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石家庄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划》、《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是明确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路径和战略任务,提出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和面临形势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增强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有利于转变高投入、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
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转型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对对石家庄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更稳更好发展。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城镇化战略,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城市魅力初步显现。
(一)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3%,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5%。县级市和县常住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16个县(市)中有5个县(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0%。城镇规模结构不断优化,新乐、晋州、赵县、井陉、平山、无极、元氏和行唐等城镇人口集聚效应明显。一批特色小城镇初具规模。
(二)城乡面貌大幅改观
完成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城区面积由469平方公里扩展到2206平方公里。“一河两岸三组团”城市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15年主城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7.1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7.7标台,人均拥有供水管道长度0.53米、排水管道长度0.78米。县城综合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鹿泉、晋州、井陉、高邑、元氏荣获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省级以上园林县城达到8个。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完成1213个省级重点村建设任务。
(三)产城融合有序推进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10.9:48.6:40.5调整到2015年的9.1:45.1:45.8,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17.1%,比2010年提高5.1个百分点。城镇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主城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始终在三分之一以上。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8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开发区)功能逐步完善,人口集聚、就业带动、税收增加等作用发挥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发展。
(四)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
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076元和11609元,年均增长10.1%和13%。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56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2.1%,比201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中小学校1.9所,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71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5.6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达100%。五年累计解决28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26.3万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城乡环境不断改善
强力实施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攻坚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大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43天提高到180天。削减燃煤998万吨,压减炼铁产能158万吨、炼钢产能160万吨。压减水泥产能1850万吨,提前3年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淘汰黄标车20.25万辆。启动石钢、华旭药业等21家企业搬迁工作,10家重点企业完成搬迁。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大力实施环省会绿化、绿色通道、太行山绿化等重点造林工程和城区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分别达到37.2%和1070万立方米。
(六)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深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不断优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展机制逐步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由2010年的2.78:1缩小为2015年的2.42:1。
二、存在问题
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看,城镇化质量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还不高,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
作为京津冀南部功能拓展区区域龙头和现代省会城市的辐射影响力还不够,城市综合功能亟需完善。城镇体系整体规模层级较低,县(市)与主城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落差,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弱、园区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突出,缺乏人口达到或超过20万以上、能够起辐射带动作用的市域节点城市。城乡结构呈现“大村小镇”的特点,镇区(不含城关镇)平均规模不足5000人,而村庄人口大多在3000人左右,小城镇发展对农村牵引力不足。
(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1656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0.765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能耗水平高52.4%,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0,是全国35个缺水最严重的城市之一,由于持续超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并形成了巨大漏斗;生态环境压力巨大,2015年全国1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城市中,石家庄排在倒数第八位,雾霾天气已经成为制约石家庄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中心区,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逢雨必涝”、“马路拉链”和环境恶化等城市病日益凸显;城市规划和管理脱节,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综合管理能力滞后,严重影响城市运行效率;县(市)城区基础设施欠账严重,普遍存在道路、地下管网、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建设不配套,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城市面貌缺乏特色,建设性破坏城乡自然环境和古街区、古村落等文化传承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存在。
(四)城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不强,缺乏中高端产业带动,特色产业不突出,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等与城镇存在较大差距。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仍有21.5万人口在贫困线以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统筹任务比较艰巨。
三、面临形势
展望未来,我市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正步入城市型社会发展新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建设,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
从面临的机遇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京津冀城市群定位为世界级城市群,推动城市群功能重构和资源优化配置,《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规划》将我市定位为功能齐备的省会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有利于我市不断做大做强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优化城镇布局、提升省会城市功能,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开辟新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我市作为京保石发展轴上的核心城市和南部功能拓展区的发展龙头,有利于我市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科研创新、城乡一体等方面逐步缩小与京津的差距;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有利于我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子;2016年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支持省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多项支持政策,为石家庄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从面临的挑战看,京津“虹吸效应”依然明显,优质资源向京津集聚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和提升城市层级结构任务艰巨;我市即将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制造业开始向外转移,城镇化动力已经变迁;总就业人口出现“拐点”,城镇化非劳动力人口负担沉重;资产价格高企与居民平均收入脱节,大学生、农民工市民化发展被延缓;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水资源保障、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城镇化面临新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双重任务,财政资金压力更加明显;土地财政支持城建难以为继,城乡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到了借势出击、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基本遵循,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必须以“五个统筹”为实践路径,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为重点,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中东西(中部崛起、东部突破、西部绿色发展)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着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创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新格局,加快建设成为全省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更好地发挥引领和服务全省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功能齐备的省会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稳步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推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与人口集聚相统一,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构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坚持协同发展。围绕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内要素有序流动,与京津及周边城市实现协同共赢。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会科技资源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推动城镇化建设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省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省会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
