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7号),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升农业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补齐我市农业农村短板,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与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相结合。以发展高效、生态、安全、精准、节水农业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都市农业产业的特色化、科技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式扶贫,补齐贫困地区科技、人才短板,培育发展富民产业,助推精准脱贫。
(三)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以特色小镇为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四)坚持与京津优质科技资源相结合。吸引京津科技人员来石创新创业,共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推进协同创新。发挥京石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合作平台作用,推进省会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技特派员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更加浓厚,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更加顺畅,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的投入、激励、管理和保障等机制基本健全。
1.壮大优秀科技特派员队伍。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总数稳定在2000人左右,法人科技特派员达到30个。
2.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30个农业农村领域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
3.培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30个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转化推广1000项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
4.培训农民100万人次。
(二)工作任务
1.推动农村领域创新创业。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开展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成果、带资金、带项目,创办、领办、协办技术经济实体,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创新品牌,为农村领域创新创业赋予新的动力和活力。
2.助推精准扶贫。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瞄准贫困县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选派100名高技能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乡村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式扶贫,培育发展富民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移转化,增强贫困县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
3.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实现技术、信息、金融和产业联动发展。
4.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以农业科技园区、京石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合作平台等为载体,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通过共建基地、联合攻关、组建联盟等方式,吸引京津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要素向石家庄集聚,促进京津冀三地科技合作和产业升级。
5.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其提供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帮助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转化应用,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样板,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农业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原行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励等)、编制给予保留(不得安排其他人顶编)。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下派期间,执行长期下乡工作人员有关补助政策,分别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
(二)农业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鼓励创办、领办、协办各类技术经济实体,进行生产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取得合法收入;在不影响本单位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鼓励进行技术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承担科技项目,取得合法报酬。
(三)市财政设立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列入每年科技专项资金,作为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经费。设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每年不低于50万元,从部门科研专项经费中安排解决,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农业产业的创新创业项目,由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四)派出单位要在资金、人力、物力、信息、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生活、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各级农口部门和涉农部门要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五)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选树10名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表彰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管理先进单位,选树的科技特派员达到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不受名额限制。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关心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生活,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选派管理。继续发挥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坚持自愿协商、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重点针对农业农村创新发展短板,组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青年等自然人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参与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把大学生村官和“三区”人才纳入特派员管理序列,不断拓展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三)加强交流宣传。吸引利用京津优质科技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和典型标杆带动。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对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和经验交流报道,为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励更多的科技人员投身于农村创新创业。
附件:1.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文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于胜永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雁南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袁民杰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东华 石家庄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金卓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李文英 石家庄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岳杏娟 石家庄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洪明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总兽医师
张振军 石家庄市水务局副局长
蔡卫兵 石家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
附件2
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雁南 石家庄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郝金卓 石家庄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周惠芬 石家庄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处长
钱 进 石家庄市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主任
高少轩 石家庄市科技局人事处处长
张文涛 石家庄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
高任辰 石家庄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
郝建卫 石家庄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