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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出炉
2019-10-30 14:24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14:24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字体: 打印
记者10月28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正式公布。符合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文科、理科,按综合编列。确需区分文、理的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并向我省来函说明。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科或理科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我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从2020年起,共同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四类专业的校际联考工作。2020年各类校际联考承办院校分别为:河北大学承办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测试;河北师范大学承办播音与主持艺术测试;河北科技大学承办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测试。
我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和我省实际,考试时间从2020年2月4日开始。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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