坚持绿色引领。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全过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限定开发强度,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强化水资源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
坚持突出特色。充分挖掘石家庄历史文化底蕴,延续历史文脉,珍惜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宅等历史文化印记,突出地域特色,建设特色鲜明、品味精致的魅力新城镇。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县域经济增比进位突破,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全面完成,省会综合功能和地位显著提升,建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努力成为京津冀城市群第三极。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聚集产业、人口和先进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
——城乡布局进一步优化。“一核两轴三区”的市域空间结构基本形成,“一河两岸三组团”的都市区引领作用凸显,平山、晋州、新乐、井陉-井陉矿区、赵县五个市域次中心城市初具规模,其他县级小城市、特色小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经济稳定发展,2020年人均GDP达到66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24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40元;非农业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达到92%以上;城镇就业水平显著提高,新增总体就业人数76.75万;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城市文化更加鲜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稳步提高,道路、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4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确保2018年退出全国空气质量重点监测城市后10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2%。
——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起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体系,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表1石家庄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
2020
总体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8.3
63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2.5
52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9.29
11
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
74
80
城乡居民收入比
2.42:1
2.4:1
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87.5
90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10
60
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202
251
城镇居民基本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365.6
371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
20
≥23
基础设施
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35
60
公共供水普及率(%)
市区
65
98
县城
55
95
污水处理率(%)
市区
90
95
县城
81
9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5
城乡家庭宽带接入能力(Mbps)
城市
20
≥100
农村
4
≥20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城市
70
100
农村
29.2
50
资源环境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市区
80.8
100
县城
—
≤115
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3
5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25
5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市区
44.7
45.3
县城
—
40
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
42.2
达到省要求
第三章优化城乡空间发展格局
围绕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进一步完善省会功能,优化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品位和内在质量,增强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力,努力建设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加快建设次级中心城市,大力增强县级城市集聚能力,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优化村庄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梯次有序、疏密有度的城乡空间发展格局。
一、深入实施中东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根据各区域发展基础和条件,实施“中部引领、东部突破、西部优化”的分区发展战略,全面协调城镇化、工业化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统筹产业、城镇和人口布局。
(一)中部区域
包括市内七区、高新区和正定县,是全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推进区域。拉开城市框架,疏解老城区功能,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城市由过度集中向分散组团式发展,实现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打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龙头带动区和城乡现代化建设标志区,领跑全市发展。
(二)东部区域
包括晋州、无极、新乐、赵县、深泽、行唐、元氏、高邑8个县(市)。集中力量改造和建设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大力推进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要素集聚能力,实现东部城市功能显著提升。加快推进产城融合,以产业聚集区建设为依托,发展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的大园区,提升全市的工业化水平,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
(三)西部区域
包括平山县、井陉县、井陉矿区、赞皇县和灵寿县,共5个县(区)。按照生态城市(镇)建设要求,加快县城及重点建制镇的改造和建设,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力和承载力,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加速富民强县进程。充分发挥自然旅游资源优势,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重点发展绿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形成西部山区人口和产业集聚中心。
二、建设一河两岸三组团省会都市区
按照“一河两岸三组团”空间发展思路,加快实施城市北跨滹沱河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主城区与正定及正定新区、藁城、鹿泉、栾城一体化建设,形成以主城区、正定古城和正定新区为核心,以藁城、鹿泉、栾城规划建设区为组团,以滹沱河、环城水系为生态廊道的组团式生态型空间布局结构。到20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总规模达到427万人,其中主城区300万,正定及正定新区60万,藁城、栾城和鹿泉建成区人口分别达到25万、18万和24万。
(一)实施北跨发展战略
将滹沱河北岸作为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省会功能的重点区域,打破既定的行政边界制约,统筹滹沱河北岸区域城市与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低碳、生态、智慧”的理念和国家级新区的标准,加强正定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总部布局,重点发展商务会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教研发等新兴城市功能,打造滨水宜居宜业生态新城,积极争取正定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大力推进正定古城“千年古郡、北方雄镇”的历史风貌恢复工程,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文化建设、城市建设、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将正定古城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目的地。依托正定古城片区(京广铁路西侧97个村落)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延续村庄肌理,在整体风貌上体现沃野平畴村庄散落的田园特色,在产业培育上体现以农为本三产融合的现代庄园特色,使之成为石家庄北部田园风光优美、历史文化彰显的美丽乡村典范。充分发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优势,依托保税物流、航空物流,积极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推动正定新区与京津协同创新,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外包和先进制造业,建设石家庄产业新高地和加快发展的新引擎。
(二)改造提升主城区
主城区重点抓提升、出品位。严格控制大规模旧城改造,逐步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和密度。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善城市功能,加大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加强城市风貌建设,注意保留城市的文化传承和特色品位。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公园绿地和城市环境治理,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项目。推动主城区功能重构,实施一般性制造业和传统商贸市场退城外迁,加强服务业综合体建设,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努力在现代城市形象展示、省会城市名片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升级、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上实现大突破。
(三)完善组团城市功能
加快藁城、栾城、鹿泉三组团同城化发展步伐,按照中心城市标准在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的同质化建设,统筹生产、居住、休闲等领域的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南二环东延西拓、天山大街南延北展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拉近与主城区时空距离,显著提高卫星城市功能,分担中心城市发展的压力,打造省会城市发展新亮点。
