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信息公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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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石家庄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落实分工,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22日对2019年度局机关所有预算项目(包括专项项目和专项公用)进行了绩效自评,并要求下属单位根据自身项目情况,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的自评工作。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及产生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2019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和年底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实分析,按规定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2019年我部门年度预算安排项目53个,涉及资金5200.15万元。其中石家庄市财政局安排项目9个,涉及资金1610.34万元;石家庄市财政支付中心安排项目6个,涉及资金71.6万元;石家庄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安排项目8个,涉及资金260.24万元;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安排项目8个,涉及资金34.14万元;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安排项目7个,涉及资金719.45万元;石家庄市非税收入中心安排项目6个,涉及资金636.11万元;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安排项目9个,涉及资金1868.27万元。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及实施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此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积极开展,认真部署,评价以2019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为依据,通过对相关账目进行核实,对比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分析和总结,对项目进行了评价,并按规定填报了《石家庄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2019年我部门年度预算安排项目53个,涉及资金5200.15万元,支出4670.7481万元,支出进度为89.82%,结余资金于年末收回财政。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支付,确保账面数字真实、完整。
(三)制度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财务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合理调配资金,不断提高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2019年工作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评价的53个项目,涉及资金5200.15万元,支出4670.7481万元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石家庄市财政局安排项目9个,预算调整资金1610.34万元,支出资金1439.04万元,预算执行率89.36%。
(一)业务咨询委托费420万元。计划用于完成全市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律师咨询、采购评审专家项目论证工作,并有效保障机关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实际支出370.9735万元,预算执行率88.33%,支出金额已达到该项工作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二)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532万元。计划用于保障机关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提高财政数据的安全可靠运行。实际支出522.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98.22%,实际网络运维、维修购置已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三)专项邮电费205.34万元。计划用于信息化网络租线费,保障机关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实际支出205.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实际支出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
(四)业务培训费50万元。计划用于财政各项业务培训,有效保障部门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实际支出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
(五)党组织活动经费10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党员活动,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实际支出7.4958万元,预算执行率74.96%,支出金额已达到该项工作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六)专用设备维修费125万。计划用于专用设备维修维护,保障财政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实际支出120.3127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支出金额已达到该项工作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七)办公设备购置费40万元。计划安排办公设备购置,满足机关人员正常业务设备需求,保障财政工作正常运行。实际支出22.9602万元,预算执行率57.41%,实际全部购置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八)文件资料印刷费70万元。计划根据机关各处室业务需要,完成文件资料印刷工作,促进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际支出29.9382万元,预算执行率42.77%,支出金额已达到该项工作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九)律师中介服务经费158万元。计划用于完成律师咨询、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有效保障机关相关工作正常运行。实际支出109.494万元,预算执行率69.31%,支出金额已达到该项工作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2、石家庄市财政支付中心安排项目6个,预算调整资金71.6万元,支出资金64.42万元,预算执行率89.97%。
(一)办公设备购置费17.6万元。计划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17.6万元,实际支出17.58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预期购置空调、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实际全部购置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
(二)党组织活动经费1.5万元。计划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1.5万元,实际支出0.97万元,预算执行率64.67%,剩余资金0.53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预期组织党员进行培训,切实发挥党组织活动经费最大功效,达到预期要求。
