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十三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根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石家庄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部署主要任务,是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使命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纲领性、综合性、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质监局规划精神,紧紧围绕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基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切实履行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努力打造京津冀城市群“第三极”,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放管服”的总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基本构建起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技术基础建设为支撑、政府依法监管, 科学、高效的现代监管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及产品质量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逐步落实,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明显改善。
——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成长、激励机制,质量基础能力显著提升,石家庄市产品和服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文化不断进步,逐步建立符合石家庄发展要求、体现石家庄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
——标准的规范与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对石家庄市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数量稳居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国内先进标准;标准化对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优势主导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服务业标准化取得积极进展,向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
——计量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着眼于石家庄市战略定位、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目标,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提升产业计量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完善计量监管和诚信计量体系,加大计量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增强计量惠民服务能力,计量工作在全市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以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石家庄市重点产业发展为着力点,彰显认证认可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监管创新不断推进,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积极发挥作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取得积极成果,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品牌作用更加突出,逐步向国内先进机构迈进。“科技兴检”战略积极推进,技术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基础服务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发挥。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1.完善质量强市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质监质量管理综合职能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对各级政府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国家质量强县(市)示范创建工作,增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国家、省、市等政府质量奖典型,树立质量标杆,激励引导广大企业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到“十三五”末,争创1-2个“国家质量强县示范县(市)”,培育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企业达10家以上、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企业达15家以上。
2.履行质量综合管理职能。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目标,研究制订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量化分解任务目标,推进质量发展任务目标的落实。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发布制度,定期评估分析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状况,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3.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自主品牌,争创省名牌产品数量达240项以上,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品牌价值及影响力显著提升;引导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建成1-2个“国家级品牌示范区”和2-4个“省级品牌示范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以此为龙头促进产业聚集和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省名牌获奖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质量官在企业内部的监管作用,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
4.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培育“工匠精神”,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模式在企业的推进力度,在广大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运用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全市工业企业不断加强技术改进和科技创新,使全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型产业质量总体水平有较大提高,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3,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不断深化标准引领作用
1.加强工业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全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各类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起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有标生产率保持在96%以上。逐步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培育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利用标准化手段,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
2.加强农业标准化。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涉及种养殖、生产加工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20家以上。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效率。全面开展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废止不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50项以上。
3.加强服务业标准化。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结合养老、旅游、卫生、园林单位的创建,用标准化手段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培育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20家以上。
4.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推广使用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参加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个,力争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1项以上。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2项以上。研究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开展省级团体标准制定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市场供应。
(三)不断强化计量基础作用
1.加强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合理定位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职能,积极发挥各自作用,推进全市量值传递能力建设。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立足适应本地产业特点,重点加强满足县域经济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到2020年,建立、更新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2.提高企业计量检测和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计量管理基础和规模的不同,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C标志”评价工作,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帮助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好、用好能源计量器具,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依托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河北),加强部门协作,推动88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为政府节能监管提供客观数据。
3.扶持计量器具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产业的特点和分布,重点推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衡器、环境监测仪器、流量仪表等制造企业发展,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的计量器具自主品牌产品,帮扶企业创建省名牌产品3项以上,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1至2项。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计量器具产业健康发展。
4.强化民生计量服务,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对集贸市场用衡器、社区和乡(镇)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及城乡居民送检的家用水表、电能表、血压计等民生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以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医院、眼镜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大领域为重点,推进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形成“以经营者践行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5.强化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民用四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机构计量监督管理,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压力表等安全计量器具监管,确保安全用强检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严厉查处各类计量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计量秩序。
