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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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2019年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
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中央、省、市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组于2020年5月21日至8月7日对我市2019年度厕所革命补助资金进行了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居办),被抽查县的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改厕专班)及各乡镇对本次评价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基本情况
厕所革命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8年3月成立石家庄市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改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农工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组成,市改厕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成立了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改厕工作推进落实。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石家庄市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石家庄市农村厕所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石家庄市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农村厕所革命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我市厕所革命财政补助政策
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验收合格后,平原县(市)区每座户厕补助2600元,山区县(区)每座户厕补助2800元,由省、市、县三级承担,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级承担剩余补助资金的50%,即:平原县(市)区每座户厕补助1100元,山区县(区)每座户厕补助1200元。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上部分由农户、村集体或社会资本解决,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财政补助。实际执行中改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不再区分地下地上,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了县级承担部分的补助标准。本次抽查县中,正定县补助1500元/座、赞皇县补助1200元/座、行唐县补助1600元/座,井陉县补助200元/座。各县(市、区)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我市改厕模式及标准
建(改)造模式有四种:1、完全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水冲式);2、三格化粪池厕所(三格式),三格式细分为一体三格化粪池式(简称一体三格式)和水泥砖砌化粪池三格式厕所(简称砖砌三格式);3、单户单坑加村外大格贮粪池厕所(单格式);4、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沼气式)。农村户厕的建(改)造坚持文明卫生、方便使用、节水安全的原则,厕所有墙、有顶、有门,内有标准便器,清洁无蝇虫、基本无臭味,地下不渗不漏。
(三)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农村厕所改造任务18.34万座,各县(市、区)上报完成23.08万座,验收合格17.70万座。2018年厕所验收工作按照村自检、乡(镇)验收、县(市、区)复核、市抽查的程序进行。本次评价抽查的正定、井陉、行唐、赞皇四个县共完成改造6.03万座,占全市完成户数26.13%,通过验收数5.39万座,占全市验收通过户数30.45%。
评价组抽查县厕所改造实施方式为:①正定县由各村负责实施,主要有三种模式:农户自建、村集体统一修建、施工队代建(包括人工、材料、厕具等全部内容)。②井陉县化粪池及厕具安装由县级统一招标施工单位实施;挖坑、回填、厕屋由村委会负责实施。③行唐县由县级统一招标施工单位实施,蹲便器由县级集中采购。④赞皇县由各乡镇招标施工企业实施,一体化粪池由县级统一集中采购。
(四)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级补助资金预算2亿元,用于2018年完成改厕的补助,2019年分两批全部拨付至各县(市、区)。其中:正定县、行唐县、井陉县、赞皇县四个县共收到市级补助资金0.64亿元,县级筹措补助资金(包含省级资金0.11亿元)0.41亿元,用于2018年厕所革命的补助资金共计1.0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支出0.81亿元,支出进度完成77.1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共支出0.99亿元,资金进度完成94.28%。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为做好这次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和效率,聘请了有专项资金监督和评价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厕所革命绩效评价组。评价组系统研究学习厕所革命各项政策规定,多渠道搜集相关资料,与主管业务处室和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座谈讨论,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和规定,结合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工作流程、进度安排。