(三)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5万元。计划安排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际支出4.4万元,预算执行率88%。通过对银企直联等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四)文件资料印刷费10万元。计划安排文件资料印刷费10万元,实际支出7.84万元,预算执行率78.4%。预期印制各类表格、文件,实现业务的正常办理及资料的档案留存,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五)专用材料购置21万元。计划安排专用材料购置21万元,实际支出19.91万元,预算执行率94.81%。实际完成购置且达到预期要求。
(六)专用设备维修费16.5万元。计划安排专用设备维修费16.5万元,实际支出13.729万元,预算执行率83.15%。预期对打印机维护、硒鼓购置、办公电路等进行维保,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3、石家庄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安排项目8个,预算调整资金260.24万元,支出资金233.26万元,预算执行率89.63%。
(一)办公设备购置费3.97万元。计划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4万元,实际支出3.97万元,预算执行率99.33%。预期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实际全部购置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
(二)党组织活动经费。计划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1.2万元,无支出,剩余资金1.2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因组织党员进行培训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开支已从其他经费列支,也达到了预期要求。
(三)工作场地租用费75.84万元。计划安排工作场地租用费76.04万元,实际支出75.84万元,预算执行率99.74%,剩余资金0.2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预期及时按合同缴纳中心办公场所及公物仓库房房租、物业及水电费用,保障单位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四)业务培训费5.77万元。计划安排业务培训费8万元,实际支出5.77万元,预算执行率72.13%,剩余资金2.23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是应财政要求压缩当年培训规模,节约培训资金。
(五)公物仓专项购置费44.35万元。计划安排公物仓专项购置费50万元,实际支出44.35万元,预算执行率89%,剩余资金5.56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节约了部分财政资金。预期为大型活动和临时机构提供物资保障,合理节约财政资金,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六)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51.14万元。计划安排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66万元,实际支出51.14万元,预算执行率77.48%。预期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提供优质的互联网服务,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七)专用设备维修费2.2万元。计划安排专用设备维修费5万元,实际支出2.2万元,预算执行率44%。剩余资金2.8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节约了部分财政资金。预期对公物仓库房及物资设备进行维保,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八)业务咨询委托费49.99万元。计划安排业务咨询委托费50万元,实际支出49.99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剩余资金0.01万元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预期通过评估、会计审计等服务,强化资金管理,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4、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安排项目8个,预算调整资金34.14万元,支出资金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4.3%。
(一)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由于办公设备较为老旧,影响办公效率,另有新增加的人员,需采购设备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年未支出,下年支付。
(二)办公设备维修费4万元。由于办公地址变更,不再需要此项费用,年末退回财政。
(三)业务咨询委托费9万元。计划用于单位业务相关的咨询委托等费用,支出2万元,支出率22%。剩余资金7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
(四)业务培训费5万元。计划用于职能相关学习培训支出,本年未组织培训,该项目未支出,剩余资金于年底上交财政。
(五)工作场地租用费6.3万元。原项目预算68万元,由于办公地址变更,只需支付1月份的费用6.3万元,其余部分财政收回,此费用全额支出6.3万元,支出率100%。
(六)中央空调电费6.15万元。此项目原预算13万元,调减为6.13万元,由于工作地址变更,未支出此项费用,于年底退回财政。
(七)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1万元。计划用于维护网络系统主机维修维护,但由于工作地址变更,设备不再需要维护,未支出此项费用,于年底退回财政。
(八)党组织活动经费1.69万元。计划用于党员学习、培训等活动支出,由于学习随局统一安排,本年未支出,剩余资金于年底上交财政。
5、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安排项目7个,预算调整资金719.45万元,支出资金511.89万元,执行率为71.15%。
(一)业务培训费20万元。计划用于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实际支出15.78万元,预算执行率78.9%。预期用于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及落实,实际用于培训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二)工作场地租用费50万元。计划用于租赁信工学院办公场地,实际支出45.83万元,预算执行率91.66%。预期用于租赁信工学院办公场地,实际全部用于租赁信工学院办公场地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三)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15万元。计划安排考试机房的辅助零件的维修及购置,实际支出8.24万元,预算执行率54.93%。预期用于考试机房的辅助零件的维修及购置,实际维修购置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四)考试考务费411.89万元。计划用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场地及人员管理等费用,实际支出391.01万元,预算执行率94.93%。预期用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场地及人员管理等费用,实际用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场地及人员管理等费用,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五)党组织活动经费0.18万元。计划用于慰问“走亲”,实际支出0.16万元,预算执行率88.89%。预期用于慰问“走亲”,实际用于慰问“走亲”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六)省下达会计考试考务费218万元。计划用于机房建设、设备更新、系统维护、考务日常工作。实际支出46.49万元,预算执行率21.33%。实际用于机房建设、设备更新、系统维护、考务日常工作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七)公车租赁费4.38万元。计划用于租用政府运行租车。实际支出4.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2019年初市财政局批复非税中心安排项目6个,预算调整资金636.11万元,项目资金支出625.23812万元,执行率为98.3%。
