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12号建议的答复
石政建议字〔2018〕34号
魏倍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重点支持,按照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要求抓好我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号)、《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冀办发〔2017〕8号)等政策文件。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批准开展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将着力打造廊坊京津冀大数据总部基地,张家口数据存储基地,建设张家口新能源、廊坊物流金融、承德旅游、秦皇岛健康、石家庄大数据应用等5个京津冀大数据应用示范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对石家庄市的总体定位是大数据应用。
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省发改委、财政厅共同依托廊坊开发区建立了河北省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省级财政资金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给予支持,充分调动地方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今年,省发改委、财政厅将启动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2020年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等市和雄安新区形成一批大数据产业集群。
一、针对大数据中心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
发展大数据产业不等同于建设数据中心,不能盲目扩大规模,应当致力于在大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应用等领域不断培育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我省将加快推进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石家庄等五个大数据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集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大数据服务体系。
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科学规划,正确引导,充分考虑能耗、水耗等要素,严格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避免重复建设,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
我市统一规划建设了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优化政务数据中心的布局,采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对本地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进行整合,集约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大型区域性政务数据中心,避免造成资源、空间的损失浪费。我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是以“混合云、多租户”的模式建设的新一代云数据中心,采用超融合基础架构,利用虚拟化技术,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硬件服务器设备的布放,充分利用先进技术降低电能损耗。
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建设与改造,着力提升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分布式供能,切实降低碳排放和水资源消耗,做好污水回收再利用,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妥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确保能效提升与低碳环保并重。努力提高现有数据中心设备的利用率,积极开展节能挖潜,提升整体能效水平,探索建立零碳数据中心、冷数据存储中心,引导数据中心走低碳循环绿色发展之路,全面实现数据中心绿色健康发展。
二、针对大数据中心水电供应及提供优惠政策的建议
省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冀办发〔2017〕8号),强化要素供给,优先保障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园区)、重大网络信息技术项目建设用地,基地(园区)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
2017年河北省物价局出台《关于大智移云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7〕178号)文件,“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实行多回路电力保障的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园区)内的数据中心、应用平台等重点大数据企业(项目),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其用电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我市供电公司对实行多回路电力保障的大数据中心、应用平台等重点大数据企业(项目),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其用电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