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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8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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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教工委〔2019〕6号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单位、市属高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九个坚持”要求,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省会教育,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目标任务: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工作措施: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大宣讲、大调研、大问计”活动。扎实组织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依托教育系统业余党校、三支队伍培训计划,全方位、广覆盖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系统培训。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聚焦当前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和大问计。
责任处室:宣传统战处、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目标任务:理顺市委教育工委运行机制,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能力。
工作措施:研究制订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规程,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理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全覆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守好课堂、讲坛、网络等各类思想阵地。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推进干部选任和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储备机制。完善局直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化、数字化管理,建立涵盖直属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培养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优秀教育人才评选,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储备机制。深入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持之以恒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宣传统战处。
(三)完善教育政策体系
目标任务:高起点谋划我市教育现代化蓝图,聚焦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健全教育政策体系。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石家庄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发展、职教园区发展等重要政策文件。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四)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任务: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局直单位、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党建。
工作措施:启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攻坚“六化”工程。建立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石家庄市中小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1+8”制度体系。成立石家庄教育系统学校党建研究中心,筹建智慧党建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建立中小学优秀党组织书记工作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
(五)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目标任务: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工作措施: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局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方案》,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专项考核。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直属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与局直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落实《关于河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清理整治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等活动。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六)提升教育系统舆论引导能力
任务目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增强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
工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教师媒体素养,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省会教育宣传干部队伍。完善石家庄教育网、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教育杂志功能,加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亮点宣传工作,提高教育宣传阵地的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闻机构合作,借助主流媒体,讲好石家庄教育故事。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责任处室:宣传统战处。
(七)推进老干部工作和关工委工作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
工作举措: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管理能力。组织开展“一创双争”“添彩助力”活动,发挥老同志特殊作用,助力全市教育发展。开展好新时代好少年“我为祖国点赞”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做好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督导验收工作,规范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全市家长学校全覆盖。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八)健全德育教育机制,提升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任务目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
工作措施: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全覆盖。构建起大中小幼德育衔接贯通的德育一体化体系,依托德育共同体开展德育机制创新研究,形成联动机制。提升德育队伍素质,组织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培训,举办首届班主任节,深入推进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立足国情、省情、市情,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石家庄红色革命文化教育。推进校外教育特色发展,出台综合实践活动暨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综合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基地,举办我市首届研学实践教育论坛。研究出台加强全市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志愿者活动,培育家庭教育阵地。
责任处室: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宣传统战处、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
(九)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目标任务: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加强考核和督导评估。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抓好疾病预防和近视防控工作。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工作措施: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加强课外体育锻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要求,不断增强学生体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传统体育赛事,开展“迎冬奥”系列活动,探索冰雪运动进校园,做好中考体育工作。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督查,推进全国满天星训练营活动。开展学生健康水平监测。以丰富艺术活动为载体,引领学生树立健康审美观,举办第七届少儿才艺大赛,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统筹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推进劳动实践活动开展及研究,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工程。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排查、监测、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创建工作,开展510心理健康日(月)活动,开展学生健康素养养成活动。抓好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学校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室、保健室以及校医配备专项督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开展主城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摸底与家长满意度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减负专项督查。开展教材教辅专项检查,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学习APP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
责任处室: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基础教育处、生命教育指导中心。
(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目标任务:推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加快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举办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开展县域普通话调查和基本普及验收工作。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三、坚持公平而有质量,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十一)大力发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
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保教水平。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开展幼儿教师建设短板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幼儿教师补充和专业提升机制。全面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治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开展无证园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日常保教和升级达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人事处。
(十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完善综合控辍保学机制。
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控起始年级新增大班额。制定《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区”和“学校文化建设实验校”创建工作。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继续扩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范围。简化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手续,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件,核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完善“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开发“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测平台”,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
