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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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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电话:0311-8599613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在2017年成立长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印发了《关于印发调整长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长政〔2018〕23号)文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或主管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了由区公开办牵头,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全区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严格落实公开流程制度。严格执行长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主题分类,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等三大领域信息公开;修订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有关流程规范,并在市、区两级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为保证辖区企业、群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由区公开办组织牵头,监督各街镇、各部门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并针对依申请数量多,办理任务重,内容敏感高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题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答复技巧。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时刻保持申请渠道畅通,确保何时有申请,何时有接待。
今年以来,全区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703条,其中通过省、市、区三级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53条;通过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04条;通过省、市政务平台、媒体、公告栏、LED屏等方式,公开涉及住房、医疗、就业、安全等十余个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府信息58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建设落实。
(一)重点工作公开情况。一是围绕积极扩大优质投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中房元泰广场、浙江大厦、瑞城商业广场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发布了《煤矿机宿舍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省测绘局宿舍(东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等房屋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月、招商引资对接与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6次,并对招商活动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二是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扶持措施,重点支持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功举办了“创赢长安”长安区第二届科技创新大赛,不断挖掘创新型科技成果;注重人才培养,通过组织人才交流会、政策宣传解读等方式,逐步培养了一批高科技创新人才。三是围绕加快构建“双创双服”暨“4+4”产业发展格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长安区“双创双服”活动暨“4+4”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双创双服”和“4+4”产业发展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1+28+1”的活动方案体系,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在全区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实施意见、28个专项活动行动方案、1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大力推进发展现代商贸、金融和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并按照要求将会议、活动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各行业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城市道路修整情况。2018年共对城区60余条道路的破损、坑洼不平路面进行整修维护,截至目前共整修沥青路面1.05万平方米,维修便道2.05万平方米,更换内圆外方井盖千余套。环卫设施建设情况。2018年计划建设4座垃圾转运站,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全区81座公厕全部列入提质改造范围,目前我区已完工78座,其中60座交付试运行,18座正在进行设备完善,设施完善后将陆续试运行。园林景观绿化情况。完成建华大街、体育北大街等10条街道绿化提升工作,共种植乔木3800株,地被植物1.8万余平方米,草坪9.96万平方米,黄杨3500株,种植藤本植物约5878延米,共计24000余株;设置道牙石6200延米,摆放花箱650余米,花箱内种植时令花卉3万余株。藤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已完工。更新栏杆160余米,棚亭翻新约240平方米,并对公园内12个文化亭进行了翻新改造。住房保障建设情况。完成50个老旧小区容貌进行整治提升,涉及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0栋楼,2.5万户,8.9万人;肖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3800套,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开工率100%,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形象进度为7-21层。就业扶持工作情况。今年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1场,共计385家招聘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2539个,达成用工意向878人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完成创业培训2307人;援助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医联体工作情况。今年共创建了32个首席专家工作室,均已通过石家庄市社管中心审核,并于7月初正式对外投入使用;联系省胸科医院、省中医院、市一院与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家下社区义诊活动74场,与长安区17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服务,为辖区300余名居民进行现场诊治、义诊咨询、膏方试用等服务,受益人群120人次。累计服务人群5万余人。
(二)决策公开情况。我区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3次,每次都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除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均通过区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
(三)权责清单公开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9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条幅、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权力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17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9号)等文件,涉及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农办等6个单位,调整权责事项16项。
(四)“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我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方案”,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细则、抽查方案和抽查计划;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检查9次,共检查市场主体5078户,抽取执法人员448人,未发现问题3438户,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927户,现场解答疑难问题26个,列入经营异常比例约为21.4%。已全部录入《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共检查市场主体86户,抽取执法人员71人,未发现问题59户,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3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4户,现场解答疑难问题6个,已全部录入《河北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行政执法公开情况。我区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制、透明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8全年,通过区行政执法专栏,发布住建、质监等17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三项制度、四类展示、五个清单等信息178条;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执法专栏,发布事前公开信息1332条,其中执法人员信息1044条、执法主体信息18条、执法事项信息72条、执法流程信息198条;发布事后公开信息共计413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3740条,行政处罚信息260条,行政检查信息132条。
