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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8〕13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市区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房屋征收

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文件要求,主城四区政府对限期实施旧城区改建项目进行了梳理,分类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29个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按照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

1电视机厂区域项目

2南花园商业步行街二期项目

3平安小区地块项目

4槐安路、平安大街交叉口旧区项目

5友谊北大24号片区项目

6二十四中宿舍片区项目

7车辆厂第九宿舍项目

8北合街商务厅6号院项目

9和平西路506号院机关家属楼项目

10石飞生活区项目

11中山东路468号项目

12运河桥社区联合宿舍危陋房改造项目

13棉四生活区(赛格广场)项目

14省测绘局宿舍项目(西地块)

15煤矿机二生活区项目

16工艺美术区域项目

17第一棉麻总公司宿舍项目

18棉一东生活区项目

19煤矿机宿舍项目

20市政公司宿舍区域项目

21化肥厂宿舍三区项目

22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宿舍危陋房改造项目

23长征街48号院片区项目

24石家庄饭店片区项目

25建华三社区六公司北大院片区项目

26市梆子剧团宿舍棚户区项目

27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东北角

28裕华东路与富强大街东南地块项目

29青园街、槐中路西北角片区(水工局)项目

二、以下11个项目房屋征收计划废止

1中国工商银行后台中心(石家庄)项目

2省科学院宿舍片区项目

3和平西路棚户区项目

4福源街棚户区项目

5西建街棚户区项目

6石飞棚户区项目

7北荣街16号院项目

8胜利北街223号院项目

9十二化建宿舍项目

10青园街372号和374号宿舍项目

11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家属楼改造

三、以下5个项目列入2018年房屋征收计划按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

1华安社区项目

2友谊北大街64号片区项目

3线务站街项目

4河北师范大学西区西院项目

5钢西东区(翟东小区)项目

四、工作要求

()电视机厂区域等29个项目和华安社区等5个项目,按原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19723日,到期未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计划废止。

()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旧城区改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房屋征收补偿程序,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进行。

()对含有D级危房已实际启动实施的项目,各区要全力推进,加快改造,确保D级危房及时消除。

()市国土、发改、规划、行政审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各区政府推进项目计划实施。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房屋征收计划按照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房屋征收计划废止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列入2018年房屋征收计划按原政策限期一年实施项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7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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