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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5〕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和省推动服务业发展,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函〔201481号)、《河北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办字〔201471号)及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冀服联办字〔20145号)有关要求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推动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为目标,以属地统计、部门统计相结合为原则,做好国家统计制度中第三产业“四上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全行业统计调查的要求做好第三产业各行业、各系统的统计调查;市直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行业调查,统一规范并完善第三产业调查制度。做好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管理和石家庄大数据平台地方统计的数据管理。统筹整合数据资源,科学准确研判第三产业发展趋势,为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数据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调查对象

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14个门类,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

调查对象包括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调查内容和报送方式

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内容。

1.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户、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由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企业统计人员登陆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进行联网直报,按统计制度规定要求报送。报送频率根据各报表要求时间不同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2.省统计调查体系

1)限额以上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由各县(市)、区统计局汇总上报。

2)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个体户、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个体户、规模以下服务业个体户由各县(市)、区统计局根据统计制度要求按比例分类随机抽选调查户报送至市统计局。

3.地方部门统计

1)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行全行业管理,对归口管理行业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含驻石中央属、省属、市属等)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实行统计调查,部门数据由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2)要求登陆石家庄大数据平台,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服务业企业基层及汇总数据。

2)由市统计局以名录库为基础,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名单和上报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单位登陆石家庄大数据平台,填报调查数据,保证企业按时完成填报任务。名单按季度更新,各部门按更新内容及时催报。

3)承担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负责相关指标数据的采集、提供、整理和计算,加强审核评估。每月组织召开三次联席会议,通报分管行业发展情况、指标数据变动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对核算基础数据统计情况进行会商、查找问题,研究改进措施,确保真实、准确反映行业发展趋势。

4.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抽样统计调查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由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队负责,根据制度进行组织。

三、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常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主管领导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向各部门、各县(市)、区下达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落实服务业统计月调度制度,将服务业统计月调度列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监测部门联席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目标工作责任、进度要求,保证全市第三产业统计工作扎实有序、协调推进。

(二)加强统计力量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处室,配备足够的专业统计人员。县级以上统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原则上不少于2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服务业统计人员,有条件的可聘请专职服务业统计调查员。

各单位、各部门将涉及第三产业的所有统计调查任务落实到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根据需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辅助进行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三)加强统筹整合

各县(市)、区根据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现有制度组织企业在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进行直报;各行业、市直各部门做好驻石中央属、省属、市属等单位的组织和上报工作,按要求做好核算数据及行政记录的统计;市统计局做好第三产业数据整合;市服务业办从源头上推动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手段创新

发挥石家庄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市统计局牵头抓紧做好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应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要做到指标规范化,涉及第三产业的所有指标要做到统一规范,指标体系科学完整,指标内容统一规范,上报采集方便、快捷,关联汇总深度挖掘,形成第三产业分析评估的数据模型,准确研判问题,科学把握走势。

(五)加强督导考核

市统计局要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到应统尽统,不留死角。市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措施有力、统计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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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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