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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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2019年度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委托费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2020年工作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及《石家庄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石财绩〔2020〕6号),市财政局组成监督评价组于2020年3月24日至4月3日对2019年度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委托费专项资金进行了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审批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经费保障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部门主要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负责投资项目、企业注册、市场服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环保安监、农林畜水、经贸商务、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等。
内设21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调研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放管服”改革协调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处、运行监督管理处、投资项目处、商事登记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交通运输处、环境保护处、安全生产处、农林水务处、城市建设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处、勘验一处、勘验二处、人事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项目概况
项目 预算安排 实际支出金额 预算执行率
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费 750 663.90 88.5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费 600 370.47 61.75%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技术服务费 40 17.77 44.43%
委托专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审和认证费 151 49.38 32.70%
委托法律顾问费 9 9.00 100%
合计 1550 1110.52 71.65%
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委托费预算安排1550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项目750万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项目600万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技术服务40万元、委托专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审和认证项目151万元及委托法律顾问9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1110.52万元,预算执行率71.65%;结余资金439.48万元财政已收回。详见下表:
 
1.投资项目评估费(实际支出663.9万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一条“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要求以及《石家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主要工作内容: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咨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评估时限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执行,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复杂情况不超过60个工作日完成评估报告。
业务流程:审批局服务窗口接收建设单位项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补齐材料),对属于受理范围的进行资料审核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论证评估,评估报告通过审核后,制发批准文件送达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2019年受理并完成了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121项,全部予以批准。项目涉及道路修建、城市水系、城区绿化、警校迁建等方面,累计资金量6793050.02万元,审定资金6766917.41万元,审减26132.61万元,审减率0.38%。
2.环境影响评估费(实际支出370.47万元):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第十二条 “各级环保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技术评估机构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技术评估机构要改进技术评估方式方法,完善技术手段,为环评审批严把技术关,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要求及《石家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程序做好技术评估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开展评估工作;妥善保管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会等资料备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6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业务流程:审批局环境保护处受理建设部门提交的环评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书》;经公示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审批局,审批局向社会公开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准予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2019年受理并评估了62个环评项目,涉及医药、医疗、电力、化工等领域,均出具了《准予许可行政决定书》。
3.会计师审计服务费(实际支出17.77万元):符合《石家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主要内容:对市属社会组织日常涉及的变更、注销等事项提供所需的审计服务。
业务流程:社会组织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事项,由审批部门开具《石家庄市市属社会组织审计介绍信》,社会组织持介绍信及相关资料到指定会计事务所进行相关审计;最终社会组织提交审计报告,审批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19年完成了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3个,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25个,慈善组织认定专项审计1个。
4.专家评审费(实际支出49.38万元):按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林水务、社会事务、交通运输6个省级部门的78个专业方向的专家库抽取专家对各类业务进行评审,制定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专家评审费标准及支付程序》。业务部门受理审批项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核。2019年共完成评审、认证、考评事项12个类别147个项目,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个,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46个,食品生产许可68个,县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2个,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用生物制品)1个,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7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1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及变更许可审批1个,跨越、穿越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施工许可9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公路改线审批1个,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3个。
5.律师服务费(实际支出9万元):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信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审计及法律咨询等。2019年完成了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合同9批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代理行政及民事诉讼案件共计14件,案件论证10余次,法律培训1次,解答法律咨询近50次
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评价指标和分值
根据《石家庄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石财绩〔2020〕6号)要求,本着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设定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按照百分制评分,其中产出指标权重40%,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指标;效益指标权重40%,根据项目实际设置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三方面指标;满意度指标权重10%;预算执行率指标权重10%。
评价结果采取评级形式,以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来反映;分值设置100分,得分与等级对应关系为: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二)组织实施
