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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11〕8号

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石家庄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应对重大挑战、经受严峻考验、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多项工作在全国创出经验和处于领先,创造了全国卫生系统的“石家庄现象”。2010年,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1/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44个,其中,医院17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20个,乡镇卫生院22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个,卫生监督机构25个,妇幼保健机构24个。开放床位37032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335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119人,注册护士13403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79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生数和护士数分别是4.42人、2.05人、1.38人。另设有村卫生室5115个,乡村医生8470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突破。2007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实现了农村县(市)全覆盖。2008年,全面推行了参合农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探索了一条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新路。2010年,全市参合率达到96.12%,五保户、贫困户参合率达到100%。推行了预付费制度改革和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在10个县(市)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了“出院即报”,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5万元。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累计补偿参合农民1865.2万人次,补偿总费用20.69亿元,农民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完善。利用国债资金1.77亿元,省、市、县配套资金3.01亿元,新建和改造县级医院16个(含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184个、村卫生室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全市80.1%的村卫生室和91%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全市80%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医院建立了中医科、中药房,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65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100%,人口覆盖率达到90%,全面推行了双向转诊、社区责任医生、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制度,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

(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颁布实施了《石家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功处置了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实施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完成了汶川抗震救灾和“三鹿”奶粉婴幼儿筛查救治任务。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各项免疫规划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启动了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完成农村改厕5.4万座。全面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9.49%,儿童保健管理率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80%以上。开展了“健康生活进农村”、“百姓健康讲堂”和“健康社区行”等活动。

(五)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在市内六区和栾城县、晋州市、赵县、鹿泉市、辛集市、赞皇县等12个县(市)、区启动了综合医改试点,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了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测算,为77个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2767个。在试点县(市)、区政府举办的66个乡镇卫生院和3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医疗卫生单位内涵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行“对标”管理,持续改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深入开展了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狠抓各级各类人员素质的提高。组织实施了全科医师培训、适用技术推广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累计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3.1万人次,培养中青年学科骨干37名,命名了22名市级名中医和优秀中青年名中医,人才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了“强特色、创品牌、建名院”活动,确定了36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41名学科带头人。引进新技术、新项目187项,承担科研课题390项,153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医学卫生科技成果奖和市级科技进步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308篇。

(七)卫生法制建设扎实有效。坚持依法行政,完成了《石家庄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地方立法。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餐饮消费放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洁餐行动”,全市有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中小餐馆AB级率达到87.15%。扎实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工作,饮食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对职业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监管,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累计取缔无证诊所1872户次,立案987起,清理“医托”72人次,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八)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四合理”制度,深化院务公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弘扬正气,推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楷模人物。特别是扎实开展了便民惠民服务,面向四类弱势群体,推出了“夕阳红就医优惠卡”、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免费体检、设立惠民医院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举措,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十一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是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最大的五年,是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是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最高的五年。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咬定发展不放松,搞好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卫生改革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才能使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步伐更加稳健、发展态势更加强劲。二是必须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总阀门”。只有着力破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始终强化省会意识、责任意识和率先意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才能追求卓越,事争一流,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三是必须把抓落实作为主基调。只有大力践行“把心放在工作上,把工作放在心上”的作风,发扬激情燃烧的团队精神,勤勉敬业,埋头苦干,才能以超常的作风、超常的举措、超常的干劲,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四是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只有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一核心,大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刻保持争先创优的精神,才能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组织保障。

