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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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建〔2020〕55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第二批中央
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长安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20〕122号)和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发改投资〔2020〕274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进
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同时,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