(六)信用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诚信建设,我区严格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长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长政办〔2017〕10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长政办〔2018〕87号)文件精神,积极部署、有效推进。全区各类信用信息均依照推送时限要求,向“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进行推送。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情况。坚持贯彻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始终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建议和提案复文20余篇,凡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类答复,均进行了全文公开。
(八)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情况。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逐步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研究编制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目录。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首批公共企事业单位已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在“教育特色”栏目,公开了市十二中学、二十二中学、长征街小学等一批优秀的中小学校,让广大人民群众随时随地的掌握优质校园资讯;在“医疗特色”栏目,公开了辖区内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获得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并多次作为河北省唯一社区卫生中心代表参加卫生部相关会议;在“市场特色”栏目,公开了“中国南三条市场”、“居然之家石家庄长安店”等6个商业市场信息,包含地理位置,单位介绍、占地面积、商户数量、从业人员,发展趋势等内容。
(九)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我区于2016年初开通了长安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专栏共分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大分区,涉及全区88个预算单位,2018全年公示各级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118条;按照市财政公开有关要求,在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11条;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审核发布招标公告173条,中标公告158条,询价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废标公告、更正公告72条,公布政府采购合同295份,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投诉事件。
(十)工作保障情况。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61号)文件,并在区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证辖区企业、群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由区公开办牵头,指导各街镇、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并针对申请数量多,办理任务重,内容敏感高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题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答复技巧。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时刻保持申请渠道畅通,确保何时有申请,何时有接待。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0件,所有申请事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本年度共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3起,所有复议和诉讼结果均为维持我区原行政行为。
四、三个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三个重点领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认真组织研究,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3号)、《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9号)、《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53号)等文件,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情况。积极围绕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村发展等工作,重点公开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惠民工程、惠民政策工作,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组织力量,有效整合资源,切实保障了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排放、交通出行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加强了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参与到行动中来,目前,已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举办了“送种植技术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技术支持、政策解读活动,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棉一东生活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等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37条。
(四)环保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印发了《长安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依托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18年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监督执法等信息71条,行政处罚案件64件,公布污染源信息20条;网站开设“环境保护督查专栏”,总计公示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整治查处等环保工作相关信息52条,发布企业监管整改情况信息77条。
(五)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我区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教育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教育扶贫支持方面,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校园网,公开栏等渠道以及资助政策两封信,面对广大家长和学生开展扶贫救助宣传工作;部门联动协作,确保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努力做到应助尽助;辖区各学校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对资助申请逐一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教育信息公开方面,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教育资助信息7条;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基础教育报名信息3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长安区教育系统执收单位(幼儿园)、(高中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信息3批次,共计11项。在教育政策解读方面,在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召开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全面解读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招生政策文件,公布了招生地图等信息;同时不断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园网站主动公开政策宣传、招生入学等基础教育信息。在教育监管公开方面,印发了《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2018〕19号),发布了长安区幼儿园信息统计公示表,石家庄市长安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等信息,以上内容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六)食品药品信息公开情况。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限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查结果和药品监督检查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共发布食品药品行政检查信息41条,行政处罚信息57条,抽检信息30条3046批次,其中合格产品2988批次,不合格产品为28批次。
(七)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情况。采用网上与现场相结合等方式,逐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辖区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组成、科室设置、地理位置、医疗优势等热点信息内容,只要有网络覆盖,百姓就能随时查阅;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中医诊所备案公示13批次,发布暂不执行“两票制”药品品种目录信息4批次,发布卫生计生领域涉及活动、会议、公益等政府信息76条。除此之外,我区桃园、高营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慢性病患者免费发药试点机构,对辖区内残疾、低保等四类特殊家庭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展免费发药工作,发放对象400人,资金支出10万元。
