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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8〕16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9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813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830

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方案

2017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开放、质量强省等系列行动计划。为促进工作落实,做到有计划、有督查、有实效,按照省政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系列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细化抓手,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分步实施、分级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尖兵利器”作用,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促进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为落脚点,促进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推动全省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省委、省政府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13个行动计划(意见、措施、方案)落实情况。分为7个专题:

()科技创新专题。重点督查《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新旧动能转换专题。重点督查《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落实情况。

()工业转型升级专题。重点督查《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河北省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农业专题。重点督查《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落实情况。

()旅游强省专题。重点督查《河北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落实情况。

()开放和电商专题。重点督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行动计划(20182020)》落实情况。

()质量强省专题。重点督查《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7个专题的督查,要坚持过程督查与结果督查相结合,既要看工作研究部署情况,更要看工作进展和落实成效;坚持查验资料与查验现场相结合,既要看文件记录,更要看重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坚持座谈交流与走访暗访相结合,既要与各级干部座谈听取汇报,更要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创新创业人员和基层群众的切身感受;坚持发现问题与发现经验相结合,既要善于发现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梗阻和瓶颈问题,更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抓落实、促发展的好经验、好典型;坚持督查问责与督查激励相结合,既要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又要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三、督查分工

为统筹做好督查工作,从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7个督查组,首次督查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省科技厅副厅长郭玉明。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辛波,联系电话:0311-8625106615833966599。督查对象:廊坊市、雄安新区。

()第二组。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毛宇山。成员: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主任科员赵剑波,联系电话:0311-8860050313230091138。督查对象:石家庄市和辛集市。

()第三组。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周军堂。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主任科员刘佳,联系电话:0311-8790871215130086702。督查对象:沧州、衡水市。

()第四组。组长: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农工办副主任刘振洲。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陈立群,联系电话:0311-8625673613933070220。督查对象:张家口、承德市。

()第五组。组长: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王荣丽。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办公室副主任高彦武,联系电话:0311-8581522218503110377。督查对象:邯郸、邢台市。

()第六组。组长: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锋。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商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刘璐,联系电话:0311-8790978313903316588。督查对象:保定市和定州市。

()第七组。组长:省质监局副局长王普增。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1名业务主管同志。联络员:省质监局质量处调研员马凤岐,联系电话:0311-6756805513784321606。督查对象:唐山、秦皇岛市。

从第二次督查开始,各组督查对象每季度轮换1次,具体由省政府督查室统筹安排。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座谈访谈。督查组召开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交流会,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落实各行动计划自查情况的汇报,了解工作落实成效及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督查组成员与基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创新创业人员等采取一对一访谈形式,听取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对账查账。对照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调阅查看被督查单位落实方案、年度计划、工作台账、会议纪要、督查记录、情况通报、统计数据、土地资金安排明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资料,了解相关单位落实各行动计划的工作轨迹。

()查验现场。深入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农村和社区,现场查验项目实际进度,了解企业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切身感受,发现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督查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过程。

()暗访走访。适时组织暗访小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一线、直面问题的方式进行暗访核查,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系列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五、督查时间及年度重点

督查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末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市商定。首次督查要在20189月底前完成。

根据各行动计划实施阶段,分年度确定督查侧重点:

2018年,督查重点是“四查四看”。一查安排部署,看是否对相关行动计划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主要负责同志是否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制定方案、亲自推动实施、亲自督导落实;二查目标分解,是否将主要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和具体责任单位,是否分解到年度、季度或月度;三查政策配套,看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是否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四查压力传导,看是否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要账,严格激励奖惩。

2019年,督查重点是“四个落实”。一查任务落实,看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专项、重点工作是否按计划实施,进展是否达到时间节点要求;二查项目落实,看是否如期实现开竣工,是否有效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难点问题;三查政策落实,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资金用地安排到位情况;四查责任落实,看涉及多部门协同推进事项是否按分工高效落实,有没有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慢落实、不落实现象。

2020年,督查重点是“四个成效”。一查目标成效,看是否如期完成任务目标,以及在全省位次等情况;二查项目成效,看重大工程项目竣工投运和效益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应;三查服务成效,看市场主体和承担单位认知认可程度,市场主体和基层单位对政策落实的满意度;四查工作成效,看有没有可量化、可验证的具体工作效果,有没有探索出走在全国前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组织实施

系列行动计划督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高效有序推进。

()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督查工作由省政府督查室统筹安排,各牵头部门之间要搞好沟通衔接、密切配合。每次集中督查前,省政府督查室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各督查组要与驻市督查组和市、县督查力量搞好衔接,防止多头督查、重复督查。

()完善督查制度。

建立反馈报告制度。各市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各督查组每季度督查完成后2周内要形成督查报告,报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汇总形成总报告上报省政府领导,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市落实系列行动计划重点目标任务情况,省政府督查室要根据督查结果进行分类排队,每季度通报1次。

建立限期整改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要及时向市、县反馈,相关市、县对反馈的问题一般应在1个月内整改完成,需要长期落实的重大问题、复杂问题3个月内要有明显整改效果,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有明确整改时限的按要求完成。

()细化督查结果。省政府督查室会同各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形成3张督查结果清单。

突出问题清单,梳理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滞后、有关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典型问题,视情况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意见建议清单,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市、县提出的需省级层面协调办理的重点事项进行梳理,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

典型经验做法清单,梳理一批市、县落实系列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的典型经验做法,供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督查激励名单参考。

()明确评价标准。各牵头部门要本着可提供、可查验、可评价、可比较的原则,对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行逐条梳理,明确督查重点内容和评分标准,科学设置分值权重和加减分项,以利于各市、县对照自查、各督查组对照检查,逐项打分评价。各督查组要严把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严禁在督查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

()严格考核奖惩。将系列行动计划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落实不力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省政府督查室和督查组可以实施约谈、警告,对约谈、警告后仍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后,移交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依纪依规处理。对抓落实成效显著、走在全省前列的先进典型,在用地、资金安排上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政府系列行动计划的督查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以“钉钉子”精神督办盯办,确保取得实效。督查工作要突出效果导向,对系列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到企业的要进行实地查看,不得以收集书面材料代替督查、以电话了解代替实地督查。

附件:1《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2《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3《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4、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5《河北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计(20182020)》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6《河北省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7、《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8、《河北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9《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10、《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行动计划(20182020)》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11《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12、《河北省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督查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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