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30日
石家庄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和《河北省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完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实行“现场集中审批”和“先证后审”许可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审批。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质量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和争创,引导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面向广大一线劳动者的质量奖励措施,鼓励万众质量创新。巩固提升质量奖励成果,配合省质监局对已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满三年的单位进行巡访,促进获奖企业持续改进;组织企业开展观摩交流活动,深入学习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动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鼓励中小企业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研究编制《石家庄市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十三五”培育规划》。认真落实对企业创建名优品牌的奖励政策。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品牌的质量水平。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建设,加快国家级示范区筹建进度,争取创建1-2个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和重大活动平台,扩大省会名优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大服务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城市公共服务等行业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服务行业改进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商标兴企”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围绕“践诚信”主题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开展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标,推进质量、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研发,筛选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列入当年科研、技改计划。全面落实《河北省工业领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5-2017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一体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与效率。(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全省“五个一”活动为重点,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200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积极争创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年内60%以上省名牌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对家用汽车销售企业(4S店)落实汽车三包规定监督管理。开展进口汽车质量召回工作,落实进口汽车制造商“三包”职责。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以食药、农资、建材、汽柴油、汽车及其配件等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对制售假劣车用油品、建材、农机具、汽车配件、儿童玩具、烟草等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办理。建立打假执法长效机制。用好“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典型案件。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养殖抗菌药、生猪屠宰、水产品、农资打假等七个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清风”、“春蕾”和“绿箭”行动,严厉打击输非出口商品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邮寄、携带植物种子种苗等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以及走私、逃漏检等违法行为。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区和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等“三大战役”。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对设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分类、分层次、分区域监管。组织开展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整治,减少或消除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高铁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石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质控制度。积极开展果园用药巡查,加强林产品监测,完成省交办的安全监测和抽查任务。加强林木种子、苗木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协调做好埃博拉、禽流感等疫病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进口法检“目录”外日用消费品抽查。开展对老旧特种设备的风险研判、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工作。(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互用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全市水利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参加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展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更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实施质量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实施科技治霾“双百”示范工程,借力京津科技资源,攻克和推广一批关键实用技术。做好燃煤锅炉的改造、拆除等工作,及时为新建燃气、生物质等锅炉办理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大力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力争年内对4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在线采集。(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元共治,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
(十一)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对县级政府年度质量工作的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政府部门抓质量、讲质量、重质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园区典型培树活动。精心组织2015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完善质量监管责任体系和报告、考核、督查、评价、通报、约谈、追责的办法。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和预警信息,曝光质量违法典型案件,营造浓厚的质量共治氛围。(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质量宣传建设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开展“2015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加强对违法媒体约谈力度。以“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为契机,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发挥质量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受众群体由中小学生延伸到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结合河北品牌节等活动,宣传推广名优产品企业的先进经验,提升我市名牌优质产品、驰(著)名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区域产品质量提升。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组织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荐,帮助引导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指导获得地理保护产品的区域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组织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标识。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等9类工业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抓好重点消费产品、电子商务产品、输往非洲产品、服务业等四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建设活动,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做好质量相关基础工作,为质量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夯实质量基础工作。全面做好标准化相关工作,加强交通装备技术攻关,推进交通装备标准化。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建设。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确保69家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新建计量标准8项以上,重点实施“医疗计量惠民工程”。探索检验机构物流园区驻园办公。加强机动车尾气实验室能力对比工作。以市场化、集团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加强实验室建设,促进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发展。(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全省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参与河北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大赛。落实国家技师培训项目,着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金蓝领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质量知识培训,形成分层级、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培育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质量带头人,争创“河北省质量标兵”。(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