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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8〕20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好”

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办事的次数,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经研究,现将市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以下简称《清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单》涉及23个市级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315项,其中能实现“马上办”事项270项、“网上办”的事项145项、“就近办”的事项13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标先进,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确保企业和群众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正式提交审批服务事项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办好”。

二、对于暂时不能实现“一次办好”的审批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减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力争更多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一次办好”事项的公开公示,在服务窗口、办事大厅公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10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并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石家庄市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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