“十一五”时期,全市卫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宝贵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是发展理念相对滞后。科学发展的理念不够强,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把握得不够好,还存在“重医疗、轻预防”的问题。政府和社会对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的价值认识存在偏差,“大卫生”的格局尚未形成。“法治卫生”的理念有待加强,卫生立法不足。二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卫生规划缺失,导致卫生资源过多地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相对薄弱,城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卫生技术人员和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总额数分别为7.9张、10.3人和97.1万元,农村分别为2.4张、2.5人和8.9万元,城乡人均卫生资源占有率差距较大。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较差,有587个行政村未设置村卫生室,90%的村卫生室为村医自住房或租用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不够合理,设置不够规范,功能不够完善,2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政府举办的只占到31.3%。四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人员和设备薄弱,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公立医院产权不清晰,运行机制不活,信息化程度较低,医疗卫生队伍业务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名医、学科带头人、卫生管理人才紧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占5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27.4%。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中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20.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2.4%。六是卫生事业投入不足。政府本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支出仅占财政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农合补助、医改配套资金等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标准不统一,存在较大差距,用于村卫生室建设的经费基本为零。对上述主要问题,要在“十二五”时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由中等收入地区整体跨入高收入地区,我市规划建设功能新区,为卫生事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领域推进,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人口老龄化加剧、环境因素、疾病谱的改变以及新的健康危险因素对卫生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综合分析形势,“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将处于大有作为的机遇期、不进则退的竞争期和加速转型的提升期。在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大胆改革,奋力赶超,努力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跃发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加快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更加注重“法治卫生”管理,发挥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率先成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示范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必须立足市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相结合。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提供,使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健康产业,形成竞争和补充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力量抓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弥补薄弱环节,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整体卫生工作上水平。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下大力研究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内在生机和发展活力。

——坚持依法行政与注重服务相结合。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卫生事业的能力,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制环境,努力实现“法治卫生”目标。注重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三)战略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并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增强,实现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功能体系明显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明显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地区的先进水平和省内领先水平。

(四)主要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以上;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2011年,全市、城市、农村地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2.10人、2.30人和1.6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45人、2.05人和1.15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3.8张、4.8张和2.5张;到2015年,全市、城市、农村地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2.30人、2.80人、2.0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75人、2.50人、1.45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4.5张、5.9张和3.1张。

3.医疗保障指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新农合筹资水平2015年达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5%,新农合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5%左右,逐步缩小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差距。

4.业务工作指标

1)农村及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农村达到80%,城市达到100%;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95%

2)疾病控制:“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本地人口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企业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管理率农村达到80%,城市达到95%以上,规范化管理率均不低于登记数的60%

3)妇幼卫生:孕产妇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4)医学科技:重大疾病防治达到中西部省会城市先进水平;卫生部发布的重大疾病诊疗规范和现有成熟诊疗技术普及到县级综合医院,城乡居民医学科学知识普及率达到80%

5)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化处置率   达到90%以上;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持有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

6)爱国卫生:全市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到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三、“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

(一)着力实施“三个基本”

1.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健全、运行机制通畅、管理机制严密、监督机制有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在全部县(市)开展门诊统筹,积极推进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升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2015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倍以上。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促进基金有效利用。探索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继续推行大额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强参合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不断探索完善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衔接机制。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补偿到位的基础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照规定使用,并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着眼于提高政府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解决好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公共卫生服务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明确5-10名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每个村卫生室至少确定1名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工作。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

(二)着力提升“六大能力”

1.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建设“研究型”机构为目标,成为全市疾病控制技术指导中心、传染病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健康教育宣传中心,建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培训基地和疫苗效果及安全观察实验基地。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疾控体系,重点投入经费加强基层疾控能力建设,与教育、民政、环保、药监、动检、气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测、预警,形成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立体式防控体系。加强市传染病院综合救治能力建设,扩建医疗业务用房,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科学设置专业学科,扩大诊疗服务范围,建设现代化全科传染病医院。加大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科病区或县域内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力度,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强化人员培养,形成一定规模的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加强专业疾控机构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指导,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职责,完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联动机制,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全面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平台,将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展到全市所有城乡,形成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防治和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慢性病发病和死亡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控制或减缓艾滋病感染率上升趋势,保持低流行状态。继续巩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成果,使全市居民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水平。有效遏制布病疫情回升态势,到2015年,布病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力争60%的疫源县达到基本控制或稳定控制标准。