(八)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市、区防范金融风险有关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增强意识、主动预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筑牢风险底线。今年以来,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排查范围覆盖“互联网金融风险、证券业、保险业”等25个重点金融类型,涉及发改、住建、教育等十余个牵头部门,所有风险排查情况均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定期上报;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8号)文件,组织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大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公开发放宣传手册、政策解读彩页4万余份;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布两批风险企业核查情况,共涉及相关金融企业125家;切实保障了我区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情况。我区依托河北省公共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信息。信息类别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2大类(含公示、更正、结果等),信息内容涵盖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规模标准、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等30余项。截至目前,共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78条,其中工程建设类信息177条,政府采购类信息301条。
(十)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印发了《长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长民〔2018〕20号),开展了以下四项社会救助公开工作。一是公开救助信息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各村(居)公示栏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4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进行了公开;二是公开受助信息情况。通过区政务公开专栏和各村(居)公示栏,公开了受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包括救助供养特困人员1272人次,发放资金11.4万元;救助低保家庭3.3万人次,发放资金1730.9万元;医疗救助580人次,救助资金117.6万元。三是公开救灾信息情况。主要针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17人,救助资金3.28万元。
(十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建立了以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为核心,以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为重点,以发放租赁补贴为过渡的保障模式。2018年,新增廉租住房补贴家庭76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1556户,为893户租赁补贴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63.6万元。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棚户区基本建成任务5019套,其中钢西西区1844套、华药一区三期226套,丰收路118号562套;石纺路3号204套、棉一西区2183套。全年任务提前完成。在危房改造工作方面,根据市出台相关政策特别是石政规〔2018〕8号消除D级危房新政,我区制定了2018-2020年消除D级危房计划,力争三年内改造完成。截至目前,已消除八家庄7栋D级危房,涉及居民164户,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十二)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区物资公司、区投资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由区发改局牵头对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企业负债、企业利润等经济指标和资产增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本项工作有关内容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月上报。
(十三)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并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不间断地毯式排查。在企业监管方面,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负责人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指派专人盯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2018年以来,长安区召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会议7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商贸行业等企业隐患明察暗访行动,共发现安全隐患153条,现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在区政府网站和安全监管平台、河北(长安)信用网站等网站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等信息22条;开展了9次集中性的观摩式执法活动,涉及企业100余家;组织完成了对星级饭店和主路、主街、社区、村镇、人员密集场所等城区户外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各街镇设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加强宣传教育;成立了区安全生产公众号,发布安全宣传、风险提示、检查执法等信息60余条。在工程安全监督方面,根据市、区安排部署,2018年组织各街道及建筑施工监理三方召开了第一、二、三、四季度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加大对辖区在建单位工程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在监工程单体个数总计1403项,施工现场监督抽查182项次,书写监督记录182份;编制监督计划152项,监督交底152项;监督竣工验收152项,出具监督报告152份;处理工程质量投诉48起。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巡查530余次,完成127个在建标段安全生产排查。
(十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切实履行质监职能,积极促进质量发展,推进标准化战略,强化政风行风,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截至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3条,其中宣传类信息23条;行政职权类信息56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11条,涉及抽检企业57家;行政处罚公示6条,包含行政处罚立案案件处罚信息8项;行政强制公示6条;行政检查6条,共270家企业的检查信息;财政信息公开2条。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2条。
(十五)经济指标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经济指标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区明确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统计、整理和发布经济指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通过市政务公开平台、区政府网站发布区经济指标信息10批次,涉及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值等经济指标数据18大类。
五、政务服务工作建设情况
(一)政务大厅建设情况。在大厅软硬件建设方面,区行政审批局共设两层办事大厅和谈固、中山2个审批分大厅,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开设窗口68个,其中行政审批窗口59个,派驻服务窗口9个,承接115项政务服务事项。大厅内配有饮水机、轮椅、充电器、雨伞、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设立咨询服务台,雷锋志愿岗,开通监督投诉电话,方便办事群众咨询、举报和监督。加强各类服务培训,采取微信课堂、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狠抓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廉政教育和行政礼仪培训。组织“窗口之星”评选,促进窗口单位自身形象的提升。同时采取了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便民服务窗口,开展领办代办帮办服务,设立志愿者服务岗等多项措施,全力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合作实现证银对接,办事企业可在农行、建行网点进行电子注册,实现“一面不用见、一次不用跑”,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在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面,对目前承接办理的审批事项,完成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依法对外公示;按照省、市关于推进窗口服务改革有关要求,半数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一窗”受理;在“长安审批”微信公众号公开了服务指南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确保材料受理标准化,力争做到权力清单之外无其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之外不增加其它要求。逐项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责任、阳光审批、廉政风险内控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抓好风险防控。在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方面,截至目前,共取消了87份申请材料,压缩了33项审批业务的审批时限,累计减少387个工作日,综合削减时限、材料超过30%;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84号文件,编制了“一次办好”事项目录;完善了相关服务指南,开展了证明类事项的清理活动,并编制了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明确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所有办理条件产生变化的审批事项,均按要求及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更新调整。在规范中介服务内容方面,我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办理的事项情况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公正透明。
