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24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424号提案的答复
市农工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石家庄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自2018年以来,先后多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从无到有,从主城区逐步走向农村。截止目前,17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治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农村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提升。目前,全市平原县95%的村庄、山区县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石家庄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先进评选活动;及时总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2019年发放了10万张“关爱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单,宣传主要内容是:六个基本没有、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农村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垃圾分类的意义等。农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垃圾入桶、入池日常行为基本养成。
(二)加大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力度。一是提升农村垃圾转运能力。截止目前,我市1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域委托专业环卫公司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全市3862个村庄建立了日常监管机制并全部实现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共配备保洁人员19823人,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5436个(三个垃圾桶集中摆放或生活垃圾收集箱作为一个收集点),配备大小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车辆16052辆,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58座,配置大型密闭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车辆459辆。2019年全年累计清扫转运农村生活垃圾180.22万吨,今年1-5月份累计清扫转运农村生活垃圾72.6万吨。2020年,根据省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加快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拟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27座、深埋桶式收集站61个,新购置大型密闭转运车辆30辆。二是增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近年来,各县(市、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增建垃圾处理设施,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有效解决垃圾搬家、简易填埋等问题。2019年我市新建7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数据)。中节能(石家庄)垃圾焚烧技改项目设计处理能力750吨/日,总投资3亿元,进垃圾量约6000吨(垃圾仓容量10000吨),2019年12月底并网发电。石家庄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总投资4.8亿元,项目已完成。晋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总投资2.4亿元。无极县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总投资9.5亿元。行唐县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600吨/日,总投资6.4亿元。赵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总投资2.4亿元。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总投资4.8亿元。
(三)夯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指导、监督和督导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导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推广,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止造成污染。加强农村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督导工厂(产业园区)的垃圾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清理工作,指导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农村垃圾清理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督导河道(沟渠、湖泊、水库)范围内垃圾清理工作,并负责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库大坝坝前漂浮物打捞清理及生产生活区保洁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体系,并负责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处理和利用。总之,十五个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有力的推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正在制定。省司法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前正在修改阶段。内容已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循环渐进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待《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有法可依。
(二)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我市目前有8个县(市、区)已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前期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正定县在8个乡镇有11座生活垃圾兑换银行已运行,农村居民可以将可回收垃圾从垃圾兑换银行换取生活、学习用品,引导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状。2020年,我市城区才开始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将积极借鉴城区经验和试点经验,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因经济条件、生活条件、生活习惯等,与城区的垃圾有很大区别,如纸箱、塑料瓶、玻璃瓶等,村民当做废品自行进行了分类,也未向垃圾桶进行投放,基本上已实现初步户分类。总之,我们将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一)完善监管体系。督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章可依、有据可依。落实乡(镇)和村委会监管责任,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建立长效机制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形成多渠道、稳定的投入机制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等补充机制,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先进评选活动。及时总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