藁城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藁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光电通信等产业,尽快形成东部新区组团。鹿泉区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文化创意以及休闲旅游等产业,以获鹿镇、白鹿泉乡、石井乡为基础,建设都市休闲旅游度假区,形成西部生态休闲新城组团。栾城区加强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装备制造基地,重点提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能源装备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南部新区组团。
三、打造“一横一纵”城镇发展轴
发挥我市“东出西联、承北接南”的区位、交通、产业优势,依托轴线县城、节点城镇和产业聚集区,打造以京广集疏通道为纵轴、石太集疏通道为横轴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一)打造承接京津、对接中原的协同发展纵轴
加快形成以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京港澳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点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向北抓住石家庄融入北京“一小时交通圈”良好机遇,全方位深化与京津的战略合作,承接京津资金、项目、产业、人才、信息、技术、消费等方面转移;向南扩大与中原经济区的交流合作,依托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切实提高在区域合作中的首位度,打造省际合作的桥头堡。
(二)打造借力沿海、引领腹地的联动辐射横轴
加快形成以石太铁路、石德铁路、石太客运专线、石济客运专线和石太高速、石黄高速、石津高速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撑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向东通过加强与环渤海港口的战略合作,强化石家庄内陆港功能,健全集疏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向西引导腹地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与临港产业的衔接,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让内陆城市借力沿海发展,成为晋、陕、蒙外联内引的纽带和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
四、培育壮大节点城市和重点镇
(一)加强省会周边中小城市群建设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以创建园林县城为抓手,大力开展城乡规划提升、环境容貌整治、“三改一拆”、园林绿化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城教融合、建筑能效升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层次和水平,实现县城扩容大提速、承载能力大提升、环境容貌大改观、绿化水平大升级、居住条件大改善、管理水平大提高。率先把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功能地位突出、产业集聚能力强的平山、晋州、新乐、井陉-矿区、赵县建设成为市域次中心城市,增强市区对全市域以及京津冀城市群南部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元氏、无极发展成为小城市。其它县城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逐步成为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
表2省会周边小城市的规模与职能
城镇
2020年人口规模
(万人)
功能定位
主要区块
平山
11
市域次中心城市,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以发展旅游业和轻工业为主导的城镇。
县城、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南区。
晋州
19
市域次中心城市,市域东部轻纺业、制造业和商贸集聚中心。
晋州市区、晋州经济开发区。
新乐
20
市域次中心城市,重要的临空产业和食品加工业基地。
新乐市区、新乐经济开发区
井陉及井陉矿区
23
市域次中心城市,以发展新兴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西部山区中心城市。
井陉县城、井陉矿区、井陉经济开发区。
赵县
22
市域次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华北地区享有较高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重要旅游基地和食品加工为主的城镇。
县城,赵县工业园区(东区和西区)。
元氏
15
市域南部化工、装备制造业基地。
县城、南部工业区元氏区、煤炭物流园区。
无极
20.7
以生态皮革和商贸服务业为主的城镇。
县城、无极经济开发区。
高邑
9
市域南部建筑陶瓷和纺织业集聚中心。
县城、高邑西部新城。
灵寿
10
市域西北部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以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城镇。
县城。
深泽
9.5
以机械配件制造、纺织业为主的城镇。
县城、深泽经济开发区。
行唐
9.5
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工业为主的城镇。
县城、行唐经济开发区。
赞皇
8
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以旅游服务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城镇,市域南部建筑陶瓷和农产品集聚中心。
县城、赞皇经济开发区、济河工业区。
(二)择优培育重点建制镇
树立一体化典范,努力推进示范镇建设。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等5个产业园区和岗上、冶河、铜冶、上庄等4个镇为重点,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统一进行道路、供气、供热、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建设学校、医院、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统一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统一与主城区一体化管理,提升吸纳人口、聚集产业的功能。加快强镇扩权试点工作,支持有产业园区的镇实行镇区合一管理体制,支持有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乡改镇。
(三)大力发展特色小镇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与疏解中心城市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聚焦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会功能,重点建设西柏坡红色旅游、栾城通用航空、正定木都小镇、温塘温泉养生等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先进制造、信息产业、民俗文化小镇。通过3-5年发展,形成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体制机制灵活、人才技术资本集聚、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型产业社区。
五、优化城镇村庄布局
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导农业人口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对村庄发展定级定位,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整村推进,对保留村、中心村、撤并村实施分类指导、规划和建设。
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民居特色。
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力争启动建设10个以上中心村,逐步吸纳其他行政村参与联村并建,力争5年吸纳带动100个左右的村庄。坚持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工业园区同步建设发展,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或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村,实行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组建农宅合作社,建设乡村酒店。对即将自然消亡的村,原则上不再新建项目、批宅基地。
第四章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明确、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社保体系为支撑,创造更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户籍市民化、公共服务市民化、就业市民化和生活市民化。
一、多渠道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积极引导有稳定就业和住房的农民工向城镇转移落户。主城区以转移高技术人才为重点,其他城镇重点转移农村富余人口。到2020年,实现高素质技能型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私营企业主、城区城郊农民等条件相对成熟群体在市域内自由迁徙,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
(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
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保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建立居住证梯度赋权机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居住证持有人的信息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加快推进“村改居”
按照依法规范、服务群众、因村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谋划实施“村改居”推进计划,加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处于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村、非农户籍人口比重大的村“村改居”步伐。严格确认改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村改居”后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改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做好集体资产核实和产权界定、登记工作,明确集体财产权属关系,对原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股权量化到人,科学界定和配置股权,推动“居企分离”“社经分离”。实施“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探索社区管理服务新途径,不断健全社区组织体系,让村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将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并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改善“村改居”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稳步推进城镇住房、就学、就业、创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素质和技能,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一)创新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标准,扩大保障房对农民工的覆盖范围。通过增加建设面积和回购城区部分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来源等措施,满足城市各行业均衡发展需求。实施优惠政策,把小城市和建制镇的保障房建设与农民宅基地退换相结合,引导农民工在就近城镇化过程中,以农村宅基地置换保障性住房,减少农民工的购房成本。鼓励外来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和重点大型企业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在其工业用地总面积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内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面向园区或用工单位就业人员出租。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于随迁子女,其收费、管理统一纳入流入地政府管理范畴,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同城同教”。
完善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加大投资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合理扩充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良好教育。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三)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建立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实行“进校、进企、进村、进电台、进电视”的“五进服务”。建立规范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利用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业务专网,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
