“双创”支撑平台。主要评价是否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是否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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