一是收集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情况,制定了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并向审批局送达评价通知书。二是听取了市行政审批局项目负责人员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分值和权重,研究制定了具体监督评价方式。三是按工作计划进驻现场,对财务部门、业务处室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核实项目预算安排、收支账簿、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投资业务咨询委托费评价得分表》和《2019年度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委托费绩效评价报告》。
三、指标分析及评价结果
(一)评价指标分析
此次评价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满意度及预算执行情况;二级指标9个,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性、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及预算执行率。各项指标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1分)
(1)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5分,主要对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量化、可衡量反面进行评价。因环评项目、投资项目预算指标缺少参考依据,未进行量化,评价得分9分;
(2)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5分,主要对招投标文件、评估报告及环评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因投资项目中存在2个单位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响应的情况,评价得分13分;
(3)时效性指标满分5分,主要对各类业务完成时效进行评价。经评价,各项目审批业务完成时效均符合相关文件的时限要求,评价得分5分;
(4)成本控制指标满分5分,主要对省内其他市级审批部门进行横向对比,查看预算安排是否可压缩。经核算,石家庄市审批局中标平均费率46.7%,对比邯郸市平均费率44.4%和唐山市平均费率49.5%,费率略高于邯郸市,预算编制有进一步压减空间,评价得分4分。
2.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2分)
(1)经济效益指标满分10分。主要考核通过对项目概算评估,为节约项目投资所做的贡献。2019年投资项目评估121项,涉及道路修建、城市水系、城区绿化、警校迁建等方面,累计资金量6793050.02万元,审定资金6766917.41万元,审减26132.61万元,审减率仅0.38%,对节约资金的贡献甚微。评价组随机抽取了两个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概算项目,平均审减率14.8%,参照对比,有进一步审减空间,评价得分8分。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0分。2019年投资项目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以及该专项应承担的其他事项,审批局均能按时保质完成审批。一是应受理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121项,涉及道路修建、城市水系、城区绿化、警校迁建等方面,121个项目评估后全部予以批准;二是环境影响评估62项,涉及医药、医疗、电力、化工等领域,均出具了《准予许可行政决定书》;三是其他需委托专家评审的项目147个,全部完成评审、认证、考评等相关工作并予以批准。通过项目评估、审批,加快了我市投资项目落地实施,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未发生因审批延误影响项目进程事件,维护了政府行政审批社会公信力。但申报的投资、环评等项目全部予以批准,不排除项目存在无益于社会发展的风险,评价得分18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项目经过科学评估后,促使我市经济、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整体相协调,即满足现实发展需求又有效避免项目无序上马造成的风险,行政审批是政府治理的必要职能,审批行为符合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并应为规范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持续发挥职能作用。但申报的投资、环评等项目全部予以批准,不排除项目存在影响社会持续发展的因素,评价得分9分。
3.社会满意度(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组结合审批业务实际情况,制作了调查问卷,以电话回访形式对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项目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搜集调查问卷20份,均为满分。服务对象均反映审批局业务流程简洁、行为规范、审批效率高,评价得分10分。
4.预算执行程度(满分10分,评价得分7.2分)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10分,2019年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1550万元,实际支出1110.52万元,预算执行率72%,评价得分7.2分。
(二)评价分析暨结论
通过评价,2019年度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委托费项目得分83.2分(详见打分表),评价等级为“良好”。
整体看,行政审批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2019年完成了道路修建、城市水系、城区绿化、警校迁建等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121项,医药、医疗、电力、化工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62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技术服务29个,委托专家评审、认定项目147个,委托法律顾问1家。审批流程规范简洁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所有审批业务均按照相关时限要求完成,受到服务对象充分肯定;专项资金全部按照合同支付给中标单位,未发生与项目评估无关支出,实现了财政资金预期效果。但同时在精准预算、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还需要关注改进,以期待资金取得更高绩效。
四、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不够高。
本专项预算安排1550万元,实际支出1110.52万元,预算执行率71.65%。分类执行率为:(1)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88.5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61.75%;(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技术服务44.43%;(4)委托专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审和认证项目32.70%;(5)委托法律顾问100%,总体预算执行力不够高。
主要原因:(1)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是此专项的主要业务,预算安排前未进行充分评估和调研,项目审批数量无科学依据。部分项目受建设资金、建设条件等因素影响,未达到报批条件无法执行。(2)因一些预划入行政审批局的部门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相关审批事项受到影响,委托专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审和认证项目未能执行;(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技术服务项目年中颁布新政策,个别项目无需进行报批。
基于2019年资金使用情况,行政审批局已在2020年预算中进行了相应的压减,2020年预算减至1035万元,压减33.22%。但事前仍未进行科学评估,预算依据仍不足。
(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1、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此专项资金设立3年,至今仍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资金收支均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专项资金的申请、下发、使用及报销结算的全过程缺乏制度约束,存在管理风险。
2.未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审批局未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较为粗放。基于单位经济业务数量涉及合同较多的实际情况,需加强管理,防范合同履行的风险。
(三)项目实施过程尚需规范
1.投标单位标书制作不规范
查看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投标文件未形式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具体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不符合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三款:“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
2.业务档案留存欠完善
此次评价查阅了部分招投标材料,个别业务处室存在项目资料档案不齐全的情况。如:归档资料中缺少除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整改要求和建议
(一)科学进行项目评估,提高预算精准度和执行率
要根据项目情况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指标,并达到可细化、可量化、可考评。鉴于审批局未对2020年此专项预算进行事前评估调研,加之部分审批事项或受新冠疫情影响,预算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对2020年项目进行科学调研评估,如确认无法支出的资金要及时报批调整,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影响预算执行率。
(二)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项目风险
审批局要按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尽职事中监控,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规范实施程序,严格过程管理
行政审批局应对项目预算编制、招投标过程、合同履行、项目评估质量、档案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堵塞漏洞,防止不规范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