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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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步伐,提高省会人民幸福指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我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专门聘请第三方编制了《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谋划实施了取水井关停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同时结合您的建议,全力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作。
一、完善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布局
(一)完善供水规划布局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布后正式定稿)结合复兴大街、石津干渠、石德铁路、石济高铁等屏障造成供水管线穿越困难的客观实际,将石家庄市主城区划分为老城区、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北、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南三个供水系统,供水系统内部由各自水厂供水,各系统之间设置连通管道,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1.老城区系统:西至南水北调干渠-古城西路-西三环、北至滹沱河、东至复兴大街、南至南三环,面积283.3平方公里,由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地表水厂及老城区地下水厂供水。
2.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北系统:西至复兴大街、北至滹沱河、东至机场路、南至石津干渠,面积69.6平方公里,由规划新城区地表水厂供水。提案所提长安区西兆通镇、南村镇区域即由此供水系统负责供水。
3.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南系统:西至复兴大街、北至石津干渠、东至机场路、南至南三环,面积129.7平方公里,由高新区地表水厂、良村地表水厂及高新区、良村地下水厂共同供水。提案所提裕华区方村镇、三环路以内栾城区区域即由此供水系统负责供水。
(二)谋划推进公共供水设施建设
根据《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一是由市水投集团负责实施,拟在长安区南村镇区域规划建设一座日供水能力为15-20万吨的地表水厂,同步建设配套供水管网,与东北水厂配套管网和双庙地下应急水源供水管网联通,从而实现区域供水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备用的良性供水格局,建成后将满足长安区复兴大街以东西兆通镇、南村镇等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二是结合“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市水投集团谋划实施绵河路、和平路、东垣东路等12条道路预留给水管建设。三是谋划实施高新区南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满足裕华区复兴大街以东方村镇等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目前高新区南水厂项目已立项,正在抓紧跑办前期手续及筹措资金。
二、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及水表出户改造
老旧小区进行供水庭院管网及水表出户改造,实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一管到户”,对于提升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质量、运行维护水平、综合服务水平、居民用水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郑州、济南两个省会城市庭院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户表改造和居民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资金,均实行市、区、产权单位或居民用户、供水企业按比例分担制;二是老旧小区供水改造与老旧小区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由各自安排为主趋向于协同实施为主;三是市委、市政府主导、区政府主管,建设与供水部门协作,以此构建协同机制框架,凝聚工作合力。
我市曾于2015年印发《关于调整市区居民住宅供水户表改造工程费标准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38号),规定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费用标准为:一户一表的住宅每户1600元,一户两表的住宅每户2480元。居民用户负担一户一表的每户360元,一户两表的每户负担460元。其余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区财政、供水企业按1:1:2的比例分担。2012年下半年至2018年底,市水投集团所属供水公司共对约3万户居民实施了改造,其中暂时替市、区两级政府垫付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
为彻底解决老旧小区供水问题,各区正在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供水企业给予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同步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及水表智能化改造,进而推动实现供水企业“一管到户”。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出台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政策,重点明确资金来源,推动老旧小区庭院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工作,提高省会居民用水满意度幸福指数。
一是将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方案,庭院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应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必选项,确保应改尽改。改造资金按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筹措。
二是明确庭院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对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6)精神,庭院供水管网运行维护不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引导供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供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改造后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供水企业,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计入企业准许成本。未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未协商出资比例的,主城四区范围内,由市水投集团负责筹资实施,政府按不超过投资的2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市区按1:1 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自行筹措解决。
三是推进专业化和智慧化管理。结合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智能水表更换工程,将老式机械水表全部更换为智能水表,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庭院供水管网及水表出户按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鼓励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委托供水企业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实现管理到终端、服务到终端,切实提高居民用水满意度。
三、推动实施城区自备井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工作,2021年我局指导有关县(市、区)和市水投集团等供水企业积极推进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全市共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20公里,新建6座泵站。11月根据相关县(市、区)政府盖章确认的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完成报告,我市建成区水源置换工程已全部完成。