2.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要求,推进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与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和专家技术委员会,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制定、衔接和动态管理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重点装备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实验室检测设施。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为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材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达到中西部地区一流水平。对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专业队伍进行定期轮训,重点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并积极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卫生应急培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依靠各监管部门做好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专业化队伍为主力,以现代化技术手段为支撑,全面提高风险评估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3.提升紧急医疗救治能力。建立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指挥枢纽,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和鹿泉市急救分中心为二级指挥平台,乡镇卫生院为急救点的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实现站点管理规范化、急救网络信息化、队伍建设军事化。全面提升市紧急救援中心应急反应和协同救治能力,升级调度指挥系统,提升装备水平,扩充站点,更新车辆,增加车载视频传输系统、站点监视系统、短信群发系统、移动急救信息系统,逐步缩短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抢救成功率不低于95%。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能力建设,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更新升级仪器设备,完善急诊抢救流程,建立生命抢救通道。建立规范化专业急救人员培训基地,组建国际培训中心石家庄分中心。继续向社区居民、学生以及从事特殊岗位、服务行业的人员普及基本急救常识及灾害预防知识与技能,逐步在公共场所增加“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降低突发疾病院前死亡率。

4.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作用,保持妇幼卫生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逐年推进等级评审,到2015年,全市23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其中9个以上通过二级甲等评审,落实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及管理制度“五配套”。乡镇卫生院均设置妇保科和儿保科,村卫生室配备1名女性医务人员,建立专职妇幼保健医生队伍。引进和推广适合我市实际的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巩固“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成果,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继续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扩大新生儿筛查病种,到2015年,全市各级接产医院全部开展产前筛查采血工作,进一步扩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面。

5.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针对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的监督工作。完成市卫生监督局综合办公楼建设,落实基层卫生监督分所设置规划要求,达到3-5万人口设置1个分所的标准,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人员,严格准入条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优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配备更新卫生监督稽查专用车辆,达到一线执法人员每4人一台车的标准。改进现场监督执法手段,配备现场检测设备,升级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的装备水平。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依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整顿传染病预防和治疗秩序,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管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目标。

6.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2009-2015年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市职业病防治院定位在“研究型”机构,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对重点职业病进行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预警,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做好业务指导和监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作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职业卫生技术咨询,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卫生技术咨询、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顺畅衔接的职业病防治网络。继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三)着力实现“五大突破”

1.村卫生室设置特色标准化建设实现突破。着眼于强基层、保网底、重规范,继续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强化县级医院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功能和发挥乡镇卫生院枢纽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并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石家庄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村卫生室合理规划、统一样式、统一图纸、统一质量、统一验收,落实“一村一室一址”,到2012年,完成4311个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做到人员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药品配送、工作考核“五统一”。定期对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全面考核,落实村卫生室各项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使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水平,其中60%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制定优惠政策,保证基本待遇,吸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扎根基层,实现村村有大学生村医的目标。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

