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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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57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
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70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21303水利”科目。
一、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优先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方面;你区应结合省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三、请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县(区)

 

石财农[2019]95号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资金

 

13408

11294

2114

井陉矿区

101

44

57

藁城区

142

85

57

鹿泉区

13165

1116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