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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0〕1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城区建设管理水平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提升老城区(指三环路以内区域)建设管理水平是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城市特色、展示省会形象的有效举措,是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的有力抓手。为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老城面貌大变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的总体目标和“干净、卫生、有序”的总体要求,以日常管理制度化、管理标准规范化、管理职责明晰化、管理环节精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运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的创业之都、宜居之城和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好于二级以上天数稳定在317天以上,水环境质量达到省控标准,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所有既有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全部拆除,无新增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城市空间开敞通透;地标建筑气势恢宏、造型新颖、独具特色,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园林绿地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维护及时,园林城市特征更加明显;沿街建筑整治到位,城市家具配置合理,街道景观明显提升;夜景亮化动静有序、精彩纷呈,独具石家庄特色的夜色景观初步形成;繁华街道特色鲜明,风格别致,繁华有序城市特色逐步显现;市容环境保洁及时,清新整洁,城市容貌环境明显改观;改善后的老旧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齐备、环境整洁优美,群众居住环境和谐舒适;道路系统运行顺畅,停车管理规范有序,公共交通全面覆盖,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污染防治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0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碧水蓝天2010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开展“碧水蓝天”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9年省会“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时间、拓展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年内搬迁重点污染企业27家,削减主城区煤炭使用量200万吨,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600万吨,全部拆除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彻底取缔石环公路两侧小化工、洗浴和燃煤小锅炉,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17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运输局、交管局、教育局、商务局、工商局、能源办)

2.水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清流净水”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确保《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6月底前完成修订报批,滹沱河、沙河、磁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监测井年底前启动建设,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在96%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4月底前实现满负荷运行,出口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9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桥西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法制办)

(二)违法建筑(占地)拆除

1.违法建筑拆除。集中力量全力开展“零违工程”专项行动,重点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城市出入口部位以及二环路、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等48条路段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48.7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超期临建和简陋建筑实施拆除,对拆除后的重点路段,按照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对道路两侧的建筑实施综合整修,改善街道景观。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园林局、国土局、房管局、监察局、民政局、信访局、公安局)

2.违法占地清理。严格土地管理,3月底前组织力量对三环路以内36宗、310.65亩违法占地上的建筑进行拆除,其中:长安区24宗、235.6亩,桥东区1宗、4.4亩,裕华区1宗、11.2亩,新华区2宗、11.81亩,高新区8宗、47.64亩。

(责任单位: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公安局、监察局)

(三)地标区域(建筑)打造

坚持照高端设计、顶级规划、高层策划的理念,打造新区起步区核心区、新客站地区、省会文化中心和滹沱河生态区四个标志性区域,建设石家庄万达城市广场、裕西城市商务广场、远洋城节点区域建筑群、新源财富中心、胜利大街地下商业街、天山海世界改扩建、中茂海悦、开元环球中心、中烟公司综合楼、中银广场、名门华都超高层和祥云国际(“吃遍中国”)十二个标志性建筑,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省内领先、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心理震撼力、经得起历史检验,能够显著提升城市魅力地标性建筑群。

(责任单位: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定县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务局)

(四)园林绿化建设

1.实施环城绿化。利用春季植树的大好时机,在环省会周边区域组织开展大规模绿化。同时,按照规划在石环公路两侧实施高标准绿化,形成分布合理、特色明显的绿色生态景观带。

(责任单位:四组团县(市)人民政府,市交通局)

2.提升二环路绿化。拆除二环路西线建筑11万平方米,对41.2公里的二环路内侧30米、外侧50米范围进行高标准绿化,9月底前形成总面积130万平方米的绿色生态景观环。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

3.整治公园绿地。对元南公园、世纪公园、西清公园和绿荫广场整体景观进行提升,对城区42个公园、广场实施以绿化补植、设施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共补植乔木1612株、灌木8185株、地被植物15.89万株、地被花卉1.38万株、草坪17.32万株、地被植物15.9万株、地被花卉1.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

4.整治街道绿化。对171条(段)街道绿化进行补植,维修花池破旧面砖和路缘石,修复游园绿地硬化铺装,维修维护垃圾箱、夜景灯等园林设施,共栽植乔木1.7万株、灌木2585株、月季40万株、绿篱178万株、草皮17.4万平方米,维修路缘石5万延长米,硬化铺装2.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

