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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8〕11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627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推进电子商与快物流

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53号)精神,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发挥我市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优势,坚持规划引领、协同带动、共建共享、融合发展,以完善基础体系为重点,以营造制度环境为保障,强化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协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网络平台和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全市网络零售额突破950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快递物流节点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智慧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更加高效协同,全市快递年业务量超过7亿件,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建成校园快递综合服务中心40个,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4000个,农村快递物流公共取送点4000个。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同发展的规划引领

1.优化规划布局。落实《河北省“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石家庄市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在城市三环以外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园区。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递物流相关用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2.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现有用地政策,将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供应。按照集约用地原则,探索土地供应新方式,将快递末端设施用地纳入新增商业设施规划。快递企业建设基础设施,对列入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未列入划拨用地目录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布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升石家庄国家二级快递枢纽服务能力,支持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呼叫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快递(电商)物流园区日处理能力达到100万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二)营造协同发展的制度环境

1.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加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实行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

2.明确快递末端属性。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确定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对于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新建社区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列入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验收范围,并在相关场地配套光纤和电源等基础设施;已建成社区2020年前基本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3.推进数据共享。探索建设电子商务快件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共享。统一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信息交换和数据接口标准,引导各类电商企业及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共享、互联互通,提升配送效率。强化数据保护、开放共享和数据中断风险评估,完善数据共享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4.强化协同共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市内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相关协会、商会制定出台相关行业规则,签署企业自律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规范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合作共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业务融合协同

1.培育协同发展龙头企业。推进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鼓励优势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品牌效应明显的工业骨干企业,依托第三方与自建平台相结合,扩大品牌影响力。引导传统大型批发市场,向电商园区、智能快递物流园区转型,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转变。到2020年,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平台达到5个;创建15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自建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的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电商产业园区承载力。实施园区分级管理,建立全市电商园区分级管理动态名录制度,支持列入名录的园区优先申报国家、省示范基地,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鼓励优势园区通过品牌和管理输出,积极在全国进行连锁化布局发展。引导新建电商园区优化空间布局,引进快递物流企业入驻,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推动已建成电商园区整合现有空间资源,植入快递物流主要业务,推进专业电商园区向综合园区转型,提升综合实力;推动国内外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园区;引导传统物流园区升级改造,实现集中仓储、高效分拣、快速配送、商品展示、网上销售等一体化功能。发挥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争取更多园区入选国家示范基地。到2020年,省级电商园区快递物流主要业务植入率达到30%;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电子商务跨境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入运营,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依托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自贸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与“丝路电商”。引导有实力的传统进出口企业在北美、欧盟、东盟、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东等贸易活跃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发挥石家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作用,加快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建设和运行,推进全省进出口企业通过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和石家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发送邮件、快件,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模式业务,增强通关物流运营能力。到2020年,跨境电商企业占进出口企业总数达到50%,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到2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石家庄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

(四)优化通行管理

  1.推动末端投递车辆规范运营。加强末端投递车辆管理,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厢式化建设。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制定新能源封闭式小型货车等符合规定快递车辆末端投递服务管理办法,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2.保障快递机动车辆便利通行。完善配送车辆通行规范,督促企业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对快递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允许其按照限定的车型、时段、路线、在市区道路通行,并在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加快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快递服务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相关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协同标准化智能化发展

1.提高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自动分拣设备、自动引导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全面提高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加快行业和区域电商物流快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运力调配、交通引导、供给调解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作用,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实现服务协同联动。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3.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广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成功做法,支持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商业便利店增加快递功能,丰富传统快递网点电商业务;推动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实现集中寄件;推动快递企业探索共同配送模式,共用终端网点资源,实现集约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动协同运行安全绿色发展

1.推进“平安快递”建设。完善县级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寄递渠道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支持推动省寄递渠道“绿盾”工程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2.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产品,促进标准器具和物流包装的循环使用,鼓励按商品特点分类探索“周转箱+托盘”单元包装和无包装模式,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包装回收再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协同回收体系,鼓励按包装物材质分类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提高绿色包装使用率。全面贯彻落实《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开展绿色包装容器与技术研发,支持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利用和可降解包装材料;加快绿色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探索建立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4.推行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实施,优化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发挥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有效降低能源消耗。鼓励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和物流企业加入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等平台,逐步减少车辆空载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引导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生产面向快递物流领域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为新能源配送车辆提供城市通行便利,积极探索节能增效的新型物流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七)提升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

1.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加快社区、高等学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积极引导寄递企业参与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建设,搭建寄递企业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平台以及快递企业、邮政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到2020年,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数量达到3000组。(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2.推进社区电商协同发展。推进省内外优势电商企业发展面向社区的移动电商平台,提供全方位社区服务。推进社区电商服务由城市向县、镇社区扩展,方便百姓生活。加快推进快递“入区工程”,引导快递末端服务社会化、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整合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高等学校中的商业连锁、便民设施等线下终端,提供线上快递物流等综合服务。探索建设提供物流服务、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的集约化综合性末端站点,为市民提供便捷多样化服务。到2020年,主城区社区电商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3.推进“协同下乡”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重点推进贫困县特色产品上网销售,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人口增收。完善农村寄递服务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社村邮站、农资店等资源,以及“万村千乡”、“美丽乡村”等平台开展快递服务,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到2020年,年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的农村电商龙头企业达到2家。(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和市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共管机制,确保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实现协同健康发展。对实施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向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市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市级各引导基金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投资。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政府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相关领域创新企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商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及课程,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商快递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五)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及时检查总结,推动督导考核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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