2.公立医院全面改革实现突破。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定院长五年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合理的薪酬体系。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实行全员聘用、同工同酬、绩效优先,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名医实行年薪制。在1所市级医院和2所县级医院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聘请独立第三方代表、管理专家和社区居民代表参与管理。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探索医院财务制度的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在二级以上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调整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增强公立医院的发展后劲。适时组建实体型石家庄医疗集团,整合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3.区域卫生信息化实现突破。坚持以实用共享为目的,依托现有各类卫生信息系统,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及1个专用卫生信息网络,完成医疗、预防、保健数据及管理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共享,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的应用,并逐步实现与医保、社保、公安、民政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升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与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立儿童计划免疫电子档案,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升级妇幼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覆盖妇幼保健全面工作。升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价格、报销、补偿、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打造2所数字化综合医院和1所数字化中医院,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4.卫生事业规划管理法制化实现突破。按照规划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依据各类规划,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统一准入、统一监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能够填补省会空白、特色鲜明、具有较大规模的专科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和农村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形成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5.健康产业做大做强实现突破。适应人口老龄化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增多的趋势,遵循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以发展中医药服务、医疗康复服务、老年疗养、全民健康管理和教育、第三方检测检验平台、健康产业信息化、全民健身、国民体质检测、膳食营养指导以及展会节庆活动为重点,面向涵盖健康、亚健康和患病各类人群,结合休闲、旅游、文化、体育、传媒等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假日经济、夜经济和空巢人群、老年人群的消费特点,打造具有资源和要素配置能力的健康产业体系。与发改、科技、药监等部门配合,利用我市医药卫生资源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优势,延伸保健品、营养品、生物制品等产业链,开发前端及后端新型增值服务,延长价值链条,刺激健康消费。与民政、残联等部门配合,引导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康复、护理、托老等服务领域发展,开创健康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与文化、宣传、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利用现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和我市发展动漫产业的政策,创新健康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健康服务需求,为健康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壮大针灸、推拿、养生、食疗药膳、药浴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发挥省会独特区位优势,利用正定新区会展经济发展战略,力争2013年举办全省首届健康产业博览会。

(四)着力推进“六项工程”

1.推进“健康城市创建达标工程”。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总体领导下,结合卫生系统职能和任务,围绕“人人具有基本卫生知识、人人具有基本健康技能、人人具有健康生活方式”的目标,启动实施“健康城市”创建活动。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强化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做好门诊、病区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健康教育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和进农村等活动,举办全市性“百姓健康大讲堂”每年不少于20期,社区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1000场,健康生活进农村讲堂每年不少于1000个村,使群众健康知识培训受益率达到90%以上。为每人制定一个健康计划,为60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加大食盐过量摄入、营养过剩等危害因素的宣传和干预力度,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以及部分肿瘤患者的早期筛查工作。充分发挥“12320健康服务热线的功能,及时解答群众健康咨询。做好水、空气等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监测结果分析,并提出干预建议。深入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成立病媒生物防治行业自律机构,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2.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基础工程”。采取扶持发展政策,促进继承和创新,实现全面振兴。继续抓好农村中医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15年,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3个,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5-8个。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积极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搞好中药制剂、中成药研发。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培养中医临床骨干、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和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继续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加大对市中医院政策扶持力度,抓好皮肤科、针灸科、肛肠科等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切实发挥全市中医药系统龙头、示范、指导作用。加强综合性医院的中医药专业和学科建设,推进中西医结合,逐步扩大中医药在临床诊疗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作用。

3.推进“人才与科技兴卫优先工程”。坚持把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作为加快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以应用技术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科研攻关,到2015年,完成医学科研课题200项。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显著的10个左右市级一类重点学科和20个左右市级二类重点学科,到2015年,创建1-2个省级重点学科,3-5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制定优惠政策,每年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不低于100名,鼓励现有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五年引进专家(学科、专科带头人)100名,培养和引进博士100名、硕士1000名,即人才培养“111工程。重点学科均有博士学历人员担当带头人或学科骨干,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超1/2以上。大力实施名医选拔计划,到2015年,逐年选拔20名博士学历以上的高级人才、80名学科带头人培树为石家庄名医,打造一批技术过硬、群众公认、德艺双馨,在省内具有竞争力的专家团队。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鼓励、引导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在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治上形成特色优势。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少于50项,每年全市评出“双效益”十佳新技术推广项目。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力争新进临床医师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和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项目,建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岗位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4.推进“医疗资源功能和布局合理调整工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合理调配城乡医疗资源。制定实施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服务需求、地理、交通等因素,设置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的县级医院,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县医院、县中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处置能力,并承担起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等任务,到2015年县级医院建设全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中部组团县(市)和人口大县创建3-5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按照省会城市市级医院“错位发展、差异经营”的思路,对现有市级医疗资源进行统筹优化,重点扶持1-2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成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其余市属医院依据现有的专科和资源优势进行整合,按照“先做精做优,后做大做强”、“大专科,小综合”的原则,加强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基础医疗质量,突出专科专病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指导基层职能,注重社会效益,打造一批在省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科品牌。重点抓好项目建设,通过迁建、扩建的形式,做到布局更加合理、层次更加分明、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更加完善。市一院在大西柏坡区、正定新区分别规划建立适宜规模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大型综合医疗康复保健基地。市二院在市区西北部建立一所以康复、慢性病治疗为主要特色的分院。市中心医院利用市二院原规划用地,在市区东南部迁建一所占地面积129亩、设置床位1500张的综合性医院。以市妇幼保健院为基础,在市区西南部建设占地面积50亩、设置床位600张的市妇女儿童医院。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将市八院转型为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床位350张。在市区东北部建设占地面积85亩的市妇产医院。