加强市县两级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实训、培训、见习、孵化基地发展。增强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市创业项目指南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咨询、开业指导以及后续跟踪服务。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用工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实行农民工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引导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
(四)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鼓励农村居民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城乡低保标准,逐渐缩小城乡低保差距;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探索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低保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步伐。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推动更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积极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高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落实流动人口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优先落实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做好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并逐步推广普及。
(六)构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关怀体系
促进政府、工会和法律机构对农民工就业的司法保护。倡导社会各界多方关心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以后的社会生活,帮助他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文化意识等方面向城市现代模式的适时转变,促进其身心与城市生活的融合。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全市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与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
三、建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合理分担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一)建立成本分摊机制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包括水、电、路、暖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居住问题。农民工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社会慈善和福利机构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发展,重点在法律维权、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人财物支持,参与成本分担。
(二)推进实施“三挂钩”机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探索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调动城镇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
(三)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健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流转市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继续享有征地补偿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人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四)建立政府联动负责机制
市级层面总体部署全市范围的支持政策,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行政辖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五章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以切实提高城一体化水平为目标,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手段,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20年,构建起人员流动顺畅、资源配置优化、差距明显缩小、城市与农村协同共进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一)打造公平专业的特色教育体系
结合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加强对规模小和师资弱学校的投入,增加学校容量,提升办学质量,支持城区名校、城区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推动教育资源合理分布、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将市区范围内的20所公办职业学校整合为7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一批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打造15个以上省级骨干特色专业,形成支撑全市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专业群,确立与石家庄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驻石高校内涵式发展,吸引北京高校外迁来石,增强地方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省会建设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石家庄公平专业的特色教育体系。
(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20年实现我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6人以上。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覆盖,并建成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服务系统。抓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的建设,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对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积极发展“大健康新医疗”产业,逐年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体市民病有所医。
(三)完善文体旅游设施网络
加强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工程。加快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公园,县区普遍建有综合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街道、乡镇全部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石家庄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467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
(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加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构建重特大疾病医疗应急救助体系,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加强县(市)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拓展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应用,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8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50%以上。
二、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
把县城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的关键举措,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生态、体现品位,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全面实施“绿化增量、景观提升、精细管理、精品街道打造、基础设施建设”五大攻坚行动,每个县建成1座占地150亩以上的综合性公园、3条以上绿化精品街道、1座展示县域风貌的特色建筑,力争县城所有主干道全部建成省级样板示范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污水排放全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鼓励热电联产和煤改气,县城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坚持创建与提质并存,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县城。合理规划县城发展区域,根据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潜力,科学确定人口规模,切实留足发展空间。鼓励分散的乡镇企业入园发展,制定实施鼓励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入园的“飞地”政策,对新上制造业项目在乡村选址的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动产城教一体化发展。统筹图书馆、体育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高中和职业教育逐步向县城教育园区集中。
三、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一)加快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统一步伐
破除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对所有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对待,实行免费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各项就业服务。建立规范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充分挖掘乡镇现有的职业培训和教育资源,开放市、县、区等不同层次的城市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失地农民的转移培训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规范劳动用工环境,保障农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新低息小额贷款、税收减免、发放培训券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城乡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和素质,积极创业。
(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积极争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县(市)名额,推动要素资源在城乡和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充分激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选择若干试点,由县(市、区)级政府牵头,建立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增设网点,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放宽抵押担保范围,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抵押、担保制度,破解“三农”发展的资金制约。通过加大政府组织协调和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培育农业保险人才等措施,切实扩大涉农保险范围和覆盖面。
