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循环化工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80),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按时完成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总体要求,及“统一方案、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相关收费政策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推广、入口称重治超设施建设等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我市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与省级系统联调测试。具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条件。
2020年1月1日,按照京津冀一体化收费政策和差异化收费方式,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技术路线和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等,制定印发我市工作方案。
2、加快工程建设。完成我市路段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软硬件升级改造,建设ETC门架系统,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对系统网络进行安全加固,完成市内试运行。根据交通运输厅入口称重治超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相关工作,确保实现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治超设施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完成与省级系统联调测试,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按照全国统一要求,适时实现高速公路新旧收费系统切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市交通运输局)
(二)拓展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
1、制定ETC免费安装专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引导车辆安装ETC车载设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底前完成)
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基层政府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组织开展ETC宣传、安装,发行单位配合安装服务,同时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店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公安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确保12月底前我市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
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建设资金
财政部门落实政府还债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专项建设资金,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积极筹措专项建设资金。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措资金,保障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经营性高速公路企业法人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底前完成)
(五)做好人员安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经营性高速公路法人单位,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后期运管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按时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对正线外的设施,要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综合利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炳华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处室(部门)负责人组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协调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车辆信息,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摸清区域内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底数,建立明细台账。配合ETC工作专班与安装网点对接,协调安装秩序,推进安装进度。
(二)强化安全管理。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建设计划和资金,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简化工程建设程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程建设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工程工可、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平稳有序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12月底完成与省级系统联调测试。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普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建立通报机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周报送、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加快推进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明确联络人,定期报送工作进展。
附件:石家庄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石家庄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姜 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宪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志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闫炳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云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英录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李 昕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邢卫健 市工信局副局长
白岐山 市交管局党委副书记
张和起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春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建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调研员
韦瑞岭 长安区政府副区长
刘 轶 裕华区政府副区长
习立刚 新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雪飞 桥西区政府副区长
张战辉 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尚二飞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 伦 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建辉 藁城区政府副区长
栗 磊 鹿泉区政府副区长
孟庆国 栾城区政府副区长
宋文军 深泽县政府副县长
赵 欣 行唐县政府副县长
张 芃 高邑县政府副县长
郝永志 灵寿县政府副县长
赵树生 元氏县政府副县长
李军强 无极县政府副县长
王大雷 赞皇县政府副县长
吴 宁 晋州市政府副市长
王瑞平 平山县政府副县长
纪朝强 赵县县政府副县长
仇 振 井陉县政府副县长
冯 磊 新乐市常务副市长
闫新革 正定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