5.整治水系景观。对太行大街以东2公里至107国道以西2公里的河道及沿岸景观进行全面整治,形成长12公里的古新辉映、水绿交融、城河相依、独具魅力的滨水景观带。对太平河、民心河沿线绿化及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共补植乔木3263株、灌木3114株、月季26220株、草皮16.45万平方米、绿蓠11.7万株、宿根花卉3万平方米,硬化铺装6.88万平方米,同时增设座椅、垃圾桶、警示牌、栏杆和夜景等设施,改善水系景观。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水务局)

6.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化。对市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进行绿化整治,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和档次。对建明小区、新石小区、银宏小区、柏林北区、神兴小区等135个居住小区绿化植物进行补植、调整,使小区绿化达到整齐、美观和洁净的效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文明办)

(五)街道景观建设

按照体现文化品位、突出区域特色、彰显景观效果的原则,对整治的街道和重点区域根据道路性质、功能定位、建筑色彩、立面风格、绿化标准等构景要素,重新规划设计,对沿街两侧既有建筑物外立面实施装饰改造、清洗和粉刷,对沿街十层以下具备条件的平屋顶建筑改建成彩色坡屋顶,增设和完善高档次果皮箱、报刊亭、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规范牌匾设置,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善街道景观。同时,力促主要街道沿线在建建筑快建设,整体提升城市形象。

1.整饰既有建筑。在建筑物外立面粉刷的基础上,本着“整体协调,突出个性”的原则,对“5条主干道、 20条次干道、10条小街巷、4个出入市口、6个广场内”范围内共1000余栋建筑进行整饰,改善街道景观环境。

15条主干道:对体育大街(南三环至子龙大桥)、中华大街(南二环至正定机场)和二环路即“两街一环”沿线及和平路、槐安路沿线489栋楼宇进行高标准整饰。

220条次干道:长安区负责对谈固西大街、谈固南大街、翟营大街、育才街4条次干道沿线114栋楼宇进行粉刷;桥东区负责对汇通路沿线20栋楼宇进行粉刷;桥西区负责对南长街、工农路、自强路、泰华街、师范街5条次干道沿线106栋楼宇进行粉刷;新华区负责对滨华路、联盟路、兴凯路、北荣街、北新街5条次干道沿线143栋楼宇进行粉刷;裕华区负责对谈固东街、谈固西街、翟营大街、富强大街、槐中路5条次干道沿线169栋楼宇进行粉刷。

310条小街巷:长安区负责对沿西街、跃进路沿线31栋楼宇进行粉饰;桥东区负责对长征街、四中路沿线118栋楼宇进行粉刷;桥西区负责对水产街、西里街沿线41栋楼宇进行粉刷;新华区负责对清真寺街、新合街、北合街沿线54栋楼宇进行粉刷;裕华区负责对煤机街沿线16栋楼宇进行粉刷。

44个出入市口:对307国道、308国道、石铜路和红旗大街出入市口道路两侧重点建筑进行整治。

56个广场:对文化广场、百年广场、民心广场、人民广场、西清广场、北站广场周边建筑及景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

2.规范广告牌匾。按照“规范有序、方便实用、内涵雅致”的要求,对市区所有广告牌匾标识进行规范整治,达到统一规范、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准确清晰,与街道景观相协调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3.设置城市家具。按照系统性、合理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风格特色设置报刊亭、休息亭、休闲座椅、花钵等城市家具,在色彩、材质、尺度、密度方面进行统一设计,使城市家具设置与整个街区环境协调统一。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4.实施线缆入地。围绕解决道路上空“蜘蛛网”问题,对谈固南大街、翟营大街、槐北路、槐中路等37条、94.8公里的路段架空弱电线缆实施入地,净化道路空间。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5.提速大型建筑建设。对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沿线727个在建单体建筑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和全程服务,督促项目单位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500个单体建筑项目竣工投用,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整体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六)夜景亮化提升