(十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规范化发展
目标任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紧盯高考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理念、方式、手段创新。
工作措施: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加强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建设2至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发展和形式创新,形成一批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的特色高中。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普职融通4条生涯发展通道。围绕高考综合改革,组织开展攻坚专项工作。制定《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优化课程实施,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条件保障建设。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计划,降低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逐步使班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教育科学研究所。
(十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标任务:健全职教园区融合发展机制,职教园区全面投用。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工作措施:职教园区二期学校入驻投用,完成市城市建设学校、市现代农业学校、市学前教育学校、市装备制造学校的整合重组。调整优化入驻职教园区学校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形成与我市“4+4”现代产业布局相适应的中职教育专业体系和骨干专业群。开展中职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巩固提高省质量提升工程学校数量,推进现有项目学校晋档升级。探索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办学能力评估。开展农村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的导向作用,健全德技双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遴选3至5所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十五)深化市属高校内涵创新发展
目标任务:健全内涵创新发展机制。深化市属高校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工作措施:推进高教园区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改进市属高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市属高校内涵建设,打造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3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发5门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库。鼓励市属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园(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5门市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十六)办好特殊教育
目标任务: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
工作措施:继续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巩固国家特教改革实验区成果,推动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双向衔接机制。研究制定《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工作标准》,构建特殊教育规范化管理体系。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
(十七)规范扶持民办教育
目标任务:完善民办教育制度体系。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民办学校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大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完善民办教育信誉体系,动态更新公布民办教育“白名单”与“黑名单”。鼓励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学校。贯彻落实《河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与分类登记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面谈方式和内容,严厉打击小学与培训机构联合以“幼小衔接”等名义违规招生。组织开展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专项治理。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
四、坚持德才兼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十八)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查处,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措施:启动“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和曝光平台,对中小学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开展第35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扩大校长、教师、班主任、高校辅导员、教科研工作者以及各类先进个人、集体的表彰范围和宣传力度。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人事处、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
(十九)着力提升校长和教师队伍专业素养
目标任务:创新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模式,发挥知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措施:强化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组织优秀校长赴教育先进地区进行高端研修、挂职学习,加强农村校长赴基地学校作为影子校长挂职锻炼。发挥知名校长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创建10个“名校长工作室”,举办第三届名校长讲堂和名校长教育思想研讨会,举办幼小初高分学段校长论坛。实施绩效管理,提升“三支队伍”培训质量。深入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第一层次“教育家型”校长教师达到90人,第二层次省特级教师、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达到900人,第三层次市级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达到9000人。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补齐薄弱地区短板。继续选派中小学学科名师、中小学骨干校长赴教育先进地区进行高端研修,全年赴京津挂职锻炼校长教师100人次,组织校长教师赴京津学习培训1000人次。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人事处。
(二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健全多渠道补充教师机制,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和待遇的保障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全面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推动按需补充教师,简化入职程序和审批流程,吸引高素质省部属公费师范生任教,开设高校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直属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做好我市“名校英才”定向选聘工作。提高教师待遇,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奖励评先等工作。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扩大教师“县管校聘”试点范围,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做好职教园区入驻学校和园区保障中心人员转移、编制核定等工作。
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五、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升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二十一)推进京津石教育合作
目标任务:引进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推动京津石教育融合发展。
工作措施:深化推进与京、津达成的各类教育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北外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三期工程建设,推动鹿泉一中与北京八一学校创新教育项目开展。充分发挥省会教育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对雄安新区建设支持力度。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二十二)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标任务: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服务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继续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作措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我市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平台,加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力度。办好中外校长高峰论坛和全球基础教育联盟第五届年会。完成外教聘任100人次,师生国际交流1000人次。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招收国际学生学校的监管。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六、实施惠民工程,提升群众教育幸福感
(二十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失学。
工作措施:建立教育扶贫领导分包负责机制。按照学生户籍地和学籍分别建立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落实建档立卡学生“两免一补”“三免一助”政策。继续实施国贫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资助制度,完善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机制。提升山区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及内涵发展,促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建档立卡家庭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教育扶贫宣传。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二十四)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
目标任务:全年新创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0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7000个。
工作措施:将新创建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列入市委、市政府利民惠民实事。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素质提升专项培训,培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100名。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
(二十五)继续做好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
目标任务:完善小学生免费托管工作模式,提高托管服务质量。
工作措施:强化学校主渠道作用,完善托管各项制度,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提升托管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小学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满足小学生课余发展兴趣特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
七、强化保障,着力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二十六)提升教育投入保障水平
目标任务: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工作措施:科学编制系统预算,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支出责任。落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职教园区二期搬迁学校资金。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把预算支出进度作为资金效益和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指标。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教育督导室。