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二、三级公路标准改建县城通乡镇公路,改善乡村道路路况,提高农村公路网密度和公路等级。“十三五”期间建设农村公路2000公里,完成投资22亿元。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和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稳产高产能力,积极探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提高农村用水安全程度。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在保证能源供给的条件下,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太阳能、沼气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试点步伐,探索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乡镇和联合村污水处理模式,到2019年重点镇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农产品水平、实现农民增收提供气象保障。
(二)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农村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保满足全市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保证全市农村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全市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结合、实时教育与急需教育结合、技术教育和创业教育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模式。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运行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以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主要依托,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加的农民教育培训新格局。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能力,整合基层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县级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条件。
完善农村救助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济贫、帮困、助残、托孤等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商业网点配送率,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健康发展。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分类指导规划保留村、历史文化名村、贫困村、中心村和撤并村,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重点实施“六改六建”工程。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对历史文化名村,坚持开发与保护、培育与传承相结合,建成历史文化古迹与村庄环境融为一体的旅游村庄;对贫困村,重点倾斜、精准帮扶,确保全部脱贫;对中心村和撤并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把美丽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精准扶贫一步到位。与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强化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改善革命老区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老区人民幸福指数。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以农家特色餐饮美食、乡村游览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娱乐、农业科普教育等为主要内容,推进旅游专业村建设。与山区综合开发相结合,大力开发山区特色农产品,发展沟域经济,建成一批具有规模效应的省、市级示范沟(区)。
第六章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与城镇发展有机融合,探索产业与城镇空间融合的有效途径与互促模式,形成以产兴城、以业聚人的良性互动,走一条产业持续发展、城镇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一、构建区域特色突出的产业体系
根据石家庄市地理地貌特点,按照“中部创新高效,东部增产减污、西部突出生态”的区域发展总体思路,明确产业重点和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色,构建中部高端、东部先进、西部生态的产业发展体系。
(一)中部城市经济群
中部都市区主要布局以商务会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通用航空等与城市功能相配套的都市型工业,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整体竞争力,领跑全市产业发展。到2020年都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以上,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25%,占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35%以上。
(二)东部优势特色产业带
东部地区加快做大工业规模,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突出发展工业,抓好大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集聚度,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发展以生物发酵和医药中间体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以纺织机械、风电设备、高端装备零部件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以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为特色的循环化工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改造提升纺织印染、造纸、化工、装备制造、医药、建筑陶瓷、淀粉等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增长点。集约发展以优质小麦和玉米、无公害蔬菜、高品质梨果种植以及生猪、奶牛、蛋鸡养殖为主的节水型、集约化现代高效农业。
(三)西部绿色生态产业带
西部地区是省会的生态屏障,在实施好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的基础上,以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循环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立足山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养殖、绿色林果、旱作杂粮、特色禽畜等特色农业;开发自然风光、果蔬采摘、农业生态观光、温泉养生、民俗风情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大西柏坡核心区,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三次产业的不同发展特点,分类推进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促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一)依托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把产业园区作为市中心企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加快产业向园区聚集。合理配置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规划建设好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严格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管理,限制工业项目分散建设,引导产业和集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与城市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接,鼓励园区外制造业向园区内集中发展、共享配套。重点培育和优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吸引相关企业入住园区,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到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争取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省级开发区成为转型升级的先行者与领跑者。
(二)推进现代服务业合理布局
促进高端服务业聚集发展。推动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高端服务业向中部地区聚集,不断提升主城区辐射带动的能级。依托107国道、胜利大街等交通干线,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正定批发市场集散区、石家庄新火车站和南部物流园区为载体,打造以高端服务业为主体功能的特色服务带。以中山路为主轴打造多个地标性的城市综合体,形成商务和总部资源高度集聚、具有较大辐射影响力的高端现代商贸引领带。以太行大街为主轴,依托正定新区、长安综合服务区和石家庄高新区,形成以生产服务业为引领、生活服务业为支撑的服务业聚集增长带。强化高端服务业与京津的对接,吸纳信息服务、金融后台、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转移,加快提升石家庄现代服务发展水平。
(三)优化现代农业布局
围绕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更好更健康的发展。中部区域为都市特色区,重点发展都市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和交易市场,谋划建设一批集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东部区域为优势农业区,积极承接京津农业外迁功能,扶持发展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的产业集群、农产品深加工和优势种植养殖基地。西部区域为生态农业区,重点发展多功能、综合性的大型生态农业园区,推广“葫芦峪”开发模式,集中社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打造沿太行山生态产业和休闲旅游观光带,实现荒山治理、生态改善、产业培育、扶贫增收的有效结合。在沿京石、京广、京昆等高铁、高速、国省干道沿线谋划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精品农业等特色产业带。
三、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一)加快由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整合省会科技资源,突出需求导向,以破解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省会城市创新体系,引领与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技术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融合,加快建立完善与创新驱动相配套的城市发展体制机制,依靠创新驱动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依靠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层次
充分利用省会科技资源丰富、科研院所多等创新优势,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石家庄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支撑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石家庄的钢铁、化工、纺织、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推进传统产业向高新化、服务化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促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打造局部产业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创新,吸引和培育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数字媒体、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提高现代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加快园区的道路、供水、供电、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园区市政配套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和商业服务配套设施,使各类园区载体功能明显增强;统筹安排文化、娱乐、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产业园生活公寓及配套设施;发展公共通勤交通,解决园区企业员工出行难问题;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园区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落实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促进创新创业的各类政策,根据需求制定一批新的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创新创业;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行为,保护发明者、发明企业的合法权益;改革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发挥和调动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软环境。