1.完善重点区域夜景。对建华大街、维明街、建设大街、广安街等路段的财富大厦、河北银行、美东国际大酒店及公寓、银泰国际、世纪方舟、安侨商务、广安大厦、市人才市场等重点楼宇进行亮化,对裕华路、中山路、中华大街、迎宾路口、民心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广场等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河北电视台、省儿童医院新门诊楼、省技术监督局、国贸大厦、铁道大厦、河北日报新办公楼、青少年宫、希望会堂、省体育馆、桥西区委办公楼、明月家具、省景观整治办公楼等楼宇夜景进行升级,提升整体形象,打造夜景景观带。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2.综合整治道路照明。将老城区范围内的西里街、东华路、建东里、义南路、永泰街、永泰中街、革新东街等40条街道的500余盏路灯改造为LED路灯。随同小街巷整修,对城角街西街、黎明街、青年街等30条街道、400盏路灯全部安装使用LED路灯。对西里街、汇明路、汇祥路、金竹街等37条照明设施老化锈蚀严重、照度不达标的街道和700余套路灯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七)市容环境治理

1.清理积存垃圾。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清理积存垃圾专项行动,彻底消除环境卫生整治死角。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开展高频次巡查,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考核,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保持干净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四组团县(市)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2.道路洒水降尘。主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10天冲洗一次,对各出市口外300米路段每周组织冲洗一次,达到道路干净、路见本色的效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3.道路清扫保洁。重点做好24小时清扫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年底前24小时清扫保洁路段达到1000万平方米。在主次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的基础上,小街巷清扫保洁实现与主次干道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统一,切实达到“四无五不六净”的效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4.建筑渣土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清理全市所有积存垃圾,确保不留死角。对全市所有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车轮冲洗设备,保持进出车辆整洁。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实行建筑渣土密闭苫盖运输,确保工程渣土不遗撒、建筑垃圾不乱倒。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建设局)

5.违章占道经营治理。加强重点街道、重点区域占道经营管理,杜绝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发生;规范经批准设置、人民群众必需的自行车修理、报刊亭等便民占道摊点管理,保持现场市容卫生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6.小街巷、居民社区及单位庭院整治。对市区小街巷和居民社区及单位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小街巷无乱摆乱占、乱贴乱画现象,地面无污物、无垃圾。居民社区有专人清扫,无乱摆摊点,无积存垃圾,地面干净整洁。单位庭院地面整洁,无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7.占道市场退路进厅。按照市级组织、区级实施、部门督导的办法,年内新建22座室内便民市场,4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和审批,121日前完成市场建设,1231日前投入使用,所有占道市场全部退路进厅,实现制式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城管局、规划局)

(八)特色商业街塑造

根据不同区位和不同功能,重点对14条街道进行包装整治和景观塑造,建成风格迥异、匠心独具的精品特色街,繁荣市民生活。其中:长安区重点打造谈北路时尚餐饮街、广安街地上地下商业步行街2条特色街道;桥东区重点打造民生路文化商业街、东风路餐饮一条街和北人字街名品时尚购物一条街3条特色街道;桥西区重点打造时光街餐饮一条街、祥云国际吃遍中国餐饮一条街和南小街酒吧一条街3条特色街道;新华区重点打造清真寺街民族商业文化特色街、友谊大街餐饮一条街和高东古玩珍宝一条街3条特色街道;裕华区重点打造联邦·东方明珠地下商业街和大石门饮食文化步行街2条特色街道;高新区重点打造闽江道饮食文化一条街1条特色街道。3月中旬,各区要完成设计成果并进行专家评审;3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71日前,市内五区每区建成2条以上特色街道,高新区建成1条特色街道。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

(九)老旧小区改善

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0983号)规定的整治标准,围绕解决旧小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问题,继续实施以房屋整修、环境整治、违章拆除、设施补建和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旧小区改善工程,年底前完成25个、70万平方米的旧小区整治,有效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房管局)

(十)城市交通整治

1.拓宽改造13条道路。拓宽改造东岗路(建设大街拓宽至东二环)、翟营大街(槐安路至南二环)、育才街(槐安路至东岗路)、翔翼路(西三庄街至友谊北大街);打通新石北路(红旗大街至中华大街)、北城路(泰华街至中华大街)、槐北路(大经街至平安大街)和健康路(长征街至平安大街);北延泰华街至石清路;取消中华大街中央绿化带,增设机动车道;改造自强路(站前街至师范街)便道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建设和平路(胜利大街至平安大街)南侧非机动车道;拓宽二环路槐安路高架桥下便道,增加机动车道;拓宽中华大街与中山路口周边支路,形成平面立交。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管局、园林局)