(二十七)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目标任务:推进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教育资源布局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石家庄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推进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成7万平方米年度建设任务。配合正定新区加快推进职教园区二期工程建设,完善职教园区一期入驻学校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一中、二中校舍改造项目,完成辛集中学电教楼、61中教学楼项目建设。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二十八)发挥教科研引领支撑作用
目标任务:推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启动实施新高考改革“明白人”工程。创建高考改革实验学校,完善我市高考改革指导意见,召开“十城市高考研讨会”。加强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智慧课堂研究,提升网络教研质量。继续开展全市微课评选。促进教科研成果转化,搭建教科研成果转化载体,开展课题成果推广和宣传活动,形成课题研究结果共享机制。
责任处室:教育科学研究所、基础教育处。
(二十九)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和教育装备水平
目标任务:推动教育信息化运用,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装备保障水平。
工作措施: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做好“一人一空间”普及建设。结合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示范区创建,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举办第二届教育信息化应用展,建设基础教育大数据系统,制定教育城域网IPV6升级方案。开展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创建8所创客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学校和基地学校。打造30所石家庄市中小学最美校园书屋,编制石家庄市中小学图书馆配备推荐书目。组织开展学科教室、创客教室、高中通用技术教室、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教育装备样板学校建设。组织开展自制玩教具评比、实验操作技能大赛、实验教学说课等活动。
责任处室: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三十)提升考试招生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各级各类考试招生。
工作措施: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方案,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提高组考能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考务和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责任处室:考试院。
八、实施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三十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目标任务:完善依法治教制度体系,健全教育执法机制,抓好执法关键环节,全面推动依法行政。
工作措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教育公共服务事项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修订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健全教育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违法行为。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三十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目标任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制度建设,推动依法治校,加强普法教育。
工作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完善以章程核心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公益律师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和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继续积极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日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以推进“法护校园·筑梦未来”活动为主线,协调相关部门及法律专业人员,完成学校法律风险体检、中小学生法治素养评价等调研课题,开展检察官进校园、律师进校园等专项普法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十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目标任务: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指导全市学校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提高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规定,依法处置信访事项,发挥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处。
(三十四)着力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完善督导体系,健全督导制度,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推动督导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
工作措施: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和6个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推动各级政府落实领导、管理、保障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积极争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开展市级现代化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省级示范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评估工作。完成第四届督学换届工作。
责任处室:教育督导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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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九个坚持”要求,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省会教育,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目标任务: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工作措施: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大宣讲、大调研、大问计”活动。扎实组织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依托教育系统业余党校、三支队伍培训计划,全方位、广覆盖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系统培训。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聚焦当前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和大问计。
责任处室:宣传统战处、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目标任务:理顺市委教育工委运行机制,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能力。
工作措施:研究制订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规程,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理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全覆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守好课堂、讲坛、网络等各类思想阵地。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推进干部选任和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储备机制。完善局直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化、数字化管理,建立涵盖直属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培养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优秀教育人才评选,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储备机制。深入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持之以恒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宣传统战处。
(三)完善教育政策体系
目标任务:高起点谋划我市教育现代化蓝图,聚焦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健全教育政策体系。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石家庄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发展、职教园区发展等重要政策文件。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四)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任务: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局直单位、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党建。
工作措施:启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攻坚“六化”工程。建立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石家庄市中小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1+8”制度体系。成立石家庄教育系统学校党建研究中心,筹建智慧党建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建立中小学优秀党组织书记工作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
(五)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目标任务: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工作措施: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局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方案》,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专项考核。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直属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与局直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落实《关于河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清理整治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等活动。
责任处室:组织干部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六)提升教育系统舆论引导能力
任务目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增强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
工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教师媒体素养,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省会教育宣传干部队伍。完善石家庄教育网、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教育杂志功能,加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亮点宣传工作,提高教育宣传阵地的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闻机构合作,借助主流媒体,讲好石家庄教育故事。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责任处室:宣传统战处。
(七)推进老干部工作和关工委工作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
