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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17:16
发布时间:2020-11-27 17:16 【字体: 打印
1991年石家庄市总人口285万人,1993年地、市合并后,总人口增至826.81万人。1991~2005年,石家庄市人口总量呈现小幅增长的趋势。自然增长率年平均为5.17‰,共计增加85.9万人;机械增长率年平均为22.72‰,共计增加130万人。到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927.3万人,较1993年增加100.49万人;城镇人口为367.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9.64%,与1991年比较,城镇化率提升15个百分点;农村人口为559.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0.36%;市属六区人口为224.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4.17%。
至2005年末,全市人口结构总体趋势基本正常,男女人口性别比为102.10(女性人口数按100计),但新生儿男女性别比有增长趋势,家庭户向小型化方向发展,平均每户3.6人。人口健康水平提高,平均预期寿命为男71岁,女76岁,死亡率保持较低水平。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呈逐年下降态势,老年人口比例持续上升,超过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到115万人,占总人口的12.4%,全市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整体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平均每十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达到4999人,在河北省处于领先位置。全市人口中汉族占绝大多数,占总人口的99%以上。
15年间,石家庄市作为省会城市,由于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中心作用,吸引了大批外来流动人口前来务工、经商,流动人口迅速增长,截至2005年底登记办证的流动人口数达4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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