(二)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情况。我区大力开展政务窗口服务整改提升工作,推行“四零服务承诺”,落实“四公开”制度。制定并印发《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窗口服务提升“双创双服”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四零服务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窗口服务提升行动。开展了“三亮”、“四零服务承诺”行动。主动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优化了窗口设置,做到科学合理布局。增设审批“绿色窗口”,为人才引进、重点项目落地、大学生创业提供审批快速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增加预约办理窗口,专门受理网上预约业务,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增加银企对接、纳税服务、司法协助、企业档案查询等窗口,畅通为企业和相关部门服务的渠道。规范了服务流程、服务礼仪和行为。逐项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责任、窗口AB岗、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内外部监督、阳光审批、代办服务、帮办服务和廉政风险内控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局关于窗口工作人员用语及行为规范》,营造温馨、整洁的服务环境。规范摆放座牌等标志标识、《服务指南》等各类办事信息资料,及时清理、更新各类申请表单样表,提高服务便捷化。同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领办等服务,积极推行上门服务。设置特殊人群办事绿色通道,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增加便民设备设施,做到服务精细化、人性化,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三)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情况。我区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各责任单位对交办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建立了台账,对能够自行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均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基层政务公开情况。按照《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85号)和《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61号)文件内容要求,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完善了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岗人员,做到了人员、制度、责任“三到位”;经区政府第十六届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2018〕30号),公布了街镇级政务服务目录清单40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公开方式。我区16个街镇坚持“阳光行政,公开透明”工作理念,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乡村建设规划等重大事项,均利用网站、报刊、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努力探索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代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为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不断开辟“高速公路”;充分发挥基层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坚持“公开制度”落实上墙,做到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等情况全面公开。今年以来,辖区各街镇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0条,其中网站公开733条,新媒体公开746条,媒体报刊公开32条,现场公开809条。
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平台运维管理情况。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安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了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事项清单补充完善工作;发布了《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公示公告8篇;对开通审批和服务事项,均要求各部门配备专人负责维护调整;受理留言2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
(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目前,16个区政府部门184项行政服务事项中,130项已开通网上办理,开通率达70.65%。2018年,共办理网上服务事项6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上已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并开通了部分综合事项审批,所有事项办理均严格按照“一窗、一门、一次”等便民服务原则,大力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审批。
(三)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自全市开展“百项堵点问题疏解工作”以来,我区积极筹措,大力推进各级各行业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办事难点、堵点。目前,区部分事项信息已实现市级与区级平台的实时数据交换,下一步重点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四)电子证照应用情况。今年5月,我区市场主体注册外网系统正式启动运行,实现了市场主体注册业务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截至目前,共计600余家企业顺利完成网上注册,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通过“掌上办证照”手机APP进行在线注册、身份验证和业务办理,自6月15日,已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电子化。
七、新闻发布和解读回应情况
(一)新闻发布情况。为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区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策性文件解读,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主动权,我区严格落实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媒体沟通、资料上报和新闻发布等日常相关工作。明确了区政府及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细化了职责分工、发布内容、形式,并对审核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各部门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情况,切实保障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不断加强与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确保相关工作有发布、有关注、有支持;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针对环保等热点问题,参加了石家庄市电台“风行在线”访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本活动信息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政策解读情况。我区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文稿和政策宣传活动信息8篇;在第二十三中学召开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全面解读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招生政策文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报政策解读文稿、活动文章8篇;组织开展了2018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等各类活动50余次。
(三)舆情回应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立了网络舆情协调机制,依托区网信办、公安分局等单位舆情收集系统,针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社会重大政策、冲击道德底线、危害公众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坚持做好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依托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线下工作,积极开展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截至目前,共开展征集活动10次、受理群众咨询102次、投诉6次,均按时进行了解答回应,取得了反映人的支持和谅解,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把握能力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量少,解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媒体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渠道进行公开。同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相关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组织全区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并针对区征收办、区行政审批局等重点受理单位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履行政策解读工作职责,对于区本级、区各单位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采用新闻发布、现场宣传、活动展览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邀请有关政策专家、学者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做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文件发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府政策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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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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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电话:0311-8599613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在2017年成立长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印发了《关于印发调整长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长政〔2018〕23号)文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或主管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了由区公开办牵头,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全区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严格落实公开流程制度。