我市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涉及17个县(市、区),评价组综合考虑2018年改厕任务完成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选取改厕任务完成好的正定县和补助资金数额大的行唐、井陉、赞皇三个县作为重点评价对象(以下简称抽查县)。正定县实行改厕早,经验成熟,2018年提前完成三年改厕任务,改厕进度和质量是平原县的代表;行唐县2018年改厕任务量大,补助资金数额大,县域地势有平原、丘陵、半山区,改厕覆盖面广;井陉县是全市唯一的全山区县,改厕任务量大,在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安排补助资金情况下完成2018年改厕任务;赞皇县改厕任务量大,厕所补助资金量大,深山区受地势限制改厕难度大。
评价组通过现场查阅明细账、查看原始凭证等资料核实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查看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验收记录、改厕档案等资料核实改厕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厕所改造的使用情况和受益群众的满意度。评价组共对市改厕领导小组、四个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22个乡镇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评价组共入户调查8个村60户,随机电话调查346户。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和评分办法
根据《石家庄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结合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特点和改厕实施情况设计了《石家庄市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重点对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预算执行及农户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1.项目产出40分
(1)任务完成率30分。评价2018年厕所革命任务完成情况,是衡量项目产出的主要指标,分两个层面打分:本次重点评价的抽查县占20分,按照2018年通过验收数(扣除评价组抽查不合格数量)占2018年应完成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得分。其它13个县区占10分,以市人居办验收情况通报汇总的验收合格数为依据计算得分,由于未经评价组核实,所占分值比重较低。
(2)项目质量保障机制落实情况10分。主要评价厕所革命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投标管理、施工(采购)合同执行、质量监管、项目验收等方面是否规范到位是项目产出质量的重要保障。该指标采用扣分制,评价组发现一项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效益40分
(1)人居环境改善情况20分。厕所革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任务之一,该指标主要评价厕所改造后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包括两方面:一是户厕入院提升村街整洁度10分,根据市级对抽查县验收情况通报中的厕所入院情况,结合评价组实地走访的厕所入院情况综合评分。二是农户如厕环境改善情况10分,根据抽查县农户对改厕后户厕卫生得到改善的户数占调查农户的比例计算评分。
(2)效益可持续性10分。该指标用于评价农村厕所改造后长效管护机制的配套保障情况,是巩固改厕成果、改厕效益可持续发挥的重要保障。分三个方面评价:抽粪车配备和运营是否满足农户需要、粪污清掏是否及时4分;与改厕相关的维修维护服务是否满足需要4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是否配套满足实际需要,粪污无害化处理是否达标2分。根据抽查县在以上三方面的实施情况评分。
(3)补助资金使用与政策的贴合度10分。该指标主要评价市级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的合理性、适用性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其中:补贴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和政策初衷4分,以抽查县实际平均改厕单价及现行补贴政策计算出应补贴金额,对比与现行补贴标准的差额,分析补贴标准的有效性和准确度,按差额占应补贴额的比例减分;补贴方式是否符合实际和政策初衷2分,按抽查县实际情况评分;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4分,按照补贴资金合规有效使用金额与2019年末实际支出资金比例计算得分。
3.预算执行率10分
该指标评价2019年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由于2019年末各县(市、区)补助资金未全部支付到最终端,评价组按照抽查县2019年末市级补助资金实际支出金额占收到金额的比例计算得分。
4.群众满意度10分
改厕农户是厕所改造最终的受益者,是改厕政策和资金最终绩效的集中反映,该指标评价农户对厕所改造整体工作是否满意。以评价组入户调查和电话调查的群众满意度得分。
