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州市检察院针对两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管理问题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用法律武器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荣誉。
日前,晋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线索摸排中发现,南田村烈士陵园因疏忽管理,园区内环境卫生差,碑文上有大量污垢,园区内杂草丛生,还存放着许多与陵园无关的杂物,在小樵镇片区也存在同样情况。这些问题不仅有损英雄烈士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而且不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瞻仰、悼念,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发现问题后,晋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在收到晋州市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后,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联系有关部门查看检察建议反映的情况,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照检察建议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对南田村烈士陵园内的纪念碑、纪念亭等设施进行修缮,院内所缺苗木进行补栽,院内无关物品进行了清理,院内环境焕然一新。同时,为做好南田村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工作,在晋州检察院的协调下,相关部门与南田村委会签订了烈士纪念设施就地维护协议,确定每年拨付一定数额的管理经费用于英烈设施的维护管理。此外,经过多方努力,小樵镇片区英烈纪念设施的维修工程也于近日顺利完工,受损基础设施全部被整修完毕。
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立辉表示,该院下一步将对全市的英烈纪念设施管护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收集、整理、摸清全市范围内英烈纪念碑的底数和基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职责,确保英烈精神得到更好的弘扬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