严格执行长安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主题分类,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等三大领域信息公开;修订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有关流程规范,并在市、区两级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为保证辖区企业、群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由区公开办组织牵头,监督各街镇、各部门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并针对依申请数量多,办理任务重,内容敏感高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题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答复技巧。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时刻保持申请渠道畅通,确保何时有申请,何时有接待。
今年以来,全区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703条,其中通过省、市、区三级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53条;通过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04条;通过省、市政务平台、媒体、公告栏、LED屏等方式,公开涉及住房、医疗、就业、安全等十余个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府信息58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建设落实。
(一)重点工作公开情况。一是围绕积极扩大优质投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中房元泰广场、浙江大厦、瑞城商业广场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发布了《煤矿机宿舍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省测绘局宿舍(东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等房屋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月、招商引资对接与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6次,并对招商活动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二是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扶持措施,重点支持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功举办了“创赢长安”长安区第二届科技创新大赛,不断挖掘创新型科技成果;注重人才培养,通过组织人才交流会、政策宣传解读等方式,逐步培养了一批高科技创新人才。三是围绕加快构建“双创双服”暨“4+4”产业发展格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长安区“双创双服”活动暨“4+4”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双创双服”和“4+4”产业发展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1+28+1”的活动方案体系,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在全区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实施意见、28个专项活动行动方案、1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大力推进发展现代商贸、金融和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并按照要求将会议、活动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各行业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城市道路修整情况。2018年共对城区60余条道路的破损、坑洼不平路面进行整修维护,截至目前共整修沥青路面1.05万平方米,维修便道2.05万平方米,更换内圆外方井盖千余套。环卫设施建设情况。2018年计划建设4座垃圾转运站,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全区81座公厕全部列入提质改造范围,目前我区已完工78座,其中60座交付试运行,18座正在进行设备完善,设施完善后将陆续试运行。园林景观绿化情况。完成建华大街、体育北大街等10条街道绿化提升工作,共种植乔木3800株,地被植物1.8万余平方米,草坪9.96万平方米,黄杨3500株,种植藤本植物约5878延米,共计24000余株;设置道牙石6200延米,摆放花箱650余米,花箱内种植时令花卉3万余株。藤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已完工。更新栏杆160余米,棚亭翻新约240平方米,并对公园内12个文化亭进行了翻新改造。住房保障建设情况。完成50个老旧小区容貌进行整治提升,涉及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0栋楼,2.5万户,8.9万人;肖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3800套,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开工率100%,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形象进度为7-21层。就业扶持工作情况。今年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1场,共计385家招聘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2539个,达成用工意向878人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完成创业培训2307人;援助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医联体工作情况。今年共创建了32个首席专家工作室,均已通过石家庄市社管中心审核,并于7月初正式对外投入使用;联系省胸科医院、省中医院、市一院与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家下社区义诊活动74场,与长安区17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服务,为辖区300余名居民进行现场诊治、义诊咨询、膏方试用等服务,受益人群120人次。累计服务人群5万余人。
(二)决策公开情况。我区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3次,每次都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除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均通过区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
(三)权责清单公开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9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条幅、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权力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17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长政〔2018〕9号)等文件,涉及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农办等6个单位,调整权责事项16项。
(四)“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我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方案”,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细则、抽查方案和抽查计划;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检查9次,共检查市场主体5078户,抽取执法人员448人,未发现问题3438户,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927户,现场解答疑难问题26个,列入经营异常比例约为21.4%。已全部录入《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共检查市场主体86户,抽取执法人员71人,未发现问题59户,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3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4户,现场解答疑难问题6个,已全部录入《河北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行政执法公开情况。我区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制、透明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8全年,通过区行政执法专栏,发布住建、质监等17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三项制度、四类展示、五个清单等信息178条;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执法专栏,发布事前公开信息1332条,其中执法人员信息1044条、执法主体信息18条、执法事项信息72条、执法流程信息198条;发布事后公开信息共计413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3740条,行政处罚信息260条,行政检查信息132条。
