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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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120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县区编制的完整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的通知》(冀财农〔2020〕157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度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53“农田建设”科目。
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配套资金,你区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请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河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石财农〔2020〕7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政府债券)
分配表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分配表

市县名称

预算代码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1437

 

正定县

130123

 

453

 

石家庄市鹿泉区

130185

 

339

 

石家庄市藁城区

130182

 

645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