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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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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政建议字〔2019〕20号
王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养老照护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石家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设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加快省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我市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品牌引领、试点带动、整体推进,全力构建省会养老服务新格局。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209家,机构养老床位总量30623张。其中公建养老机构44家,民办养老机构165家,实际机构托养老人16262人,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53%。
二、以国家试点为契机,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
2017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和《石家庄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在建设用地、设施场所、平台搭建、购买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划,加速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整体布局。市内十区建成750平方米以上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2家,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道(乡镇)全覆盖,城市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全面完成,全市老年人聚集区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紧缺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明确各项补贴细则,积极用政策“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主城区74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三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补贴程序,明确补助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市约有1.5万名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四是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开展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具有轻资产投入、重服务管理、个性化发展的特点。目前我市主城区及高新区开展的10个试点均已经正式运营。
三、养老人才队伍培养
(一)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2018年,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养老照护从业人员符合该规定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多种补助。将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纳入我市就业培训体系,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实行岗前免费培训,岗中业务提升培训,分层次、分批次、分内容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技能。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条件,本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招用我市户籍的就业困难群体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护理人员补贴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福利待遇、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防止养老服务人才流失,以及吸引更多年轻人才加入我市养老服务行业。2018年出台了《石家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同时积极探索长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养老优惠政策。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教育培养计划,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对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初高中毕业生考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纳入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范围,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养老管理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老年医学、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
四、探索推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2018年,我市在鹿泉、栾城、新乐、正定四个县区试点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印发了《石家庄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按照基本保障、责任共担原则,通过个人缴费、医保基金划转、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补贴等多渠道筹资,主要解决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修订完善政策,努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会养老照护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石家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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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政建议字〔2019〕20号
王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养老照护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石家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设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加快省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我市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品牌引领、试点带动、整体推进,全力构建省会养老服务新格局。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209家,机构养老床位总量30623张。其中公建养老机构44家,民办养老机构165家,实际机构托养老人16262人,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53%。
二、以国家试点为契机,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
2017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和《石家庄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在建设用地、设施场所、平台搭建、购买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划,加速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整体布局。市内十区建成750平方米以上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2家,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道(乡镇)全覆盖,城市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全面完成,全市老年人聚集区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紧缺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明确各项补贴细则,积极用政策“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主城区74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三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补贴程序,明确补助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市约有1.5万名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四是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开展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具有轻资产投入、重服务管理、个性化发展的特点。目前我市主城区及高新区开展的10个试点均已经正式运营。
三、养老人才队伍培养
(一)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2018年,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养老照护从业人员符合该规定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多种补助。将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纳入我市就业培训体系,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实行岗前免费培训,岗中业务提升培训,分层次、分批次、分内容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技能。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条件,本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招用我市户籍的就业困难群体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护理人员补贴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福利待遇、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防止养老服务人才流失,以及吸引更多年轻人才加入我市养老服务行业。2018年出台了《石家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同时积极探索长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养老优惠政策。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教育培养计划,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对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初高中毕业生考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纳入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范围,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养老管理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老年医学、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
四、探索推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2018年,我市在鹿泉、栾城、新乐、正定四个县区试点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印发了《石家庄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按照基本保障、责任共担原则,通过个人缴费、医保基金划转、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补贴等多渠道筹资,主要解决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修订完善政策,努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会养老照护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石家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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