(六)信用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诚信建设,我区严格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长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长政办〔2017〕10号)、《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长政办〔2018〕87号)文件精神,积极部署、有效推进。全区各类信用信息均依照推送时限要求,向“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进行推送。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情况。坚持贯彻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始终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建议和提案复文20余篇,凡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类答复,均进行了全文公开。
(八)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情况。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逐步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研究编制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目录。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首批公共企事业单位已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在“教育特色”栏目,公开了市十二中学、二十二中学、长征街小学等一批优秀的中小学校,让广大人民群众随时随地的掌握优质校园资讯;在“医疗特色”栏目,公开了辖区内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获得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并多次作为河北省唯一社区卫生中心代表参加卫生部相关会议;在“市场特色”栏目,公开了“中国南三条市场”、“居然之家石家庄长安店”等6个商业市场信息,包含地理位置,单位介绍、占地面积、商户数量、从业人员,发展趋势等内容。
(九)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我区于2016年初开通了长安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专栏共分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大分区,涉及全区88个预算单位,2018全年公示各级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118条;按照市财政公开有关要求,在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11条;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审核发布招标公告173条,中标公告158条,询价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废标公告、更正公告72条,公布政府采购合同295份,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投诉事件。
(十)工作保障情况。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61号)文件,并在区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证辖区企业、群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由区公开办牵头,指导各街镇、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并针对申请数量多,办理任务重,内容敏感高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题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答复技巧。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时刻保持申请渠道畅通,确保何时有申请,何时有接待。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0件,所有申请事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本年度共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3起,所有复议和诉讼结果均为维持我区原行政行为。
四、三个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三个重点领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认真组织研究,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3号)、《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9号)、《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53号)等文件,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情况。积极围绕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村发展等工作,重点公开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惠民工程、惠民政策工作,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组织力量,有效整合资源,切实保障了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排放、交通出行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加强了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参与到行动中来,目前,已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举办了“送种植技术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技术支持、政策解读活动,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棉一东生活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等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37条。
(四)环保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印发了《长安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依托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18年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监督执法等信息71条,行政处罚案件64件,公布污染源信息20条;网站开设“环境保护督查专栏”,总计公示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整治查处等环保工作相关信息52条,发布企业监管整改情况信息77条。
(五)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我区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教育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教育扶贫支持方面,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校园网,公开栏等渠道以及资助政策两封信,面对广大家长和学生开展扶贫救助宣传工作;部门联动协作,确保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努力做到应助尽助;辖区各学校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对资助申请逐一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教育信息公开方面,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教育资助信息7条;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基础教育报名信息3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长安区教育系统执收单位(幼儿园)、(高中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信息3批次,共计11项。在教育政策解读方面,在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召开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全面解读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招生政策文件,公布了招生地图等信息;同时不断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园网站主动公开政策宣传、招生入学等基础教育信息。在教育监管公开方面,印发了《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2018〕19号),发布了长安区幼儿园信息统计公示表,石家庄市长安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等信息,以上内容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六)食品药品信息公开情况。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限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查结果和药品监督检查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共发布食品药品行政检查信息41条,行政处罚信息57条,抽检信息30条3046批次,其中合格产品2988批次,不合格产品为28批次。
(七)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情况。采用网上与现场相结合等方式,逐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辖区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组成、科室设置、地理位置、医疗优势等热点信息内容,只要有网络覆盖,百姓就能随时查阅;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中医诊所备案公示13批次,发布暂不执行“两票制”药品品种目录信息4批次,发布卫生计生领域涉及活动、会议、公益等政府信息76条。除此之外,我区桃园、高营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慢性病患者免费发药试点机构,对辖区内残疾、低保等四类特殊家庭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展免费发药工作,发放对象400人,资金支出10万元。