2022年,为进一步配合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配合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作,我局主动作为,组织市水投集团和市内四区政府加强对接,按照“应接尽接、能通尽通”,最大限度将市政供水管网向建成区外延伸。经市水投集团和市内四区政府反复对接和现场踏勘,计划对278眼取水井实施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剩余取水井由各辖区政府结合实际,按照一井一策原则对取水井进行分门别类,对已经拆迁、今年计划拆迁区域、取水量小以及无取水许可的取水井可直接关停;对市政供水管网无法延伸到的农村生活取水井,可由辖区政府铺设临时管网或建设小型储水设施等多种形式统筹解决水源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8日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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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步伐,提高省会人民幸福指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我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专门聘请第三方编制了《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谋划实施了取水井关停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同时结合您的建议,全力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作。
一、完善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布局
(一)完善供水规划布局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布后正式定稿)结合复兴大街、石津干渠、石德铁路、石济高铁等屏障造成供水管线穿越困难的客观实际,将石家庄市主城区划分为老城区、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北、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南三个供水系统,供水系统内部由各自水厂供水,各系统之间设置连通管道,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1.老城区系统:西至南水北调干渠-古城西路-西三环、北至滹沱河、东至复兴大街、南至南三环,面积283.3平方公里,由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地表水厂及老城区地下水厂供水。
2.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北系统:西至复兴大街、北至滹沱河、东至机场路、南至石津干渠,面积69.6平方公里,由规划新城区地表水厂供水。提案所提长安区西兆通镇、南村镇区域即由此供水系统负责供水。
3.东部城区石津干渠以南系统:西至复兴大街、北至石津干渠、东至机场路、南至南三环,面积129.7平方公里,由高新区地表水厂、良村地表水厂及高新区、良村地下水厂共同供水。提案所提裕华区方村镇、三环路以内栾城区区域即由此供水系统负责供水。
(二)谋划推进公共供水设施建设
根据《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21-2035年)》,一是由市水投集团负责实施,拟在长安区南村镇区域规划建设一座日供水能力为15-20万吨的地表水厂,同步建设配套供水管网,与东北水厂配套管网和双庙地下应急水源供水管网联通,从而实现区域供水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备用的良性供水格局,建成后将满足长安区复兴大街以东西兆通镇、南村镇等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二是结合“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市水投集团谋划实施绵河路、和平路、东垣东路等12条道路预留给水管建设。三是谋划实施高新区南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满足裕华区复兴大街以东方村镇等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目前高新区南水厂项目已立项,正在抓紧跑办前期手续及筹措资金。
二、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及水表出户改造
老旧小区进行供水庭院管网及水表出户改造,实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一管到户”,对于提升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质量、运行维护水平、综合服务水平、居民用水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郑州、济南两个省会城市庭院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户表改造和居民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资金,均实行市、区、产权单位或居民用户、供水企业按比例分担制;二是老旧小区供水改造与老旧小区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由各自安排为主趋向于协同实施为主;三是市委、市政府主导、区政府主管,建设与供水部门协作,以此构建协同机制框架,凝聚工作合力。
我市曾于2015年印发《关于调整市区居民住宅供水户表改造工程费标准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38号),规定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费用标准为:一户一表的住宅每户1600元,一户两表的住宅每户2480元。居民用户负担一户一表的每户360元,一户两表的每户负担460元。其余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区财政、供水企业按1:1:2的比例分担。2012年下半年至2018年底,市水投集团所属供水公司共对约3万户居民实施了改造,其中暂时替市、区两级政府垫付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
为彻底解决老旧小区供水问题,各区正在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供水企业给予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同步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及水表智能化改造,进而推动实现供水企业“一管到户”。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出台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政策,重点明确资金来源,推动老旧小区庭院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工作,提高省会居民用水满意度幸福指数。
一是将老旧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方案,庭院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应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必选项,确保应改尽改。改造资金按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筹措。
二是明确庭院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对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6)精神,庭院供水管网运行维护不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引导供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供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改造后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供水企业,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计入企业准许成本。未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未协商出资比例的,主城四区范围内,由市水投集团负责筹资实施,政府按不超过投资的2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市区按1:1 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自行筹措解决。
三是推进专业化和智慧化管理。结合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智能水表更换工程,将老式机械水表全部更换为智能水表,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庭院供水管网及水表出户按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鼓励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委托供水企业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实现管理到终端、服务到终端,切实提高居民用水满意度。
三、推动实施城区自备井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工作,2021年我局指导有关县(市、区)和市水投集团等供水企业积极推进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全市共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20公里,新建6座泵站。11月根据相关县(市、区)政府盖章确认的建成区生活水源置换完成报告,我市建成区水源置换工程已全部完成。
2022年,为进一步配合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配合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作,我局主动作为,组织市水投集团和市内四区政府加强对接,按照“应接尽接、能通尽通”,最大限度将市政供水管网向建成区外延伸。经市水投集团和市内四区政府反复对接和现场踏勘,计划对278眼取水井实施市政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剩余取水井由各辖区政府结合实际,按照一井一策原则对取水井进行分门别类,对已经拆迁、今年计划拆迁区域、取水量小以及无取水许可的取水井可直接关停;对市政供水管网无法延伸到的农村生活取水井,可由辖区政府铺设临时管网或建设小型储水设施等多种形式统筹解决水源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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