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字体: 】    打印
石财农〔2020〕121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161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指标,重点 用于农村污染防治、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支出列2110301“大气”科目。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
金情况表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市县名称

预算代码

金额(万元)

绩效指标

合计

 

415

 

石家庄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15

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其他县(市、区)小计

 

400

 

石家庄市鹿泉区

130185

200

实施沼气工程新建提升建设,提升现有2000立方米工程处理能力,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100%

石家庄市栾城区

130124

200

实施沼气工程新建提升建设,提升现有3000立方米工程处理能力,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100%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