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便民利企新举措,现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及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适用于银行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此登记一方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维护买卖双方、抵押人、抵押权人等各方权益,满足了企业和群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
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后,申请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在确保合同表内容与对应的合同内容一致的前提下,可不再提交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进一步简化了办证材料,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探索不动产登记改革新思路,不断谋新招、出实招、亮硬招,跑出为民服务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