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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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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石家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教育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政府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行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9年全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74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63条,通过局官网公开信息2152条,通过“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28条。在局官网“互动交流”专栏答复网民留言1157条,办理12345热线交办事项1912件。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7

  111488.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全市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继续办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式,紧跟新媒体发展变化,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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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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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石家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教育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政府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行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9年全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74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63条,通过局官网公开信息2152条,通过“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28条。在局官网“互动交流”专栏答复网民留言1157条,办理12345热线交办事项1912件。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7

  111488.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全市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继续办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式,紧跟新媒体发展变化,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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