四、建立产业、就业与城市发展互动机制
(一)促进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与就业密集区有机结合
立足区域特色与产业发展趋势,准确定位各个城市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引导各类产业园区向专业化发展,配套城市社区建设,协调推进社区、园区通勤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形成园区核心区兴办产业与提供就业岗位,园区周边服务业聚集,嵌入城市社区,形成产业、社区、就业的有机经济结合体。通过园区聚集产业,辐射周边服务业,创造就业,实现城镇化“产城融合”发展。把重要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城镇新区,推动城乡产业互动融合发展,有效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二)探索农村产城融合新模式
以加快农民市民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与产业基础优势,探索农民市民化、产城融合的新模式。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通过土地整体开发与优化,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增加,农村人口向新型社区转移,形成产业发展、社区建设、转移人口就业协调推进新模式,引导农民就地城镇化。通过探索合村并镇、建设集中的新型社区,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安排就业,实现农民市民化、产城互动发展。县城、重点镇根据资源与产业基础,进一步做大原有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县城与重点镇聚集,扩大县城与重点镇规模,带动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
(三)促进产业增长极与城市发展极协调推进
以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协同推进为导向,强化产业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将产业优势发展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产业增长极与城镇发展极的协同性、互动性发展。重点对滹沱河北岸的正定古城、正定新区和空港综合保税区,藁城、鹿泉和栾城,规划建设的次中心城市,发展快的产业园区等产业增长点、城市增长极进行规划引导,促进产业增长极与城市发展极协调推进。
第七章培育城市魅力特色
遵循人本、创新、注重内涵、合理规划的基本原则,顺应现代城镇发展新理念新趋势,紧密依托生态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和人文城市建设三大系统工程,不断提升城市魅力。
一、提升城市文化魅力
(一)发扬城市传统魅力
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城市特色的文化建筑。在旧城改造中坚持以“保护优先”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最大限度保留古代建筑,注重单体建筑美观舒适、富有特色,使建筑物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浑然一色。
实施辖区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进行普查鉴定、建立名录、登记挂牌、分级保护。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聚落地名申报保护工作。
加强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文化生态保护,支持项目建立研究机构、传习机构、传播展示机构;给予项目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一定补助;支持项目研究、宣传、出版活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弘扬地方特色文化,保存城市文化记忆。
(二)加强城市文化魅力的凝炼与传承
根据石家庄市的独特历史、山水风貌和产业特点,重点凝炼各个方面出石家庄市的文化品牌,并着力塑造,积极培育塑造新时期城市精神。大力推介市域内县域特色文化,重点塑造千年古郡正定和红色革命圣地西柏坡,加快提升平山·灵寿“古中山文化”、新乐“人文始祖文化”、赵县的“名桥、古寺、梨园风光”等特色县域文化影响力。加强城市文化传承。通过学校教育、读书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城市营销等途径传承并宣传石家庄的特色文化。
(三)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拓展“善行河北·首善省会”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模范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选树和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注重未成年人教育。围绕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示范窗口等创优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等活动。推进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和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网络信用体系,利用网络平台塑造正风正气,弘扬网上正能量。大力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构建学习型社会,提升全民文化素质。
(四)着力提升城市品牌魅力
依托10大风貌特色工程,在行政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文化中心等建设中紧密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谋划精品工程,在石家庄城市形象塑造、省会城市名片打造上实现大突破。
二、塑造文化旅游名片
深入挖掘千年古郡、百年城市、五十年省会、新中国从这里走来的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的发展理念,打造区域历史文化新名片。
(一)提升正定古城的品牌影响力
按照“开发和保护并重”的要求,秉承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切实保护好古城历史文化价值,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的修缮保护力度,通过保护、整治、复建、改造等措施,恢复正定古城“千年古郡、北方雄镇”的历史风貌,展现自隋朝以来九朝不断代的古城文化,打响“京外名刹之首、佛教临济祖庭、三国子龙故里、世界冠军摇篮、元曲创生中心、红楼文化经典”六大文化品牌,保持历史文化持续发展活力。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深入挖掘石家庄历史文化精髓,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寺等文化资源挖掘保护,搞好丝弦、井陉拉花、藁城宫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大力扶持地方戏曲院团发展。实施原创精品战略,以“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大奖为主要抓手,支持创作和生产展现石家庄传统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八章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立足科学化、人性化、社会化管理,创新城市治理方式,通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精细化管理、建筑质量管理、城市社会管理,加快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精细化城市管理、创新型城市管理”的目标。
一、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以城市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为目标,树立人性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管理理念,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快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明确执法权限,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合理确定市、区、街道的城市管理职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区)县及街道、社区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消除城市管理上的职责不清、交叉管理和管理漏洞,实现城市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
(二)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快“智慧石家庄”建设。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全市域光纤网络,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光纤到村。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无线局域网(WiFi)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免费使用WiFi。到2020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0%。统筹建设集约化的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城市运营中心、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的时空信息云平台、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全市统一的城市数据资源中心。积极发展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环保、智能交通、智能电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智能医疗、智能家居、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等重点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建设。提高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公共服务领域智慧化应用水平。提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效果。通过信息资源的社会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
(三)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强化渣土运输管理,推广生活垃圾全程密闭化运输试点经验,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提升对道路、建筑的广告、标牌等设施设计水平,确保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加快实施城市夜景点亮增亮工程,逐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四)强化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
加强道路设施整修维护,优先整修学校、医院和居民聚居区周边道路。加大桥梁管理力度,对槐安路高架桥、火车站进出通路进行改造,缓解快速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排水设施维护标准,增加维护费用,提高科学维护水平;严格执行《石家庄市排水管理条例》,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新建城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五)加强城市安全管理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升城市秩序和安全维护能力,健全危机管理制度,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始终保持水电气热等生命线系统畅通,构建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快形成全社会联防共治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格局。
二、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适应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努力建设具有北方文化特色和高质量生活环境的现代省会城市。
(一)切实转变规划理念
把以人为本、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绿色智慧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按照人本、集约、文化、生态的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城镇功能定位和空间形态,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划定城市边界,保持地域文化特色和传统风貌。严格划定并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杜绝“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划定城市边缘区,保留生态隔离空间,发挥其生态效应和休闲功能。
