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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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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全省地税工作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法治、革新、共济、跨越的工作理念,围绕“干好税务、带好队伍”这条主线,坚持依法征税、改革强税、依法治税、科技管税、服务优税、党建促税、人才兴税,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以上总体工作思路,努力完成6方面重点工作,落实22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组织收入
(一)加强分析调度。深化经济税收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税收预测水平。完善国地税税收预测、分析应用平台,打造税收分析精品。根据税源状况,动态调整收入目标,统筹掌控收入进度,加强组织收入督导调度。
(二)严守收入底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坚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质量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收入评价指标,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三)努力挖潜增收。对全市即将开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的动态监控,不断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推动建立国地税共同清欠机制。加强税种管理,强化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科学的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机制,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车船税集中征收管理等工作,增加单税种收入。
(四)做好规费征缴。加强重点费源监控,定期与社保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实现费款均衡入库和收入持续增长。加速推进网上缴费,不断完善自然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网上缴费系统,认真做好社保费系统金税三期上线及地税局、社保局企业社保费核定、征缴联网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教育配套建设基金的开征工作。
二、落实税收改革
(五)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全面开展风险应对,利用各类信息,提高风险识别水平。扩大税收风险管理改革试点范围,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不断充实行业风险指标特征库,组织开展千户集团企业和省市级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加强对跨区域纳税人的反避税和税收监管。
(六)加强国地税合作。持续开展合作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推广“一窗一人”统办国地税业务的办税模式,加强国地税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强征管互助,加大联合稽查和相互委托代征税款力度,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税收调查、风险应对、税收宣传、纳税人培训等。
(七)构建共治格局。加强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工作监督、信息反馈、协税护税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源头控管、委托代征模式,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和联合奖惩机制,全方位加强和规范税源控管。
(八)积极落实税制改革。深化资源税改革,完善水资源税征管模式,推动水资源信息“四网一平台”监控系统联网。着力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推进高收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三、建设法治地税
(九)优化法治环境。完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创建结果示范作用。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和《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及《裁量基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开展全系统“学法用法”主题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十)加大稽查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大数据+税务稽查”工作方式。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区域税收风险专项稽查行动,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深化税警合作,对偷逃税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稽查执法的震慑力。
(十一)加强内控监管。全面开展执法督察,突出做好对过错责任的认定与追究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税收执法监控系统,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现执法预警提示在执法环节的全覆盖,做到上下级间风险防范常态化。严格财务、基建及政府采购管理,推广固定资产“二维码”综合管理系统,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平台,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的督导和检查。
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二)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意见,在做好现有软件的开发完善、技术支撑和运维管理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提出应用要求,提升“互联网+税务”工作水平。
(十三)加强系统升级完善和网络安全管理。完善自行开发软件、特色软件与金三系统的衔接应用,拓宽金三系统问题运维处置渠道,提升问题响应能力。升级改造各县(市)区局内网办公网站,实现内网网站数据集中,统一运维。规范应用系统上线前的安全审核,加强正版软件推广使用,杜绝违规外联和数据泄漏。
(十四)深化数据集成应用。推进涉地税收一体化工作,探索直接采集国土局电子地籍信息在软件的应用。升级开发“车船税管理系统”,加强对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的监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持续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打造地税部门话语权,服务领导决策。
五、优化纳税服务
(十五)优化服务流程。理清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清理和简并涉税资料报送,拓宽“线上线下”互补办税渠道。健全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机制,提升政策咨询水平,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规范的服务。
(十六)开展智慧服务。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纳税服务智慧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在全省率先制定智慧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拓展完善全市统一的矩阵式微信服务平台,整合各县(市)区局现有微信平台资源,持续提升用户体验。
(十七)强化信用管税。建立纳税信用征信平台,加强纳税信用级别管理。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积极推广“纳税信用贷”,逐步实现纳税人贷款的网上办理。做好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拓展联合惩戒参与部门,促进纳税遵从。
(十八)提升服务能力。做好纳税服务规范更新和修改事项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拓展完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采用实体综合调查与微信、网络专项调查的方式收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需求度,对接智慧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分析改进不足。
(十九)落实优惠政策。研究“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加大对化解过剩产能、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制度,改进优惠享受方式,简化政策办理手续,做好审批权下放的后续管理,加强优惠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抓好系统党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强化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系统党建工作领导,理顺系统党建与地方党建的关系,统筹协调机关党建和系统党建,探索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完善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实和强化各级党务工作队伍。
(二十一)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选任、交流培养机制,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各级领导能力量化考核。规范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深化和拓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抓好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探索地税文化建设。加强绩效管理,创新督考合一的管理模式,强化结果应用,完善过程管理。强化基层建设,解决基层问题,精简会议、文件和报表,减轻基层负担。
