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一)高标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升”的要求,重点实施畜禽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大力实施兽医工作的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要加强免疫工作。坚持程序免疫、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并重,推进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全面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强制病种免疫密度保持常态100%。认真做好免疫效果评估和补免工作,确保免疫质量。加强对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的指导监督。二要健全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制度。为加强动物疫情分析和疫病风险评估工作,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开展,要建立动物疫情形势分析及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动物疫病发生状况、疫病监测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结论以及国际国内动物疫情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流行趋势,对新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和适时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三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加工、经营、运输和储藏环节的监督管理,对病死畜禽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出入市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产地检疫率规模养殖场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0%以上;规范屠宰检疫,严格落实同步检疫制度,切实做到动物离开养殖场必检、动物进入屠宰厂必检、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必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重点加强对中小型屠宰厂(点)的监管,把好入场验证查标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宰后处理关。健全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定点屠宰检疫率100%、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100%、动物标识回收率100%。四要建立动物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在全市建立县、乡、场(点)疫病追溯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网上申报、检疫监管、案件办理、风险评估及预警实时监控和追溯。五要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兽医实验室的建设并全面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加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控,县级建立兽药监管机构。加强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用人机制;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和村级防疫员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兽医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五要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保障机制,要将动物疫病监测、强制免疫疫苗、疫苗冷藏运输注射、动物扑杀补偿、疫区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六要增强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反应准备,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后勤保障能力。
(二)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继续完善监管机构。市、乡两级全部建立监管机构,专门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同时,村级防疫协助员承担质量监督员的职责;二是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市、层次清晰、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反应快捷、设备精良、技术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畜牧业和畜产品的优质化和安全化。完善市、乡、企业(包括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企业、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级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推行畜产品质量检测联网,实现对质监站检测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构建猪肉质量安全数字化监控和可追溯体系平台,实现全市规模化养猪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四是全力推进奶站电子监控设备全市联网。改造奶站监控设备,建设县级奶站监控室,所有奶站、乳品企业实现电子监控县级联网和市级联网目标,实行鲜奶生产全过程监控。积极探索乳品企业经营管理奶站机制,强力推进企业经营奶站工作,变监管为直接管理,实现规模养殖场(区)和奶站一体化建设,乳品加工企业收奶关口前移,与奶站、奶农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引进消化、转化推广”相结合,搞好农业科技研发、攻关和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不断优化农业技术结构,努力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效益和竞争能力。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姻、联办,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一批高效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等高新技术。
创新拓展农业科技服务形式。继续强化电脑、电视、电话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农业科技短信、广播服务,“十二五”末,确保形成“电脑、电视、电话、短信、广播”多形式、全方位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模式。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好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或乡镇站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四落实” ,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活力和效率 。形成市、区域站(乡镇站)、科技进村服务站、村级农业技术员“三级一员”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全程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围绕“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建设覆盖全市规模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四类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监管范围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主要农业投入品、大宗农产品以及“菜篮子”和出口农产品。地域范围为全市100%全覆盖,监测环节上延伸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级市场和配送中心,全面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乡镇和基地(市场)检验检测条件建设,包括人员队伍、经费保障、仪器设备更新和检验检测制度的规范。争取资金帮扶,加强监测硬件建设,提升检测水平,增加检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12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有编制、有场地、有专门从业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先进检测仪器检测站;在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建设10个区域质检站。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入市进场检测、结果公示、违规处罚和质量追溯,全面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与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产地标识和地理标志;加快农产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开展农产品认证、产品标签审定、标签标注审核、标签编码管理、标签信息查询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控制,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产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全市两级(市、乡镇)三层(市、乡镇、基地(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高效、快捷、科学应对,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最低、影响最小。健全事故报告系统、危害评估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制度。加强对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中蔬菜产品的日常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一体化快速反应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