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1月2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传〔2020〕5号),该预案有效期为五年,现已失效,需重新修订。为高效应对冬季降雪天气,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冰冻对城市交通、市容环境和市民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确保雪后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市容整洁有序,市城管局结合我市城区区划调整和工作实际,对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本预案。新预案旨在进一步健全城区清雪除冰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和作业流程,提升协同快速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市民安全出行。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参考了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自然灾害应对、城市运行保障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历年清雪除冰工作实际经验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经开区城区范围内,因冬季降雪、冰冻天气导致或可能导致的道路积雪结冰,需进行应急清雪、除冰、融雪作业及相关保障工作的应对处置。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城区冬季清雪除冰工作应急预案。
四、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将“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更名为“清雪除冰工作应急预案”,冬季道路结冰比积雪对交通安全危害更大,本预案加强了对结冰情况的应对。
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指挥部更名为市城区清雪除冰指挥部,增加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成员,细化部门职责。
三是优化预警响应机制,明确四级预警标准,完善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规定各级响应的指挥权限和处置措施。
四是细化作业标准和要求,制定了道路风险等级分级处置机制,按照四个等级实施分级作业。同时对其他区域清雪除冰提出了具体时限和质量要求。
五是健全应急准备措施,对人员物资储备、设备维护、培训演练等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化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五、主要内容
《清雪预案》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为清雪除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第二部分“指挥体系及职责”:规定应急指挥体系架构,明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三部分“预警级别及应急响应”:建立四级预警响应机制,明确预警标准、响应程序和应急发布及解除程序。
第四部分“总体标准”:制定道路和其他区域清雪除冰标准,规范作业流程、时限要求和安全规范。
第五部分“应急准备”:规定人员物资储备、设备维护、积雪清运消纳等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准备充分。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预案有效期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