工作举措: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管理能力。组织开展“一创双争”“添彩助力”活动,发挥老同志特殊作用,助力全市教育发展。开展好新时代好少年“我为祖国点赞”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做好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督导验收工作,规范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全市家长学校全覆盖。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八)健全德育教育机制,提升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任务目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
工作措施: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全覆盖。构建起大中小幼德育衔接贯通的德育一体化体系,依托德育共同体开展德育机制创新研究,形成联动机制。提升德育队伍素质,组织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培训,举办首届班主任节,深入推进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立足国情、省情、市情,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石家庄红色革命文化教育。推进校外教育特色发展,出台综合实践活动暨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综合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基地,举办我市首届研学实践教育论坛。研究出台加强全市儿童早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志愿者活动,培育家庭教育阵地。
责任处室: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宣传统战处、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
(九)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目标任务: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加强考核和督导评估。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抓好疾病预防和近视防控工作。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工作措施: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加强课外体育锻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要求,不断增强学生体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传统体育赛事,开展“迎冬奥”系列活动,探索冰雪运动进校园,做好中考体育工作。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督查,推进全国满天星训练营活动。开展学生健康水平监测。以丰富艺术活动为载体,引领学生树立健康审美观,举办第七届少儿才艺大赛,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统筹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推进劳动实践活动开展及研究,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工程。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排查、监测、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创建工作,开展510心理健康日(月)活动,开展学生健康素养养成活动。抓好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学校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室、保健室以及校医配备专项督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开展主城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摸底与家长满意度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减负专项督查。开展教材教辅专项检查,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学习APP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
责任处室: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基础教育处、生命教育指导中心。
(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目标任务:推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加快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举办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开展县域普通话调查和基本普及验收工作。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三、坚持公平而有质量,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十一)大力发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
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保教水平。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开展幼儿教师建设短板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幼儿教师补充和专业提升机制。全面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治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开展无证园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日常保教和升级达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人事处。
(十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完善综合控辍保学机制。
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控起始年级新增大班额。制定《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区”和“学校文化建设实验校”创建工作。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继续扩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范围。简化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手续,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件,核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完善“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开发“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测平台”,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
(十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规范化发展
目标任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紧盯高考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理念、方式、手段创新。
工作措施: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加强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建设2至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发展和形式创新,形成一批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的特色高中。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普职融通4条生涯发展通道。围绕高考综合改革,组织开展攻坚专项工作。制定《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优化课程实施,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条件保障建设。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计划,降低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逐步使班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教育科学研究所。
(十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标任务:健全职教园区融合发展机制,职教园区全面投用。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工作措施:职教园区二期学校入驻投用,完成市城市建设学校、市现代农业学校、市学前教育学校、市装备制造学校的整合重组。调整优化入驻职教园区学校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形成与我市“4+4”现代产业布局相适应的中职教育专业体系和骨干专业群。开展中职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巩固提高省质量提升工程学校数量,推进现有项目学校晋档升级。探索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办学能力评估。开展农村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的导向作用,健全德技双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遴选3至5所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十五)深化市属高校内涵创新发展
目标任务:健全内涵创新发展机制。深化市属高校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工作措施:推进高教园区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改进市属高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市属高校内涵建设,打造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3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发5门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库。鼓励市属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园(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5门市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十六)办好特殊教育
目标任务: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
工作措施:继续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巩固国家特教改革实验区成果,推动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双向衔接机制。研究制定《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工作标准》,构建特殊教育规范化管理体系。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
(十七)规范扶持民办教育
目标任务:完善民办教育制度体系。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民办学校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大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完善民办教育信誉体系,动态更新公布民办教育“白名单”与“黑名单”。鼓励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学校。贯彻落实《河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与分类登记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面谈方式和内容,严厉打击小学与培训机构联合以“幼小衔接”等名义违规招生。组织开展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专项治理。
责任处室: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
四、坚持德才兼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十八)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查处,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措施:启动“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和曝光平台,对中小学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开展第35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扩大校长、教师、班主任、高校辅导员、教科研工作者以及各类先进个人、集体的表彰范围和宣传力度。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人事处、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艺术处。
(十九)着力提升校长和教师队伍专业素养
目标任务:创新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模式,发挥知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措施:强化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组织优秀校长赴教育先进地区进行高端研修、挂职学习,加强农村校长赴基地学校作为影子校长挂职锻炼。发挥知名校长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创建10个“名校长工作室”,举办第三届名校长讲堂和名校长教育思想研讨会,举办幼小初高分学段校长论坛。实施绩效管理,提升“三支队伍”培训质量。深入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第一层次“教育家型”校长教师达到90人,第二层次省特级教师、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达到900人,第三层次市级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达到9000人。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补齐薄弱地区短板。继续选派中小学学科名师、中小学骨干校长赴教育先进地区进行高端研修,全年赴京津挂职锻炼校长教师100人次,组织校长教师赴京津学习培训1000人次。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人事处。