绩效评价结果按百分制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三)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1.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改厕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我市厕所改造任务18.34万座,完成23.08万座,总体完成情况较好,17个县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任务,正定县提前两年完成了全域改厕任务。但是存在完成数据统计不够准确、有的县改厕合格率不高的问题。
2018年完成的改厕,市级首次验收合格17.70万座,合格率为77.69%,厕所改造首次验收合格率不够高。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县厕所改造突击赶进度,忽视改厕质量;二是县、乡验收责任履行不到位;三是有的县改造标准要求不明确,完成改造的厕所达不到验收标准。
(2)改厕质量保障落实情况。2018年我市厕所改造制度程序设计较好,各级改厕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总体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改造指导手册、改造技术规范及验收办法等文件。由于基层改厕人员项目管理经验不足,改厕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改厕质量未得到有效保障。抽查县2018年厕所改造实施中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改厕材料验收货领用管理责任不清,改厕验收把关不严格等问题。
2.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在人居环境改善方面:2018年改厕后,全市3741个村落的23万农户用上了卫生厕所,已改厕的平原县和平原乡镇绝大多数实现退街入院,户厕由“马桶冲”取代了“露天坑”,改造后的厕所干净整洁,无臭味、无蚊蝇,农户如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拆除连茅圈,村庄村街环境整洁度得到提升,有效改变了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升了农民生活品质,提高了乡村文明程度。评价组实地走访发现,农村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街道边未见露天户厕。农户家里旱厕大多已拆除,院子里不再有返臭现象,不再有蛆虫,蚊蝇也减少了。部分经济条件好的农户自己投入一部分,厕所改造达到了城市居民卫生间的水准。
在效果可持续性方面:我市后期管护机制建设处在规划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后续保障措施普遍不到位,厕所维修站、粪污处理站等后续的管护设施建设滞后于改厕进程,农户反映厕具维修更换困难,粪污无害化处理效果未经专业机构确认。抽查县粪污抽运目前都是采用市场化方式,由企业或个人购买清掏设备,农户根据需求进行清掏并支付费用,抽取的粪渣粪液主要供各县农业园区做肥料使用。目前粪污抽运市场运行基本正常,能保障农户的需要,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有的县抽粪车配备、集中化粪池建设未进行充分论证,未考察实际需求,超前超量配备抽粪车、建设化粪池,造成资金资源浪费。
补助资金使用与政策的贴合度方面: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亿,用于2018年农村户厕改造补助,市级资金2019年3月前全部拨付到县,保障了改厕工作顺利开展。
现行山区县补助标准2800元/座,是按照新建砖砌三格式测算确定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同改厕模式、不同区域地点改厕成本差异较大。本次抽查县中:行唐县一体三格式平均2588元/座;赞皇县砖砌三格式2691元/座,一体三格式平均1867 -2173元/座;井陉县单坑式1092元/座、水冲式850元/座、一体三格式1393元/座。按现行补助标准和实际实施情况,我市厕所改造基本上全部由政府出资,不符合“农村户厕改造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方筹措资金。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的政策初衷。
在补贴方式上,除正定县部分乡镇直接补给农户外,抽查县改厕补助资金作为工程款、采购款由政府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的9273.34万元,占支出补助资金的93.90%,部分补助资金由县拨到乡镇、乡镇拨到村、村委会统筹使用。大部分补贴未经农户直接转为工程款、采购款,未体现补助资金的奖补性质。不利于发挥农厕户主责任、参与改厕、节约成本、监督质量的积极作用。不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投劳投物,主动参与农村改厕工作。”的政策要求。
在补助资金管理上,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均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但存在重拨轻管问题,把支出监管责任全部推给部门和乡镇,部分补助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报帐票据不合规,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县扩大使用范围、挤占市级资金。影响了资金效益发挥。