2.整修改造50条小街巷。按照科学统筹,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实施的要求,对市区50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改善市民通行条件。其中:长安区对范光胡同、长安四幼门前路、谈固粮店门前路、谈北路、枫丹街、丰收路118号胡同等6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桥东区对休门街加油站南侧路、民心河小街、北人字街、石桥街、东华路、圆明路、华夏灯饰城路、第五干休所门前路、正东街正四里、栗中街、建国大厦西侧路、东风路、汽车制造厂宿舍路等13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桥西区对光明宾馆门前路、城角街西街、青年街、黎明街、小裕西胡同、永育胡同、保晋南街、艺术中心东侧路、时光街、新华区教育局门前路、华星路等11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新华区对钟南路8号、尚德路、高东街、久凌路、铁路55宿舍出口路、新华路110号、电大街、北大街北头、泰华街东侧路、电大街66号、永强里、川相苑胡同、友谊北大街189号、电大街67号、谢家胡同等15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裕华区对储备1号路、裕东小学路、祥安路、方北1号路、亚太东侧小巷等5条小街巷进行整修维护。此项工作328日前开工建设,1030日前完工投用。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

3.搬迁2座客运站。随同四组团综合场站建设,逐步将南焦客运站、运河桥客运站迁出市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建设6座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南长街裕华路、省人民医院和平路、北二环东三庄3座人行过街天桥及人民商场、北国商城2座环形过街天桥,修建省二院和平路地下通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5.增设40条单行道。在专家论证、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将文苑街、健康路、民生路(西美大厦南侧)、北人字街(北国商城南侧)、翟营大街(塔南路至东岗路)等40条道路改为单向行驶。

(责任单位:市交管局)

6.渠化1个交叉路口。渠化青园街与健康路路口,增加进口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7.设置312个停车场。依照科学布局、应设尽设的原则,年内完成312个停车场设置报批和建设,其中机动车停车场207个、泊位9761个;非机动车场105个、泊位24719个,最大限度地缓解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规划局、交管局)

8.公交辐射6个片区。积极推进公交进社区,年内对具备公交通行条件的6个片区开通公交线路。其中:3月中旬通过调整84路运行路线,解决南王、东五女区域村庄通公交问题;4月中旬通过调整18路运行路线,解决西三庄北区通公交问题;5月底前通过增辟公交路线,解决南高基村通公交问题;6月底前通过调整40路运行路线,解决田家庄新村通公交问题;3月底前通过增辟微循环公交新路线,解决君苑小区及周边小区通公交问题;7月底前通过调整37路运行路线,解决柳阳佳园通公交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建设356个公交港湾站台。对新华路、中华大街、体育大街、和平路、中山西路、维明街、友谊大街、泰华街8条道路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356个。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

四、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220日—228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31日—113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并于每周五上午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报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21日—1231日)。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组成督导考评组,依据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老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由市三年大变样指挥部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分工、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强化领导、充实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保证每条街道、每个路段、每栋楼寓都有具体的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督查力度。市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督察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市监察部门要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和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力度不够、标准不高、进展缓慢以及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处置不力的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保障。对列入今年城市维护与建设计划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建设“六分开”制度,努力降低资金投入。同时,市建设局、财政局要强化预(决)算管理和审核工作,加快资金评审拨付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没有列入今年城市维护与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以各区、各单位自筹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放权限的要求,通过单位自筹、平台融资、市场运作等多种办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资金需要。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广泛发动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参与热情,通过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增强市民自我约束观念,有效遏制不良行为,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到老城整治工作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1.石家庄市零违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违法占地拆除汇总表

3.违法占地拆除明细表

4.2010年市区重点打造的标志性区域和标志性建筑

5.公园广场综合整治汇总表

6.街道(绿地)综合整治汇总表

7.水系综合整治汇总表

8.二环路西线拆迁汇总表

9.居住小区综合整治摸底汇总表

10.“一环两街”及其它主干道景观整治任务表

11.次干道、小街巷景观整治任务表

12.2010年弱电架空线入地明细表

13.2010年新建的便民市场

14.2010年重点打造的特色街道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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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乡建设老城区△建设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226日印发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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