(二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健全多渠道补充教师机制,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和待遇的保障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全面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推动按需补充教师,简化入职程序和审批流程,吸引高素质省部属公费师范生任教,开设高校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直属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做好我市“名校英才”定向选聘工作。提高教师待遇,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奖励评先等工作。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扩大教师“县管校聘”试点范围,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做好职教园区入驻学校和园区保障中心人员转移、编制核定等工作。
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五、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升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二十一)推进京津石教育合作
目标任务:引进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推动京津石教育融合发展。
工作措施:深化推进与京、津达成的各类教育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北外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北师大石家庄附属学校三期工程建设,推动鹿泉一中与北京八一学校创新教育项目开展。充分发挥省会教育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对雄安新区建设支持力度。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二十二)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标任务: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服务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继续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作措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我市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平台,加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力度。办好中外校长高峰论坛和全球基础教育联盟第五届年会。完成外教聘任100人次,师生国际交流1000人次。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招收国际学生学校的监管。
责任处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六、实施惠民工程,提升群众教育幸福感
(二十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失学。
工作措施:建立教育扶贫领导分包负责机制。按照学生户籍地和学籍分别建立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落实建档立卡学生“两免一补”“三免一助”政策。继续实施国贫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资助制度,完善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机制。提升山区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及内涵发展,促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建档立卡家庭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教育扶贫宣传。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二十四)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
目标任务:全年新创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0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7000个。
工作措施:将新创建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列入市委、市政府利民惠民实事。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素质提升专项培训,培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100名。
责任处室: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处、发展规划财务处。
(二十五)继续做好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
目标任务:完善小学生免费托管工作模式,提高托管服务质量。
工作措施:强化学校主渠道作用,完善托管各项制度,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提升托管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小学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满足小学生课余发展兴趣特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
七、强化保障,着力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二十六)提升教育投入保障水平
目标任务: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工作措施:科学编制系统预算,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支出责任。落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职教园区二期搬迁学校资金。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把预算支出进度作为资金效益和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指标。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教育督导室。
(二十七)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目标任务:推进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教育资源布局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石家庄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推进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成7万平方米年度建设任务。配合正定新区加快推进职教园区二期工程建设,完善职教园区一期入驻学校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一中、二中校舍改造项目,完成辛集中学电教楼、61中教学楼项目建设。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二十八)发挥教科研引领支撑作用
目标任务:推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启动实施新高考改革“明白人”工程。创建高考改革实验学校,完善我市高考改革指导意见,召开“十城市高考研讨会”。加强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智慧课堂研究,提升网络教研质量。继续开展全市微课评选。促进教科研成果转化,搭建教科研成果转化载体,开展课题成果推广和宣传活动,形成课题研究结果共享机制。
责任处室:教育科学研究所、基础教育处。
(二十九)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和教育装备水平
目标任务:推动教育信息化运用,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装备保障水平。
工作措施: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做好“一人一空间”普及建设。结合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示范区创建,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举办第二届教育信息化应用展,建设基础教育大数据系统,制定教育城域网IPV6升级方案。开展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创建8所创客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学校和基地学校。打造30所石家庄市中小学最美校园书屋,编制石家庄市中小学图书馆配备推荐书目。组织开展学科教室、创客教室、高中通用技术教室、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教育装备样板学校建设。组织开展自制玩教具评比、实验操作技能大赛、实验教学说课等活动。
责任处室: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三十)提升考试招生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各级各类考试招生。
工作措施: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方案,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提高组考能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考务和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责任处室:考试院。
八、实施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三十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目标任务:完善依法治教制度体系,健全教育执法机制,抓好执法关键环节,全面推动依法行政。
工作措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教育公共服务事项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修订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健全教育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违法行为。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三十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目标任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制度建设,推动依法治校,加强普法教育。
工作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完善以章程核心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公益律师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和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继续积极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日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以推进“法护校园·筑梦未来”活动为主线,协调相关部门及法律专业人员,完成学校法律风险体检、中小学生法治素养评价等调研课题,开展检察官进校园、律师进校园等专项普法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十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目标任务: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指导全市学校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提高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规定,依法处置信访事项,发挥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处。
(三十四)着力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完善督导体系,健全督导制度,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推动督导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
工作措施: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和6个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推动各级政府落实领导、管理、保障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积极争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开展市级现代化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省级示范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评估工作。完成第四届督学换届工作。
责任处室:教育督导室、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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