3.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抽查县2019年收到市级补助资金0.64亿元,2019年末实际支出0.50亿,完成预算的78.13%。支出进度完成不理想,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县厕所改造未通过验收,达不到付款条件;二是有的县资金拨付层级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村),乡镇(村)拨付不及时;三是有的县实施改造中变更招标的改厕模式,调整了实施方案,对工程完工后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结算,推迟了结算进度。截止2019年12月抽查县市级补助资金结存1398.07万元,分别是正定县49.67万元、行唐县557.15万元、井陉县791.25万元。
4.群众满意度情况分析
评价组随机抽取2018年改厕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户厕的使用情况、卫生改善、维保及清掏、厕房厕具质量、改厕时间及次数、财政补助落实、施工队的选择等方面。通过入户实地调查和电话调查方式,了解改厕的真实信息,农户的真实反映。评价组共调查406户,371户对厕所改造总体上满意,占比91.38%,其中:户厕卫生方面满意度为99.26%。但改厕农户普遍反映对改厕技术要求、政府补助标准不了解,多数厕所改造由村里统一安排,施工队施工,没有选择施工方的自由,没有维修服务电话,有的厕所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得不到及时解决,冬天冲水不方便等方面的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综合评价分析和评分标准,2019年度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评价结果为84.85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情况: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农村厕所革命改造任务完成率 30 27.68
改厕质量保障落实情况 10 6.25
人居环境改善情况 20 18.93
改厕效果可持续性 10 8.00
补助资金使用与政策的贴合度 10 7.04
预算执行率 10 7.81
群众满意度 10 9.14
综合得分 100 84.85
绩效评定级别 良好
从总体情况看,2018年我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全面铺开,改厕数量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成效显著,农户满意度达到91.38%。市人居办注重顶层设计,制定了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率先研发使用石家庄市农村厕所革命管理系统,实现改厕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网格化定位,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市县财政资金下达及时,为全市改厕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由于农村厕所革命在2018年才开始全面推行,改厕技术、改厕产品、改厕模式都还不够成熟,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还不够规范,补贴标准不够科学准确,补贴方式不够完善,群众参与度较低。县乡对施工质量监管不力、验收把关不严,改厕合格率不高,返工整改较多,改厕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由于国家和省标准出台晚,后期维护维修服务保障、无害化处理等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一)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补助标准体现政府引导、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还不够明显。
现行改厕补助标准:平原县(市)区每座户厕补助2600元,山区县(区)每座户厕补助2800元,是按照新建砖砌化粪池三格式厕所的地下部分工程量测算,未以实际改造工程量和造价为依据,未考虑不同改厕模式的成本。本次重点评价的四个县2018年的实际改厕模式、工程量、造价与现行补助标准的测算依据存在较大差异。
农村户厕是私人财产和用品,厕所补助资金是对农村厕所改造的奖励补助,不是全部由财政出资进行厕所改造。按现行补贴标准,形成全部由财政出资改造,不符合政府引导、多方筹措、共同负担的政策初衷。
不符合《石家庄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石农厕组发〔2018〕1号)(二)落实保障资金:“按照政府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的规定。
2.补贴方式不够合理。
《石家庄市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未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方式、补助对象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抽查县财政改厕补贴资金作为工程款、采购款由政府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的9273.34万元,占实际支出补贴资金的93.90%,部分补助资金由县拨到乡镇、乡镇拨到村、村委会统筹使用。大部分补贴未经农户直接实际转为工程款、采购款,且合同内容及验收不规范,容易形成腐败风险漏洞。不利于发挥农厕户主责任、参与改厕、节约成本、监督质量的积极作用。
3.县级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挤占省、市资金1061万元。
行唐县2019年按照市级验收完成数7232座进行工程款结算,应拨付县级补助资金867.84万元,实际拨付67.26万元,挤占省级资金351.12万元、市级资金449.56万元,共计800.58万元。
井陉县2018年经市级验收完成改厕16507座,按县级每厕补助200元,应拨付县级补助资金330.14万元,实际拨付县级资金95.68万元。挤占省级资金160.42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共计260.42万元。