(四)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1.发挥认证认可驱动作用。围绕“创优服务、创新治理”总要求,着力提升监管实效,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升治理能力。突出问题导向,实行分类管理;关注最终结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围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节能环保认证,推动认证认可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公共治理中的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争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区。加强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CCC认证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认证认可驱动作用不断增强,助推石家庄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信息产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2.发挥检验检测服务支撑作用。适应石家庄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满足检验检测服务业创新需求为牵引,以深化检验检测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环境,壮大检验检测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大做强,提高检验检测科技供给水平。支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集团发展、规模发展,鼓励兼并、联合,努力打造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机构。力争到2020年,全市检验检测服务业检验检测收入突破8亿元,培养超过5家以上检验检测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检验检测服务集团(联盟)。
3.全面加强科技质监建设。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推进技术机构改革,优化检测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技术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指导,加大应用性关键技术研究和投入,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力度,支持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提高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水平,夯实科技支撑基础。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形成科技创新内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加强科技项目的培育,提高科技项目的质量。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效监管,加强对企业(合作社)运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支持与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示范区,促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十三五”期间力争获批地理标志产品11项。
(五)着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及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行为。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和危化企业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实现特种设备多元共治。
2.加强电梯应急中心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石家庄市电梯应急处置技术中心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基础,逐步引导实现物联网技术,从人工电话报警发展到物联网系统自动报警和自动分析统计,实现动态管理。到2020年,构建成集应急协调指挥、咨询服务、风险监控、社会监督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处置平台。
3.加强特种设备综合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对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功能等积极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促升系统的可操作性。明确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及检验机构的操作权限,推进各基层单位对数据库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整理,确保数据库系统真实有效的反映全市特种设备的登记情况、检验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重新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方职责,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建立全市统一的专业全面、技术较高的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深入推进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完善系统功能,明确权限职责,真实客观反映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现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
4.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持续加强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察人员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基层安全员作用,每年至少组织1至2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学习,持续提高监察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特种设备基层安全员业务培训,完善基层安全员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对基层安全员进行考核。
(六)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质量工作格局。履行质量综合管理职能,开展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制定年度质量发展计划,量化分解任务目标,完善考核制度,推进质量发展任务目标的完成。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发布制度,针对区域产品特点,分析产品质量发展那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质量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质量奖惩机制,树立质量标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质量治理机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结果等质量监管信息,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及后处理情况。
3.增强区域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针对石家庄区域内重点产品,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部分重要工业产品传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提升区域产业和产业聚集区质量整体水平。到2020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4.1%。
4.努力确保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健全和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生产企业对质量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自身检测手段,确保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必备的检验能力。健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诚信档案,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重点产品的风险检测,建立约谈制度,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七)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质量提升工作
1.加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强化“12365”系统的功能,加快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工作流程,把“12365”平台建设成集举报受理、咨询服务、信息传递、执法打假处置等指挥功能一体,快速反应、应急处置、风险预警、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构筑一条便民、务实、高效的快速处置通道,有效解决百姓诉求,确保有效举报投诉处理率及回访率达到100%,使热线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
2.开展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行动,以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质量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体系,健全上下联动、市际联动、部门联动办案工作机制,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手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网络,提升执法打假效能。建立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应对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反应与妥善处置相结合,促进突发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常态化;以“双打”和“质检利剑”为抓手,围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执法打假督查,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3.加强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岗位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建立执法工作考核机制,执行好责任追究、督察督办等制度,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执法人员岗位练兵、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每年组织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1次,培养更多的技术专家和办案能手,建立健全执法打假能手和技术人才数据库并不断更新,对全市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加大执法装备投入,高起点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识别装备,研究探索技术执法和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工作建设,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和执法成果共享,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4.开展质量提升。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分类别分层次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通过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产品进行对比,在管理、技术、质量、市场绩效等方面,树立标杆,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改进和攻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通过“双打”、“质检利剑”集中整治行动,促进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质量,继续推广在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四个一”措施和“开门生产”的做法,避免发生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八)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完善质监分级管理体制下的工作新秩序,准确界定市、县质监工作职能定位,明确层级事权关系,聚焦质监业务,抓好业务指导和配合,保持质监工作的统一性和有效性。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及“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质监队伍;加强质监文化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建强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打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认真制定并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对指导意见实施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开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科学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加强对重点任务的阶段性考核与评估,在分析形势与需求变化的基础上,及时对相关任务进行调整或修正。
(二)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职责意识和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指导意见的实施。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所牵头实施指导意见的主体责任,跟踪分析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制定操作性强的落实办法和措施,提高指导意见实施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结合质监事业发展和财力条件,建立健全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省质监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建立以省、市、县财政和社会资金、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收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保证事业发展经费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