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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4〕1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化情况,现将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法制、金融、重点项目、政策研究、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经济研究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仲裁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联系各银行(营业部)、保险公司。

协助市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市民盟、市民建的工作联系。

张树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林业、畜牧水产、扶贫、残联、南水北调工程和滹沱河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畜牧水产局、市气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滹沱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与市残联、市民进的工作联系。

孟祥红副市长

负责商贸流通、粮食、旅游、外事、供销、体育、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档案馆)、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办事处、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物产集团、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石家庄国际服务外包经济开发区、石家庄北方药博园,中石化石家庄分公司。

负责与石家庄海关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市民革、市侨联和市农工党的工作联系。

张业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政、地震、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涉军和大学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改善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红十字会、石家庄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负责与市政协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市妇联、市文联、市计生协会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驻石省以上高校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驻石部队的工作联系。

郝竹山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国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供电、投资促进和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电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烟草专卖局、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石家庄纺织服装基地、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各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市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与市总工会、市工经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社科联的工作联系。

其他副市长的分工不变。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4319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3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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