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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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编制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微博、物价微信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总体形势、产业协调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动态、物价及办事服务指南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及时,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发改信息1669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分别公开23件,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27条,通过政府微博发布51条,政务微信172条,回复市长热线376件。及时办理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和公众留言1239余条,答复处理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依申请公开共计33件,信函申请数8件,其余均为来委申请公开;办结30件,余3件正在办理中。
(三)行政复议情况。2018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1件,因地方法院客观原因目前暂未开庭。
(五)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目前信用体系系统平台收集了我市68万家企业和500余家社会组织,8万余名重点人员的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失信红黑名单信息11000余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用信息6万余条。
(六)“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建成了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连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纵向政务服务数据传输,横向对接市级部门各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入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接入39个市直部门数据,完成856类数据采集,沉淀各类数据近10亿条,可为各部门提供高效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不断完善,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网站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积极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之成为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我委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三)具体举措
(1)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务信息,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度我委将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处室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方式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服务、管理对象知情、便于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公开:
(1)在本委网站完善政务公示栏。将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办事部门和责任人、办事程序、投诉途径在公示栏内公布,方便单位、群众到机关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文件公开。对不需要召开会议的内容,可利用文件形式,向特定人员或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加强形象宣传。结合工作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4)张榜公布。主要用于对内公开,如对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一些与职工利益关系较大的内容。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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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14:0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编制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微博、物价微信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总体形势、产业协调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动态、物价及办事服务指南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及时,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发改信息1669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分别公开23件,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27条,通过政府微博发布51条,政务微信172条,回复市长热线376件。及时办理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和公众留言1239余条,答复处理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依申请公开共计33件,信函申请数8件,其余均为来委申请公开;办结30件,余3件正在办理中。
(三)行政复议情况。2018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1件,因地方法院客观原因目前暂未开庭。
(五)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目前信用体系系统平台收集了我市68万家企业和500余家社会组织,8万余名重点人员的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失信红黑名单信息11000余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用信息6万余条。
(六)“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建成了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连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纵向政务服务数据传输,横向对接市级部门各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入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接入39个市直部门数据,完成856类数据采集,沉淀各类数据近10亿条,可为各部门提供高效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不断完善,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网站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积极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之成为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我委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三)具体举措
(1)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务信息,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度我委将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处室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方式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服务、管理对象知情、便于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公开:
(1)在本委网站完善政务公示栏。将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办事部门和责任人、办事程序、投诉途径在公示栏内公布,方便单位、群众到机关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文件公开。对不需要召开会议的内容,可利用文件形式,向特定人员或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加强形象宣传。结合工作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4)张榜公布。主要用于对内公开,如对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一些与职工利益关系较大的内容。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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