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局
 
 
河北省石家庄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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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石家庄市气象局机关(以下简称“本机关”),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由石家庄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sjzqxj2013@163.com,联系电话:0311-6790366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气象局贯彻落实省气象局和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各内设机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内设机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深化主动公开。全年通过石家庄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石家庄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88条,涵盖了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公开年报等领域。在中国气象报发表文章16篇,在CMA发表33篇,在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发布67篇.在抖音、头条、微信、B站四个短视频平台同步推送作品1000条。抖音平台总播放量1686万次。今日头条账号总展现量3344.2万。石家庄天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6篇。石家庄气象微博发布信息956篇。汛期通过抖音、哔哩哔哩、微信视频号和微博平台,针对高影响天气进行直播24场次,邀请气象台专家实时解读天气形势、发展趋势,观看人次将近60万次,最大观看人次21万/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气象局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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