(八)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市、区防范金融风险有关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增强意识、主动预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筑牢风险底线。今年以来,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排查范围覆盖“互联网金融风险、证券业、保险业”等25个重点金融类型,涉及发改、住建、教育等十余个牵头部门,所有风险排查情况均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定期上报;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8号)文件,组织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大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公开发放宣传手册、政策解读彩页4万余份;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布两批风险企业核查情况,共涉及相关金融企业125家;切实保障了我区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情况。我区依托河北省公共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信息。信息类别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2大类(含公示、更正、结果等),信息内容涵盖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规模标准、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等30余项。截至目前,共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78条,其中工程建设类信息177条,政府采购类信息301条。
(十)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印发了《长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长民〔2018〕20号),开展了以下四项社会救助公开工作。一是公开救助信息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各村(居)公示栏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4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进行了公开;二是公开受助信息情况。通过区政务公开专栏和各村(居)公示栏,公开了受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包括救助供养特困人员1272人次,发放资金11.4万元;救助低保家庭3.3万人次,发放资金1730.9万元;医疗救助580人次,救助资金117.6万元。三是公开救灾信息情况。主要针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17人,救助资金3.28万元。
(十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建立了以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为核心,以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为重点,以发放租赁补贴为过渡的保障模式。2018年,新增廉租住房补贴家庭76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1556户,为893户租赁补贴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63.6万元。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棚户区基本建成任务5019套,其中钢西西区1844套、华药一区三期226套,丰收路118号562套;石纺路3号204套、棉一西区2183套。全年任务提前完成。在危房改造工作方面,根据市出台相关政策特别是石政规〔2018〕8号消除D级危房新政,我区制定了2018-2020年消除D级危房计划,力争三年内改造完成。截至目前,已消除八家庄7栋D级危房,涉及居民164户,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十二)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区物资公司、区投资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由区发改局牵头对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企业负债、企业利润等经济指标和资产增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本项工作有关内容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月上报。
(十三)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并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不间断地毯式排查。在企业监管方面,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负责人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指派专人盯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2018年以来,长安区召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会议7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商贸行业等企业隐患明察暗访行动,共发现安全隐患153条,现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在区政府网站和安全监管平台、河北(长安)信用网站等网站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等信息22条;开展了9次集中性的观摩式执法活动,涉及企业100余家;组织完成了对星级饭店和主路、主街、社区、村镇、人员密集场所等城区户外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各街镇设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加强宣传教育;成立了区安全生产公众号,发布安全宣传、风险提示、检查执法等信息60余条。在工程安全监督方面,根据市、区安排部署,2018年组织各街道及建筑施工监理三方召开了第一、二、三、四季度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加大对辖区在建单位工程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在监工程单体个数总计1403项,施工现场监督抽查182项次,书写监督记录182份;编制监督计划152项,监督交底152项;监督竣工验收152项,出具监督报告152份;处理工程质量投诉48起。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巡查530余次,完成127个在建标段安全生产排查。
(十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切实履行质监职能,积极促进质量发展,推进标准化战略,强化政风行风,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截至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3条,其中宣传类信息23条;行政职权类信息56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11条,涉及抽检企业57家;行政处罚公示6条,包含行政处罚立案案件处罚信息8项;行政强制公示6条;行政检查6条,共270家企业的检查信息;财政信息公开2条。在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2条。
(十五)经济指标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经济指标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区明确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统计、整理和发布经济指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通过市政务公开平台、区政府网站发布区经济指标信息10批次,涉及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值等经济指标数据18大类。
五、政务服务工作建设情况
(一)政务大厅建设情况。在大厅软硬件建设方面,区行政审批局共设两层办事大厅和谈固、中山2个审批分大厅,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开设窗口68个,其中行政审批窗口59个,派驻服务窗口9个,承接115项政务服务事项。大厅内配有饮水机、轮椅、充电器、雨伞、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设立咨询服务台,雷锋志愿岗,开通监督投诉电话,方便办事群众咨询、举报和监督。加强各类服务培训,采取微信课堂、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狠抓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廉政教育和行政礼仪培训。组织“窗口之星”评选,促进窗口单位自身形象的提升。同时采取了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便民服务窗口,开展领办代办帮办服务,设立志愿者服务岗等多项措施,全力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合作实现证银对接,办事企业可在农行、建行网点进行电子注册,实现“一面不用见、一次不用跑”,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在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面,对目前承接办理的审批事项,完成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依法对外公示;按照省、市关于推进窗口服务改革有关要求,半数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一窗”受理;在“长安审批”微信公众号公开了服务指南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确保材料受理标准化,力争做到权力清单之外无其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之外不增加其它要求。逐项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责任、阳光审批、廉政风险内控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抓好风险防控。在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方面,截至目前,共取消了87份申请材料,压缩了33项审批业务的审批时限,累计减少387个工作日,综合削减时限、材料超过30%;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84号文件,编制了“一次办好”事项目录;完善了相关服务指南,开展了证明类事项的清理活动,并编制了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明确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所有办理条件产生变化的审批事项,均按要求及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更新调整。在规范中介服务内容方面,我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办理的事项情况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公正透明。