4.补助资金结算报帐不够及时,预算执行率较低。
截止2019年末,正定县共计119.76万元厕所补助资金滞留在各村。截止2020年6月补助资金拨付完毕。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共收到厕所补助资金2236.94万元,2019年末支出1189.59万元,完成支付60.05%;2019年拨付县级补助资金356.10万元至各乡镇,各乡镇将资金下拨至村委会,到2020年6月各村尚未使用。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共收到厕所补助资金2351.27万元,2019年末支出1086.47万元,完成支付46.21%。
赞皇县2019年末各乡镇改厕资金未及时拨付123.94万元。
(二)厕所改造基础数据不够准确,部分改厕档案信息不够真实完整。
1.《石家庄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显示我市2018-2020年厕所改造涉及17个县(市、区),改厕总任务量为65.1万座。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后,17个县(市、区)政府按新的国家标准重新确认,需改造和提升的任务数为89.05万座,较之前相差23.95万座。
为解决改厕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的难题,市人居办先后开展了三次全面摸底,实行“一表一图一管理系统”的模式进行管理,使我市改厕数据趋于真实。
2.评价组随机抽查60份正定县2018年农村厕所改造档案,其中6户改厕档案中改厕农户与施工队签订的厕所改造委托书时间晚于厕所改造竣工时间;4户改厕开始时间、竣工时间、村级验收、乡镇验收时间为同一天。厕所革命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档案部分农户基本信息中未填写联系电话。
3.赞皇县纸质档案未分类保存,部分档案内容在机构改革中交接保存不完整。
(三)2018年厕所改造合格率不够高。
2018年我市实际完成农村改厕23.08万座,市级首次验收合格17.7万座,合格率为77.69%。行唐县2018年底上报完成数为18046座,市级验收合格7232座,合格率为40.08%。整改后,2020年9月经第三方审计核查合格13868座,合格率为76.84%。
(四)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各环节管理漏洞较多。
1.施工及采购合同不规范,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施工及采购质量及内容要求不明确,采购商品未按规定验收,分配领用无登记。
赞皇县11个乡镇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合同附件未见工程量清单。有的合同对结算依据、结算时间约定不明确。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一体化粪池7527个,无产品验收、质量检测及实际领用等资料。
井陉县与3家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未对施工企业采购物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做明确约定,没有具体的施工量清单。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蹲便器,采购合同未明确品牌、规格、型号、使用年限、强度、售后维护等具体标准和实质内容,蹲便器采购未见验收、领用登记等资料。
正定县改厕农户签订的“农户委托代建协议”(由乡镇统一内容格式),未对厕器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质保、后期维护等内容的约定。
2.主要施工环节质量监管缺失。
赞皇县厕所改造由施工企业实施,监理单位验收。未见施工监理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资料。
行唐县2018年厕所改造全部由施工企业负责,评价组现场核查未见有关厕所改造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报告,验收明细、监理等资料,无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正定县厕所改造施工队由乡镇或村里统一安排,施工队资质无统一明确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各村对施工队选择未经公开公正的程序。
本次抽查四个县的改厕档案缺失重要环节的验收资料,如:乡镇验收报告及农村厕所改造验收单;检查水管的通水、蓄水、闭水的试验记录;厕具、化粪池、管材等改厕材料的现场抽检报告。
(五)井陉县前期论证不充分,改厕方案及施工合同不符合实际。
井陉县2018年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对当年改造厕所21396座,一刀切照搬一个模式,县农业农村局招标方案及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全部为一体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总金额2617.07万元。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地形、气候、缺水等因素影响不能正常实施,2018年验收合格16507座,其中10976座厕所变更为水冲式、单坑加集中化粪池式。
(六)厕所改造验收把关不严,部分县多次返工整改,反复验收,影响改厕成本和效率。
抽查县乡镇验收档案只有“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乡镇人员的签字,无验收组织情况,验收书面报告、农村厕所改造验收单等资料。行唐县要求施工企业只完成地下部分,县、乡、村三级验收时,只对地下部分进行验收,2019年8月市级验收时发现大量地上部分不合格问题。2020年行唐县组织对2018年完成改造的厕所全部重新整改,又进行两次验收。市改厕领导小组对2018年完成的改厕已进行验收,2020年5月开始,又委托第三方对行唐县、赞皇、平山、元氏等县2018年厕所的改造情况进行再次验收。