(一)文件资料印刷费580万元。计划用于印刷各类财政票据,实际支出5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用于印刷财政票据,实际全部用于印刷财政票据且达到预期要求。
(二)工作场地租用费28.41万元。计划用于票据处租赁新京大厦办公场地,实际支出28.404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预期用于租赁新京大厦办公场地,实际全部用于租赁新京大厦办公场地且达到预期要求。
(三)办公设备购置费6.91万元。计划安排办公设备购置,实际支出6.8746万元,预算执行率99.49%。预期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实际全部购置完成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四)业务咨询委托费16.4万元。计划用于《罚没许可证》年审和财政票据年审,实际支出9.8672万元,预算执行率60.17%。预期用于《罚没许可证》年审和财政票据年审,实际用于《罚没许可证》年审和财政票据年审,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五)党组织活动经费0.99万元。计划用于慰问“走亲”,实际支出0.09232万元,预算执行率9.33%。预期用于慰问“走亲”,实际用于慰问“走亲”且达到预期要求。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六)业务培训费3.4万元。计划用于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决算编报的布置、培训及汇审工作和全市非税收入征管会议 。该项目未支出。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底上交财政。
7、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安排项目9个,预算资金1868.27万,支出资金1788.6万元,执行率为95.74%,财政收回22.81万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56.84万元。
(一)办公设备购置费17.37万元。预算安排34.95万元,预算执行率50%,剩余资金17.58万元于年底上缴财政。预期购置电脑设备,由于需要统一购买安可设备,暂缓购买。
(二)党组织活动经费0.25万元。预算安排0.42万元,预算执行率60%,剩余资金0.17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预期组织党员进行培训,切实发挥党组织活动经费最大功效,达到预期要求。
(三)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费40.34万元。预算安排40.3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5%。预期软件升级维护,网路畅通,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四)工作场地租用费181.44万元。预算安排181.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及时按合同支付租赁费,保障单位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五)业务培训费2.29万元。预算安排2.6万元,预算执行率88%,剩余资金0.31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按预期计划组织了中介机构和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提高评审工作参与人员业务水平,保证评审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实际已达到预期效果。
(六)业务咨询委托费1542.14万元。预算安排1599万元,预算执行率97%,剩余资金56.86万元结转到下年支出。预期项目评审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实际完成预期绩效目标,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以保证聘用人员12月份工资按时支付。
(七)专用材料购置费4.64万元。预算安排6万元,预算执行率77%,剩余资金1.36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节约了部分财政资金。预期保障单位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际达到预期要求。
(八)专用设备维修费0万元。预算安排2.5万元,预算执行率0%。剩余资金2.5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是该年度设备派有专人维护和保养,延长了各种专用设备配件的使用寿命,节约了部分财政资金,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九)文件资料印刷费0.13万元。预算安排1万元,预算执行率13%。剩余资金0.87万元已于年底上交财政,预算执行率偏低,以后合理安排预算,增加预算执行率。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与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对比倒查,我局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整体较好,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能够清晰准确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方面予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其职能要求,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财政工作运行效能。
(二)绩效指标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紧紧与绩效目标相联系,优先使用最具绩效管理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核心指标,系统地反映了预算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绩效指标设定总体上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易于评价,能够反映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绩效标准合理可行,项目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且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单位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与各岗位是否履职尽责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提高部门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标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化促进业务规范化。
(三)要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作用。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的结果,能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绩效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接下来,我局将会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从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增强指标的可评性,合理如实反映资金使用的绩效成果提高财政支出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绩效评价应用实践,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