5.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同步实施,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举办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规划和需求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空白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会力量举办,建立社区居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因地制宜出台政策,优先考虑通过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制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理顺社区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积极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力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建设,推行社区首席医师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网络平台,探索开展社区首诊试点,逐步推行分级诊疗。建立健全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和对口指导机制,突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康复保健和健康教育服务的职能,完善“六位一体”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调整报销比例,合理分流患者。

6.推进“服务惠民品牌信誉工程”。紧紧围绕“优美环境、亲情服务、诚信惠民、安全至上”的集群争优目标,全力打造惠民及优质服务品牌。针对城市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继续开展医疗费用优惠减免工作,巩固完善已有便民惠民举措,不断谋划和推出新的举措。继续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四合理”制度,因病施治,降低医药费用。认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规范医疗行为,增进医患互信。继续抓好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预约诊疗服务。积极开展“患者满意”医院创建活动,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四、“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更新发展观念。倡导大卫生观念,跳出卫生看卫生,立足全局抓卫生,服务社会兴卫生,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推动全社会参与卫生和健康工作。树立省会意识和率先发展意识,积极推动管理模式的转变,打破现有行业、级别、隶属关系的壁垒,组织统筹省会卫生资源,突出功能定位和特色优势,使各项工作位居周边省会城市一流水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适应疾病谱的变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带动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保障制度、运行机制、投入结构等的创新。促进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紧密结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纽带,将疾病的治疗康复与预防控制有机衔接,为居民提供完整、不间断、无缝隙的终身服务。促进医疗保障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紧密结合,推动调整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采取技术和服务措施,降低医疗成本,实现由“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险”转变。

(二)完善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经费保障责任,落实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优化卫生投入方向和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领域倾斜。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村级卫生机构承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按财政有关规定补助。建立稳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区级政府要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业务用房和医疗卫生设备设施,并对业务培训给予补助。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方面。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对县级以上政府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各级财政要设立无主病人医疗救助基金,用于其医疗救助。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的经费保障和扶持机制,合理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经费,对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给予合理补助,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安家补贴,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各级财政对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给予保障,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60元。卫生经费投入增长水平不低于同等财力的省会城市,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

(三)推进法治卫生。认真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深入组织学法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卫生立法工作,营造有效保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办医、依法监管、依法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做到分解职权、明确责任、严格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公开承诺、岗位责任、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督导督查机制,实行目标考核,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积极推行权力公开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安全、高效。

(四)重视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医药文化,利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医德医风教育,着力培树以“救死扶伤、诚信行医、大医精诚、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提炼本单位文化建设的精神理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打造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文化品牌。注重总结经验,发掘典型,积极推选、树立和宣传一批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二十不准”的要求,积极开展“重医德、守纪律、正行风”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务文化生活,组建全市卫生系统艺术团,以市五院体育健身馆为基地,组建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若干支单项体育队伍,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运动会,下半年举办一次文艺汇演,以陶冶思想情操,强化团队意识,增进团结友爱。

(五)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将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议此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等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根据本规划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当地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组织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第三方评估等,及时发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确保取得成效。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等。

 

 

主题词:卫生规划纲要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223日印发

(共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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