(七)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长效保障体系尚未建成。2018年完成厕所改造的部分农户反映厕器损坏或出现故障后更换或维修困难,部分户厕存在厕具漏水、不能水冲、厕所反味、无售后服务保障等问题。抽查县中,正定县、井陉县、赞皇县维修网点尚未设立,行唐县已建维修网点,未开始运营。
粪污无害化处理保障措施尚未配套落实。从抽查县实际情况看,我市改厕后基本达到卫生厕所的标准。厕所改造后实际使用中是否达到无害化效果,粪液粪渣处理是否符合无害化标准,均无专业机构检测确认。截止目前,抽查县均未完成配套粪污处理站建设。
(八)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度较低。
评价组随机对406户改厕农户进行回访,改厕农户普遍对厕所改造基本要求、补助标准和办法、后续维护服务保障等政策不了解。多数县厕所改造基本上由政府包揽,改厕中出现的问题都归咎于政府,在改厕模式、厕具选择、补贴发放等方面,未充分考虑改厕农户的意愿,农户未能参与,不利于调动农户户主责任感和积极性,不利于发挥农户投工投料、节约成本、监督质量的作用,影响改厕农户满意度。
四、整改要求及建议
(一)建议在国家和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厕模式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改厕类型进一步完善制定相应的施工和验收标准。各县改厕领导小组要根据当地地质环境实际、户厕使用率及农户意愿等因素,选择不同的改厕模式和容积规格,提高改厕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二)建议市县改厕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完善市、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我市大规模改厕已实施三年,已有不同区域、不同模式的实际改厕成本数据,建议根据各县实际改厕成本数据,本着共同负担、分类补贴、简便易行、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完善制定不同改厕模式和类型相对应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财政补贴的比例和金额,明确农户自筹比例。农厕所改造技术含量低,施工简单,适合就地取材,就地用工,要鼓励本村本户投劳投物,增加农户收入,降低改厕成本。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的准确性。
2.进一步细化明确补助资金使用具体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方式、拨付流程。可以借鉴正定县部分乡镇经验,将部分或全部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减少中间环节费用,防止贪腐漏洞,调动农户改厕积极性。市级补助资金应以县级验收结果为预拨依据,以市级验收结果为结算依据。
(三)规范采购和施工管理,保证改厕质量。
1.县乡签订的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要明确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具体内容、定量、定性的指标和标准,在合同条款中对采购质量、施工质量有清晰准确的约束和充分的保障条件,保证合同价有所值,可验收可考核。
2.采购合同执行中的收货、检验、发放、使用各环节要有责任人签字并存入改厕档案。每座户厕改造要有防渗、防漏等重要施工环节的质量监理记录和完整的施工清单。
(四)明确改厕验收主体责任,提高验收效率,降低验收成本。按照管理成本、效率、事权划分的原则,县改厕领导小组(改厕专班)作为厕所改造的责任主体也应该是验收主体,应对本县厕所改造的质量负责。建议完善验收程序和办法,县级验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实施,验收面要达到100%,真实上报验收结果。对县级验收责任履行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进行追责。市级的验收责任主要是抽查考核县级验收质量。
(五)进一步核实农村户厕基础数据,完善改厕档案信息。建议各级改厕领导小组多维度细分农村户厕现状,明确农村户厕的统计范围。改厕档案应据实填写,真实反映实际改厕过程,及时准确录入农村厕所革命管理系统,各级改厕领导小组应对下级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自下而上做实做细,形成准确完善的改厕台账。各级改厕纸质档案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明确档案内容及格式,明确保存单位及责任人,妥善保管。
(六)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长效保障体系。
建议各县对长效保障体系建设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农村污水排放、禽畜粪污处理等各种因素,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好建设集中化粪池和粪污处理站容量规模、布局、实施进度,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抽粪车,防止盲目照搬不符合实际的理论标准,超规模建设,形成资金、资源的浪费。改厕后的维护维修,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实行市场化运行,节约财政资金,减轻财政负担。
(七)进一步做好农村改厕政策宣传和公示工作,保证改厕农户知情权、参与权。项目实施所在乡镇和村要将项目建设及资金落实情况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改厕模式、厕具选择、补贴发放等方面充分考虑农户的意愿,在保证改厕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增加农户自主采购的比重,调动农户改厕积极性,提高农户参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