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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4〕1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机关标准化管理,是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机关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管理流程和评价标准。其重要作用在于用制度约束习惯、用程序规范行为、用第三方评价促进工作改进,以推进行政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实现转变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的目标。

近年来,我市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各部门不断改进作风,在提升机关效能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与当前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方面有待提升,业务流程应进一步简化和优化,监督监控体系需持续改进加强。在市政府系统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坚定决心。推行这一重要举措,对清除机关陈规陋习、促进效能提升、创建品牌机关,建设服务政府、高效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提高政府社会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从2012年开始,省政府率先在36个部门开展了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截至201311月底,实施部门全部获得了机关标准化管理第三方认证。省级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市级政府机关各部门做出了表率,我们要对标先进,认真学习借鉴,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深刻把握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涵

科学把握机关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确保我市政府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省级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为样板,以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统筹推进、持续提高为原则,实现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管理规范、运转高效;以建立科学规范、全程可控的质量管理体系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设计标准流程,规范行政运行,切实提升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工作理念。把标准化管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明确具体要求,改进行政管理模式,使各项工作有目标、有程序,可量化、可追溯、可控制。

(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依据职责定位,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丰富管理内涵,切实做到制度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三)设计标准流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从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到日常运转,建立一整套规范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和有效的工作流程,确保行政过程有效识别、有效管理、有效控制。

(四)审核认证改进。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及时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聘请具有标准化认证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审核认证。每年通过内审、管理评审和外审,及时发现质量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三、切实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实施部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动员,精心安排,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实施部门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改进,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措施,确保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部门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证机构认证情况及有效性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工作交流。市政府各部门之间,机关内部处室之间要加强交流,取长补短,互相配合。要充分利用省会与省直部门联系对接方便的有利条件,主动学习借鉴省政府已通过认证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与聘请的认证公司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少走弯路,提高实效。

(四)严格实施考核。市政府动员大会之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26日前,将本部门领导动员讲话、总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标准办”)。办公厅将按照《石家庄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对各部门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分阶段予以总结和通报,鼓励先进,批评后进,确保我市政府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省政府也将对各市的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只要一个部门没有按时完成任务,视为全市未达标。若个别部门不按规定落实,拖全市后腿造成不利影响,市政府将予以严厉问责。年底前,市政府将对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和认证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213

 

附件1  石家庄市政府

 

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本部门职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省级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为样板,以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统筹推进、持续提高为原则,实现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管理规范、运转高效;以建立科学规范、全程可控的质量管理体系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设计标准流程,规范行政运行。切实提升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到201411月底,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全面建立和实施与实际工作相匹配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标准化管理体制,全部通过第三方认证。坚持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快建设信息化办公平台,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机关综合办公系统,构建信息化建设与标准化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二、分阶段扎实推进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2月底前)。市政府2月中旬召开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2月下旬,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步骤、时限要求和工作机制。与具有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认证资质和业绩的认证机构对接,签订认证服务协议(建议各部门向省直对口部门咨询,确定认证机构,没有对口省直部门的可参考省里推荐的三家认证公司酌定,见附件3)。226日前,将本阶段工作总结,包括部门领导动员讲话、总体方案报市政府标准办。

2月底前,市政府标准办将全市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督查室。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阶段(20143月至6月)。在认证机构指导下,通过举办讲座、观摩考察、业务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本部门体系文件确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操作流程、管理逻辑等内容。对本部门工作内容、规章制度和标准流程进行梳理、整合补充,对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紧密结合工作业务实际,编制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制度汇编、记录清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20前,各部门要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政府标准办。6月底前,市政府标准办将全市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7月至10月)。组织质量体系文件实施,对文件的合法性、过程的完整性、标准的合理性、流程的便捷性进行验证,边运行、边修改、边完善,持续优化流程和标准。建立内审员培训上岗制度,健全内审监督机制,严格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进一步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1020前,各部门要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政府标准办。10月底前,市政府标准办将全市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督查室。

(四)审核认证阶段(201411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由认证机构分别对各市直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核,201411月底确保全部通过认证。

1120前,各部门要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政府标准办。11月底前,市政府标准办将全市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并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专题报告。

三、成立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晓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孟胜林 党组成员、秘书长

蒲国良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亚楼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赵志敏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董瑾科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顺达 市监察局副局长

夏玉颖 市质监局副局长

高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德伟 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王亚楼兼办公室主任,赵志敏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组、督导检查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从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

(一)综合业务组。负责制定市政府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总体方案、起草市领导讲话、汇总报告各阶段各部门进展情况,受理有关部门业务咨询,收尾阶段与督导检查组共同验收各部门质量体系完成情况等。(负责人:侯希平市政府办公厅应急预案处处长)

(二)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单位工作有序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收尾阶段与综合业务组共同验收各部门质量体系完成情况等。(负责人:董瑾科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三)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市政府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按规定程序高效办理。(负责人:高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政府标准办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5号楼320室。

联络员:侯希平、杨洪流

联系电话:8668843886688547

电子邮箱:szfbzhbgs@126.com

 

附件2  实施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单位名单

(共44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7个)

1.办公厅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教育局4.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5.工业和信息化局6.民族宗教事务局7.公安局8.民政局9.司法局10.财政局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12.国土资源局(地理信息局)13.环境保护局14.城乡规划局15.建设局16.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17.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8.交通运输局19.水务局20.农业局21.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2.畜牧水产局23.商务局2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25.体育局26.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8.审计局29.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1.统计局32.粮食局33.旅游局34.法制办公室35.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36.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37.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1个)

38.物价局

三、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4个)

39.地震局40.园林局41.档案局(档案馆)42.投资促进局

四、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

43.供销合作总社

五、其它

44.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3  认证机构参考名单

 

为便于工作联系,省政府督查室推荐了为省直36个部门提供标准化认证服务的三家认证公司名单及联系方式,供参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联系人:郑仙淑(体系认证管理处部长)

联系电话:010-83886145  13701355137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运才(运营总监)13911667528

刘怀昊(营销主管)13511055226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芳(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3601227796

 

抄送:正定新区管委会,空港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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