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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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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石家庄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地震局)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石家庄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河北省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冀震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震情形势及地震台网监测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攻坚突破之年,做好震情跟踪工作意义重大。全市科技(地震)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理念,强化对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坚持震情监视跟踪属地为主原则,力争捕捉和跟踪地震前兆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科学分析异常特征,加强对重大预测意见的研判处置和上报,提供震情信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震情跟踪工作一盘棋的要求,细化、量化跟踪任务,责任到人,跟踪地震活动和震情变化不疏不漏。重点跟踪2018年度全省、全市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危险性区、地震强化监视区和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发展和前兆异常变化,小心求证,大胆探索,力争对我市震情提出科学的预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需求提供震情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震情跟踪工作的领导,成立震情跟踪领导小组和震情跟踪工作组,具体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震情跟踪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雁南
副组长:赵万里
成 员:杨卫东、梁贵平
职 责:负责安排部署我市的震情跟踪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准备,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研究突发震情,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震情跟踪工作开展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宏(微)观异常落实、震情应急、科学考察和其它有关重大震情事宜。
(二)震情跟踪工作组
组 长:梁贵平
副组长:路正
成 员:翟华表、刘跃、李薇、骆艳欣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分管地震工作的负责同志
职 责:管理震情跟踪工作,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负责我市地震观测异常零报告制度工作、日常会商、紧急会商、加密会商、半年会商和年度趋势会商,及时掌握震情信息;承担短临预测预报意见的判定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观测异常零报告制度,负责本地区各类异常的调查核实和跟踪分析研究。
四、重点任务
(一)做好地震监测工作
⒈做好地震监测数据的接受、上传、分析处理工作。各监测台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停测,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停测的,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报河北省地震局审批。(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地震监测台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地震台站、点(哨)的运行、数据报送、监测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仪器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畅通。(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二)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⒈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核实工作。注重发挥“三网一员”的作用,认真执行《河北省地震宏观观测网点信息上报和巡视检查制度》,力争捕捉地震宏观异常,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培训工作。强化对基层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业务的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覆盖的培训网络体系。(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三)做好震情分析会商工作
⒈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定期进行周、月、半年、年度会商,遇有震情进行应急会商,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进行加密会商。(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深化会商机制改革。在河北省地震局统一部署下,加强我市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和管理,将各类地震前兆观测资料纳入会商体系,建设地震前兆典型干扰特征库和典型异常库,开展地震趋势专项研究,提升震情会商质量。(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⒊充分利用网络共享的优势,及时与周边地震部门交流信息,开展互访,联合会商,增强会商意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负责)
⒋严格执行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抓好社会预测意见的处置与管理。(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负责)
(四)做好异常的报告、核实和跟踪工作
⒈做好异常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前兆异常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按时查看资料,及时捕捉前兆资料的细微变化,把前兆异常发现在零时刻,落实在第一时间。(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异常核实工作。第一时间到现场落实,并将异常核实报告上报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对重大异常,由省、市、县联合调查落实。(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⒊做好年度地震趋势异常的跟踪工作。对现有趋势性异常进行跟踪研究,随时掌握其发展变化动态,密切关注新出现的地震趋势异常。(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在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出震情跟踪安排部署,加密会商,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度震情跟踪任务十分繁重,责任重大。各县(市)、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震情跟踪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进展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分类指导。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对震情跟踪工作的分类指导,安排专人分片、分县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三)完善监测监控。各县(市)、区要科学布设地震监测站点,建设信息和数据共享平台,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和分析评估体系。要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本地区震情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震情跟踪工作考核问责机制,驻局纪检(监察)室组织督导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各单位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地震监测台站的运行、数据报送、监测设施和环境的安全、震情值班等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将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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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石家庄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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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石家庄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地震局)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石家庄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河北省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冀震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震情形势及地震台网监测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攻坚突破之年,做好震情跟踪工作意义重大。全市科技(地震)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理念,强化对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坚持震情监视跟踪属地为主原则,力争捕捉和跟踪地震前兆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科学分析异常特征,加强对重大预测意见的研判处置和上报,提供震情信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震情跟踪工作一盘棋的要求,细化、量化跟踪任务,责任到人,跟踪地震活动和震情变化不疏不漏。重点跟踪2018年度全省、全市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危险性区、地震强化监视区和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发展和前兆异常变化,小心求证,大胆探索,力争对我市震情提出科学的预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需求提供震情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震情跟踪工作的领导,成立震情跟踪领导小组和震情跟踪工作组,具体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震情跟踪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雁南
副组长:赵万里
成 员:杨卫东、梁贵平
职 责:负责安排部署我市的震情跟踪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准备,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研究突发震情,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震情跟踪工作开展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宏(微)观异常落实、震情应急、科学考察和其它有关重大震情事宜。
(二)震情跟踪工作组
组 长:梁贵平
副组长:路正
成 员:翟华表、刘跃、李薇、骆艳欣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分管地震工作的负责同志
职 责:管理震情跟踪工作,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负责我市地震观测异常零报告制度工作、日常会商、紧急会商、加密会商、半年会商和年度趋势会商,及时掌握震情信息;承担短临预测预报意见的判定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观测异常零报告制度,负责本地区各类异常的调查核实和跟踪分析研究。
四、重点任务
(一)做好地震监测工作
⒈做好地震监测数据的接受、上传、分析处理工作。各监测台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停测,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停测的,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报河北省地震局审批。(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地震监测台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地震台站、点(哨)的运行、数据报送、监测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仪器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畅通。(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二)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⒈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核实工作。注重发挥“三网一员”的作用,认真执行《河北省地震宏观观测网点信息上报和巡视检查制度》,力争捕捉地震宏观异常,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培训工作。强化对基层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业务的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覆盖的培训网络体系。(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三)做好震情分析会商工作
⒈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定期进行周、月、半年、年度会商,遇有震情进行应急会商,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进行加密会商。(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深化会商机制改革。在河北省地震局统一部署下,加强我市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和管理,将各类地震前兆观测资料纳入会商体系,建设地震前兆典型干扰特征库和典型异常库,开展地震趋势专项研究,提升震情会商质量。(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⒊充分利用网络共享的优势,及时与周边地震部门交流信息,开展互访,联合会商,增强会商意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负责)
⒋严格执行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抓好社会预测意见的处置与管理。(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负责)
(四)做好异常的报告、核实和跟踪工作
⒈做好异常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前兆异常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按时查看资料,及时捕捉前兆资料的细微变化,把前兆异常发现在零时刻,落实在第一时间。(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⒉做好异常核实工作。第一时间到现场落实,并将异常核实报告上报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对重大异常,由省、市、县联合调查落实。(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⒊做好年度地震趋势异常的跟踪工作。对现有趋势性异常进行跟踪研究,随时掌握其发展变化动态,密切关注新出现的地震趋势异常。(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在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出震情跟踪安排部署,加密会商,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牵头,市地震观测站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度震情跟踪任务十分繁重,责任重大。各县(市)、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震情跟踪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进展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分类指导。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对震情跟踪工作的分类指导,安排专人分片、分县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三)完善监测监控。各县(市)、区要科学布设地震监测站点,建设信息和数据共享平台,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和分析评估体系。要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本地区震情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震情跟踪工作考核问责机制,驻局纪检(监察)室组织督导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各单位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地震监测台站的运行、数据报送、监测设施和环境的安全、震情值班等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将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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