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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2〕4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5)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文化年”、“行政执法年”等活动为载体,以加强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监察和隐患排查、加强基础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及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国发〔201140号文件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之后,又一个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抓好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到工作谋划、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上,实现安全发展与科学发展的有机结合。

(二)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承诺为抓手,把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是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着力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强化各级行政首长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国家、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打非治违”摆上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增强执法力度、强度,营造执法监管的强大声势。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阶段性突出问题为重点,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打非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切断滋生事故隐患的根源。三是突出重点时段执法,确保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突出“汛期”、“十八大”等重要时段,扎实开展重点执法活动,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放过一个可疑环节”,发现问题从快依法查处。四是发挥基层执法优势,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县、乡政府要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量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编制、经费、场所和装备四到位,真正发挥基层监管掌握情况准、发现问题快的优势,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深化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冶金建材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加快推进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矿区政府要督导相关煤矿会同冀中能源集团,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坚决按照冀政〔20114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快煤矿整合工作进度,确保年内全部完成整合关闭任务。对整合重组期间的矿井,市安监局和矿区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严禁违规违法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重点加大地下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七防”和露天矿山高陡坡治理。加强对矿山、尾矿库整合,力争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2%

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等生产和使用高度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及淘汰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要求,强制关闭淘汰一批产能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危及生产安全的企业。加快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治理、防控工作。相关县(市)政府对承诺搬迁的企业要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如期搬迁到位,能转产的尽快转产。以贯彻新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契机,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建筑施工。继续组织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对重要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展开安全生产督导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加强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岗前安全培训责任,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施工企业,发证机关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交通运输。以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把运输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和客货场站的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以深入开展公路险坡、险段和危桥、危路隐患整治为重点,推动道路事故多发地段隐患销号。

烟花爆竹。着力改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条件,严厉查处违反“三定”组织生产,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制售窝点。

民爆器材。重点打击治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等行为。强力推进民爆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幅减少爆炸物品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冶金建材。加强对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工艺装备、安全设施技术改造或更新、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在危险场所进行作业,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行为。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继续深化14个行业148家企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重点做好石英砂加工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制革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

消防。开展以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医院十类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落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区域“乱点”整治力度,坚持日查夜查、明查暗访、督导抽查相结合,坚决做到逐一清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从严查处,预防群体性伤亡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完善升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动态监管对各个设备、各个环节、各个地区的全覆盖。积极开展电梯维保使用单位专项整治、气瓶“两站”整顿治理、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在用压力管道专项整治等活动。

(五)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推进安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安监系统完成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建设任务,提高安监系统的工作效率,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水平。二是继续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分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底前高标准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市机械、纺织企业累计完成9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认证;需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冶金、有色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大中型水泥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30%的建筑陶瓷企业实现三级以上达标。三是着力提升安全培训能力。加强培训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全年计划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7000人,完成26500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市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系统执法培训,举办1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四是全面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精神,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石安委〔20121号),在全市启动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六)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文化年”活动为契机,以争创“百家承诺优秀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全国安全社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创新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覆盖面,加大安全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对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完善本级本部门的应对措施,确保关键时刻,指挥得当、组织周密、处置有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企业要对现有预案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订,搞好相互间的配合、衔接,完善协调联动和联合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修正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县(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政府、专业机构、企业应急救援平台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确保一有事故,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立即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文化年”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社会资源,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全民参与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主题词:经济管理安全生产年△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59印发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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