(二)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情况。我区大力开展政务窗口服务整改提升工作,推行“四零服务承诺”,落实“四公开”制度。制定并印发《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窗口服务提升“双创双服”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四零服务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窗口服务提升行动。开展了“三亮”、“四零服务承诺”行动。主动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优化了窗口设置,做到科学合理布局。增设审批“绿色窗口”,为人才引进、重点项目落地、大学生创业提供审批快速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增加预约办理窗口,专门受理网上预约业务,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增加银企对接、纳税服务、司法协助、企业档案查询等窗口,畅通为企业和相关部门服务的渠道。规范了服务流程、服务礼仪和行为。逐项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责任、窗口AB岗、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内外部监督、阳光审批、代办服务、帮办服务和廉政风险内控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局关于窗口工作人员用语及行为规范》,营造温馨、整洁的服务环境。规范摆放座牌等标志标识、《服务指南》等各类办事信息资料,及时清理、更新各类申请表单样表,提高服务便捷化。同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领办等服务,积极推行上门服务。设置特殊人群办事绿色通道,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增加便民设备设施,做到服务精细化、人性化,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三)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情况。我区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各责任单位对交办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建立了台账,对能够自行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均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基层政务公开情况。按照《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85号)和《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61号)文件内容要求,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完善了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岗人员,做到了人员、制度、责任“三到位”;经区政府第十六届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2018〕30号),公布了街镇级政务服务目录清单40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公开方式。我区16个街镇坚持“阳光行政,公开透明”工作理念,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乡村建设规划等重大事项,均利用网站、报刊、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努力探索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代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为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不断开辟“高速公路”;充分发挥基层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坚持“公开制度”落实上墙,做到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等情况全面公开。今年以来,辖区各街镇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0条,其中网站公开733条,新媒体公开746条,媒体报刊公开32条,现场公开809条。
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平台运维管理情况。印发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安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了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事项清单补充完善工作;发布了《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公示公告8篇;对开通审批和服务事项,均要求各部门配备专人负责维护调整;受理留言2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
(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目前,16个区政府部门184项行政服务事项中,130项已开通网上办理,开通率达70.65%。2018年,共办理网上服务事项6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上已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并开通了部分综合事项审批,所有事项办理均严格按照“一窗、一门、一次”等便民服务原则,大力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审批。
(三)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自全市开展“百项堵点问题疏解工作”以来,我区积极筹措,大力推进各级各行业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办事难点、堵点。目前,区部分事项信息已实现市级与区级平台的实时数据交换,下一步重点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四)电子证照应用情况。今年5月,我区市场主体注册外网系统正式启动运行,实现了市场主体注册业务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截至目前,共计600余家企业顺利完成网上注册,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通过“掌上办证照”手机APP进行在线注册、身份验证和业务办理,自6月15日,已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电子化。
七、新闻发布和解读回应情况
(一)新闻发布情况。为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区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策性文件解读,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主动权,我区严格落实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媒体沟通、资料上报和新闻发布等日常相关工作。明确了区政府及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细化了职责分工、发布内容、形式,并对审核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各部门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情况,切实保障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不断加强与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确保相关工作有发布、有关注、有支持;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针对环保等热点问题,参加了石家庄市电台“风行在线”访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本活动信息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政策解读情况。我区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文稿和政策宣传活动信息8篇;在第二十三中学召开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全面解读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招生政策文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报政策解读文稿、活动文章8篇;组织开展了2018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等各类活动50余次。
(三)舆情回应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立了网络舆情协调机制,依托区网信办、公安分局等单位舆情收集系统,针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社会重大政策、冲击道德底线、危害公众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坚持做好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依托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线下工作,积极开展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截至目前,共开展征集活动10次、受理群众咨询102次、投诉6次,均按时进行了解答回应,取得了反映人的支持和谅解,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把握能力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量少,解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媒体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渠道进行公开。同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相关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组织全区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并针对区征收办、区行政审批局等重点受理单位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履行政策解读工作职责,对于区本级、区各单位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采用新闻发布、现场宣传、活动展览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邀请有关政策专家、学者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做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文件发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府政策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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