(二)完善城市规划体系
科学编制(修订)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编制准则和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创建并落实“多规”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到2020年全面实施“多规合一”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规划督察员制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以及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告示等制度,政府对于规划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对规划的监督。完善城乡规划,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拉网式执法等有效方式,加大对政府部门、开发主体、居民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优化发展城市交通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提高道路通达性和出行便利性。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建快速公交系统(BRT),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提升公交服务品质,优化公交线路,引导市民出行向公共交通转移,力促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实现500米内乘车、5分钟换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全力推广公共交通“一卡通”大力发展绿色公交,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统筹规划二环内重点商圈周边公共停车场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树立行人优先的交通理念,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道路慢行系统建设。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到2020年建成1、2、3号线一期工程,实现运营总里程59.6公里,形成市区东西南北贯通的轨道交通骨干线网。
(二)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加快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建设海绵建筑小区。所有新区新城、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和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等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老城区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开展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到2020年底,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三)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科学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建设规模、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及建设时序,统筹安排各类管线在综合管廊的位置,不断提高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水平。新区新城、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市中心要建成20公里以上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
(四)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存量垃圾治理,加大环卫设备投入力度,到2020年新建垃圾转运站40座,市区全天候清扫保洁面积达到75%以上,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75%以上。持续挖掘现有垃圾处理能力,谋划建设新型垃圾处理厂。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升级改造,提高污泥处置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在石家庄市区建设900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站;新建住宅社区全部预留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在三环周边,建成10家高标准的再生资源集散分拣中心,逐步取消摊群式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成一个再生资源科技工业示范基地,提高再生资源深加工能力。
(五)建设绿色生态城市
贯彻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强化生态空间保护。持续推进绿色石家庄工程,实施滹沱河生态绿廊工程和滹沱河(市区段)河湖生态景观工程,将滹沱河两岸建成绿色生态景观长廊。推进太行山绿化建设工程,植树造林150万亩,3年实现太行山区绿化全覆盖。强力推进城区增绿添彩,全面抓好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公园广场、绿廊绿道建设。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森林公园、生态湿地恢复、农业生态园等。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1万公顷,森林面积达900万亩。以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上游河流源头的保护,提升太行山水源涵养功能。综合防治大气污染,强力实施“压煤、抑尘、控车、减排、迁企、增绿”六大措施,推动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升级改造,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确保2018年退出全国空气质量重点监测城市后十名。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推广绿色建材,新建住宅全部执行75%节能标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积极推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地热、生物质燃料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第九章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贯彻交通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强化对外交通联系,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建设和完善“双十字”普铁、高铁网,“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华北地区枢纽机场,构筑快捷高效安全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交通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一、完善对外交通运输通道
加强我市对外交通骨干网络薄弱环节建设,形成以客运专线、干线铁路和国家高速公路为骨干的、与周边城市群相连接的大能力运输通道体系。进一步强化我市“东出西联”、“南北通衢”的交通枢纽地位和功能。
高速公路。按照市域“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加快南绕城、津石、石衡、西阜、平赞等高速公路建设,完善市区高速公路骨架网络,实现县县通高速。积极谋划衡昔、清新、石忻等高速公路项目,争取早日启动。
铁路。扎实推进石济客专建设,确保2017年建成通车;加快京石城际铁路建设,建设铁路东南环线,实施东货场、南货场外迁改造,完善石家庄枢纽功能,实现“客内货外”铁路枢纽格局,通过京津冀城际铁路网络,形成石家庄与北京、天津、黄骅港密切联系的快速轨道交通通道;启动石家庄市郊铁路规划编制工作,建设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等园区铁路专用线,满足企业对外运输需求。
航空。充分发挥首都机场托管运营的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大型航空公司作为基地航空公司进驻,依托空铁联运、航空大众化试点机场等基础优势,不断加密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与国内、省内城市之间航线,完善国际区域航线网络,适时开通美、欧等洲际航线。大力实施与京津机场错位发展,客货并重,以货为主,合作新建机场第二跑道,打造区域性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到2020年,正定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135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达30万吨。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建设,扩建中航基地通用机场,谋划新建西柏坡等通用机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业务。
二、构建市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按照“加密、完善、提升、衔接”的要求,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各级路网,到2020年,全市城市路网密度达到6.5公里/平方公里,98%的道路在D级以上服务水平。调整、升级国省干线公路网,提高中心城区与县城、县城与县城之间的通达水平。加快G338北绕城(原正港线、石闫线)、G234西绕城(原京赞线)、S337南绕城(原衡井线)、S240东绕城(原新赵线)及S337微水至宜安等项目的提升改造,形成省会新的绕城公路。加快推进正南线正定至灵寿县城段、元赞公路、正繁公路正定至行唐段建设,实现县县通一级公路。积极推进驼梁至西柏坡公路建设,改造提升平涉线,形成驼梁-西柏坡-苍岩山-嶂石岩纵向旅游公路,实现城际、市域和县乡公路的有序有效连通。
围绕推动组团同城化,启动太行大街北展、南二环东延,天山大街南延北展,加快主城区与组团之间轨道交通连接线建设,逐步实现组团与中心城区之间形成以快速路、轨道交通为主体,国省道为补充的交通走廊和骨干运输网络。进一步加大五大园区和四个新市镇路网密度,实现新市镇与主城区交通同质化。实现县县通国道,普通国省干线覆盖所有建制镇、2万人口以上的乡和重点旅游景区。
三、建设完善交通枢纽
建设功能各异、不同层次、特色突出的交通枢纽,继续强化和提升石家庄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打造中国北方地区重要交通物流节点城市和冀中南交通中心。
进一步完善由区域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客运枢纽和区县客运站组成的三级客运枢纽体系。继续推进铁路新客站、正定机场两个区域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启动铁路东站区域综合枢纽建设前期工作,规划研究以城际铁路站为主体的正定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西古城、裕翔城市客运枢纽建设;重点建设平山、高邑、行唐等距离都市区较远地区的区县客运站,有序推进其他区县客运站建设。
加快构建由区域综合物流枢纽、城市专业物流园区和区县物流中心组成的三级货运枢纽体系。重点打造内陆港、空港、平南、环城国际汽车物流园四个区域综合物流枢纽;加快建设正定商贸、城市配送、化工等三个城市专业物流园区,有序推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两个城市专业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井陉、新乐等产业较发达的县域物流中心,有序推进其他区县物流中心建设。
第十章创新体制机制
通过对全市土地制度、行政管理体制、住房保障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资源要素集约高效利用,释放改革红利,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一)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
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积极调控用地方式。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与经济强镇的建设用地供给;适度控制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严格保护生态用地,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从严保护基本农田。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不得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突破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园区。