(二十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工作等有关制度。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振奋精神状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面实践“四种形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督察内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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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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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全省地税工作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法治、革新、共济、跨越的工作理念,围绕“干好税务、带好队伍”这条主线,坚持依法征税、改革强税、依法治税、科技管税、服务优税、党建促税、人才兴税,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以上总体工作思路,努力完成6方面重点工作,落实22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组织收入
(一)加强分析调度。深化经济税收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税收预测水平。完善国地税税收预测、分析应用平台,打造税收分析精品。根据税源状况,动态调整收入目标,统筹掌控收入进度,加强组织收入督导调度。
(二)严守收入底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坚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质量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收入评价指标,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三)努力挖潜增收。对全市即将开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的动态监控,不断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推动建立国地税共同清欠机制。加强税种管理,强化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科学的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机制,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车船税集中征收管理等工作,增加单税种收入。
(四)做好规费征缴。加强重点费源监控,定期与社保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实现费款均衡入库和收入持续增长。加速推进网上缴费,不断完善自然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网上缴费系统,认真做好社保费系统金税三期上线及地税局、社保局企业社保费核定、征缴联网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教育配套建设基金的开征工作。
二、落实税收改革
(五)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全面开展风险应对,利用各类信息,提高风险识别水平。扩大税收风险管理改革试点范围,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不断充实行业风险指标特征库,组织开展千户集团企业和省市级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加强对跨区域纳税人的反避税和税收监管。
(六)加强国地税合作。持续开展合作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推广“一窗一人”统办国地税业务的办税模式,加强国地税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强征管互助,加大联合稽查和相互委托代征税款力度,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税收调查、风险应对、税收宣传、纳税人培训等。
(七)构建共治格局。加强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工作监督、信息反馈、协税护税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源头控管、委托代征模式,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和联合奖惩机制,全方位加强和规范税源控管。
(八)积极落实税制改革。深化资源税改革,完善水资源税征管模式,推动水资源信息“四网一平台”监控系统联网。着力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推进高收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三、建设法治地税
(九)优化法治环境。完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创建结果示范作用。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和《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及《裁量基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开展全系统“学法用法”主题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十)加大稽查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大数据+税务稽查”工作方式。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区域税收风险专项稽查行动,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深化税警合作,对偷逃税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稽查执法的震慑力。
(十一)加强内控监管。全面开展执法督察,突出做好对过错责任的认定与追究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税收执法监控系统,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现执法预警提示在执法环节的全覆盖,做到上下级间风险防范常态化。严格财务、基建及政府采购管理,推广固定资产“二维码”综合管理系统,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平台,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的督导和检查。
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二)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意见,在做好现有软件的开发完善、技术支撑和运维管理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提出应用要求,提升“互联网+税务”工作水平。
(十三)加强系统升级完善和网络安全管理。完善自行开发软件、特色软件与金三系统的衔接应用,拓宽金三系统问题运维处置渠道,提升问题响应能力。升级改造各县(市)区局内网办公网站,实现内网网站数据集中,统一运维。规范应用系统上线前的安全审核,加强正版软件推广使用,杜绝违规外联和数据泄漏。
(十四)深化数据集成应用。推进涉地税收一体化工作,探索直接采集国土局电子地籍信息在软件的应用。升级开发“车船税管理系统”,加强对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的监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持续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打造地税部门话语权,服务领导决策。
五、优化纳税服务
(十五)优化服务流程。理清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清理和简并涉税资料报送,拓宽“线上线下”互补办税渠道。健全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机制,提升政策咨询水平,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规范的服务。
(十六)开展智慧服务。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纳税服务智慧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在全省率先制定智慧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拓展完善全市统一的矩阵式微信服务平台,整合各县(市)区局现有微信平台资源,持续提升用户体验。
(十七)强化信用管税。建立纳税信用征信平台,加强纳税信用级别管理。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积极推广“纳税信用贷”,逐步实现纳税人贷款的网上办理。做好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拓展联合惩戒参与部门,促进纳税遵从。
(十八)提升服务能力。做好纳税服务规范更新和修改事项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拓展完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采用实体综合调查与微信、网络专项调查的方式收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需求度,对接智慧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分析改进不足。
(十九)落实优惠政策。研究“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加大对化解过剩产能、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制度,改进优惠享受方式,简化政策办理手续,做好审批权下放的后续管理,加强优惠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抓好系统党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强化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系统党建工作领导,理顺系统党建与地方党建的关系,统筹协调机关党建和系统党建,探索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完善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实和强化各级党务工作队伍。
(二十一)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选任、交流培养机制,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各级领导能力量化考核。规范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深化和拓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抓好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探索地税文化建设。加强绩效管理,创新督考合一的管理模式,强化结果应用,完善过程管理。强化基层建设,解决基层问题,精简会议、文件和报表,减轻基层负担。
(二十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工作等有关制度。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振奋精神状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面实践“四种形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督察内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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