(二)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严格用地标准。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土地使用标准、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控制性指标,鼓励开发利用园区地上地下空间,积极发展高标准立体化厂房,合理提高各类产业园区的产业聚集度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切实防止土地粗放利用。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对在结构调整和压减过剩产能中退出的企业用地,给予优惠政策。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两项试点,用好将砖瓦窑等废弃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的政策,努力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
推进市区内旧城区、城中村等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改造,促进城镇土地向高效集约的方向发展;鼓励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对投资强度低、投入产出率低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二次开发。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城镇发展用地腾出空间。运用市场手段,控制农村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和扩张。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村和县城建设涉及的农村废弃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
制定《石家庄市地下空间整体利用规划》,对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进行统一规划建设。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机构,制定合理的地下空间建设审批规程和开发利用政策。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总量达到1800万平方米,初步形成涵盖地下交通、市政、防灾、商业四大系统,以轨道交通网为发展骨架、以重点片区为引导、以节点为补充的地下空间网络。
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尽快开展“地票”交易制度试点。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通过各种方式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允许农民将依法取得的房屋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与城镇居民共同经营,共享收益。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财产基础上,探索对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模式。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营性组织市场主体地位。
三、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包装,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城镇化发展等国家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现金流注入等多种方式,做大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城镇建设。利用政府和开发性银行信用,与商业银行合作融资,用好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推进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发展产业化基金和城镇化建设股权合作筹资。完善地方税体系,落实不动产税收政策,逐步减少城镇建设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
(二)创新城镇投融资方式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采取银行贷款、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产业基金、增资扩股、企业上市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鼓励采用转让—运营—转让(TOT)和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PPP)等多种方式进行城镇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城镇建设与运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道路冠名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三)完善投融资平台管理
规范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管理机制,强化资本注入和资产整合,努力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加快引进更多的战略合作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变过去国有股份一家独大的格局。建立平台公司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实现项目融资借用还一体,责权利统一。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大力引进高端的专业化人才,提高管理层的专业化程度。
(四)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推进国有市政公用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理顺市政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市政产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市政公用事业稳步发展的价格机制,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健全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创造公平竞争条件、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五)完善投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决策机制,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融资约束机制和授权制度,合理安排市域内政府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强化平台公司进行风险管控。建立由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和现金流构成的风险评级体系。建立偿债长效机制,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实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
四、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和调控制度。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落实国家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完善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行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城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模式由集中建设为主转向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为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困难。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对县(市)、区年度考核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住房保障方式由目前的实物配租为主逐步向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重转变;按照保障对象类型分档补贴,推行“租售并举”,促进保障房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加快建立全市完善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健全保障家庭档案信息,逐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住房保障家庭诚信档案,强化保障房后期管理,做到保障房动态管理。
大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坚持分城施策、分类调控,打通供需通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挖掘消费潜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探索农民工在城市购房降低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的激励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完善政府直接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模式;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推进住房公积金余额按月抵冲还贷业务,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购买库存商品房进行租赁,鼓励发展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探索“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控。力争到2017年全市房地产库存消化周期回落到合理区间,到2020年居民住房实现由“有房住”向“住好房”的转变。
五、优化行政区划
根据全市新型城镇发展需要,合理调整石家庄市域行政区划。结合县城城镇化建设与发展,实施推动综合实力强、县城人口规模大、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启动撤县设市工作。市辖区、县(市)政府驻地符合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县(市)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乡撤乡设镇,依法撤消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结合中心村建设,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历史责任感,把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统筹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地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工作。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适应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修订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范化、法制化。推进公共政策公示、公布和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增加财政投入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健全完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新增财力优先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镇倾斜投放。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城镇化建设支持资金,集中用于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立省会建设发展引导基金,积极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股权基金对接,争取各方支持。
四、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在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妥有序的原则,积极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等各项制度改革。对已形成普遍共识的问题,如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要加大力度,抓紧解决。对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分类开展试点,并赋予试点县(市)和乡镇先行先试的权利。选择1-2个县(市)开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试点,在城乡管理体制、“多规合一”、农业人口转移、土地利用、投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生态城市试点,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优秀公共建筑、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街道等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五、加强监测考核
顺应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态势,加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